物業費70年後要交150多萬?業主直呼收不起房!房管局:行為不合理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吳俊池 實習生 韓懿亭

“我們小區的物業公司剛出臺了物業費的收取規定,收費標準非常離譜,業主不籤協議,物業就不給我們房門鑰匙!態度還特別強硬……”鄭州市花園路三全路東側康寧·南洋風情小區的業主林麗(化名)向大河報記者投訴。

鄭州市房管局物業管理處相關人員表示:“物業的這種行為並不合理。”

業主:霸王條款!不籤協議,拿不到新房鑰匙

10月25日,大河報記者來到南洋風情小區瞭解情況。該小區業主林麗告訴記者,自從購買了這套房子,她就一直沒省心過,先是之前拖了十年才交房,上個月底好容易等到了交房通知,可是這一來看吧,心又涼了半截,交房條件不達標,現在又碰上物業收費不合理這糟心事,“自從買了這房,就沒過過舒心日子,聽其他業主說,我們這房70年後要交150多萬的物業費?那我為啥不重新買套房!”

記者在南洋風情小區現場看到,小區正門口的道路還在維修之中,旁邊還停著一輛挖土機,小區的樓道也並未掛上門牌號,建築廢料、黃土、垃圾在小區內隨意擺放,整體十分雜亂。記者在小區內繞了一圈,發現正如業主所反映的,整個小區竟然都沒有一個垃圾桶,沒有一盞路燈,整個小區一片狼藉,與普通小區區別較大。

“唉,要是光環境惡劣點,我們也就忍了,關鍵是現在不籤那個物業收費協議就不給新房鑰匙!”林麗無奈地說,當時看到那個收費協議,她和其他業主就一起撥打了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電話,瞭解具體情況,工作人員說他們也不清楚,會把相關情況反映給物業公司領導,結果等了半天只等來了物業公司強硬的一句話“不籤協議,就不給燃氣卡、房門鑰匙和電卡水卡,自己想辦法”。

小區的物業收費究竟有多不合理?記者從該小區的物業收費協議上看到,協議上顯示的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為:每平每月收費2.2元,每兩年調整一次,每兩年在上年的標準基礎上,上浮10%~20%。

在場的業主給記者算了筆賬,“如果按照房子100平,每兩年漲幅20%來算,10年之後就達到了每年6500多元,20年後就到了16000多元,70年後就達到150多萬元!最可氣的是,現在周邊小區基本都是1元多每平的物業費,憑什麼我們要2元多?這種雜亂差的環境,哪裡值兩塊多的物業費?”

物業:事情已經解決,不願意透露太多

記者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官網查詢,康寧·南洋風情小區是河南康寧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該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8月3日,營業期限至2021年8月2日。

就各位業主反映的問題,記者致電了該小區物業管理公司——鄭州春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女性負責人,“事情解決了,沒什麼好說的。”該負責人匆匆掛了電話。

事情是否真如該工作人員所說,已經順利解決了呢?記者又聯繫了業主,業主表示“不知情,沒有接到確切通知”。

春馨物業公司物業經理趙全此前曾對業主表示,物業成本的上漲,最主要的就是人工成本的漲幅較快。物業費隨著年份遞增,也算是物業服務管理公司的一個慣例。

那麼這究竟是不是物業管理公司的慣例呢?隨後,記者又暗訪了周邊幾個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

幾家物業公司負責人向記者坦言,物業向來是“微利行業”,以支定收,由往年的支出成本來測算未來的物業收費,是物業公司制定物業費收多少的慣例標準,而隨著每年人工成本的遞增,物業費上漲也是正常現象。

“不過,我們一般都會先通過召開業主大會,然後在業主中發放調價徵詢意見表來徵集業主意見,商討如何提高物業收費標準才合理,不會這麼強勢的直接制定成協議讓業主簽字,這樣是不是有點太霸道了?”一位小區的物業經理笑著對記者說。

國基路街道辦事處:雙方矛盾重重,正在協調解決中

採訪中,物業公司和業主各執一詞。由於這個事情,業主的生活、物業公司的正常工作都受到一定影響。康寧·南洋風情小區業主的生活究竟該何去何從?

記者隨後又聯繫了國基路街道辦事處。該街道辦事處的一位工作人員說,前幾天,他們已經到該小區,針對“物業費漲幅太大”等問題進行了協調。

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小區業主與物業的矛盾比較大,主要原因還是物業公司覺得他們這個收費標準沒問題,而且他們承諾這只是暫定標準,未來還可以多退少補,可是業主們覺得一旦簽訂了協議,就是認可了這個標準,怎麼可能還會多退少補?兩邊都有說法,各有理由,說到底,還是兩方相互不信任,物業公司這邊也不太配合。我們辦事處前幾天出面協調,希望雙方坐下來好好溝通一下,結果還沒有開始談,就已經談崩了。”說到這裡,該工作人員也很無奈。

該工作人員繼續表示,他們下一步也會更加積極協調,希望業主和物業能相互諒解。“我們再去協調一下,力爭早日妥善解決雙方的爭議。”

房管局物業管理處:漲價需雙過半業主同意,不是物業公司單方面決定

就物業費是否可以隨意漲價這一問題,記者從鄭州市房管局物業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處瞭解到,物業收費標準如果要進行調整,需要經過雙過半業主(面積和人數均需要過半)的同意,才可以到房管部門更改物業服務協議,然後進行調整,至於調整的幅度是升或者降,由雙過半業主進行決定,並不是物業公司單方面漲價就可以實現的。

該負責人在瞭解了康寧·南洋風情小區的物業“漲價事件”後,表明物業的這種行為顯然是不合理的。

延伸閱讀:該小區之前遲遲不交房業主在附近搭帳篷住

2018年,康寧·南洋風情小區就因為一次“超長延期交房”事件,引發社會各界熱議。

據業主介紹,他們都是2008年在該小區全款購買的房子,但是交房日期一再推遲,開發商負責人2017年拍板承諾的是2018年10月1日之前一定交房,時間到了卻未兌現承諾,售樓部空無一人,無奈之下業主們只能搭起帳篷、建起臨時灶臺,暫時住在小區裡面等回覆。

後經多方協調與業主的強烈要求下,一直到2019年10月份,康寧·南洋風情小區才得以勉強交房。

友情提示:物業擅自提費可向這些部門投訴

根據《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物業調整物業費,需與業委會協商,並經業主大會同意。沒有業委會的小區,需取得人數過半業主、面積過半業主同意。

市民如果發現物業擅自調整收費,可向市長熱線、房管部門、信訪部門、物價局等投訴。

截至發稿前,國基路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致電記者,表示“該事件已有突破性進展,相關部門給出了指導價,雙方正在就具體事宜進行商談,問題應該不大”。

後續如何,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將持續關注。(編輯 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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