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務、非法拘禁,貴州平塘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據貴州省黔南州平塘縣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0月30日通報,10月28日下午,平塘縣人民法院對莫某本,王某、段某勇等8人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妨害公務、非法拘禁等涉惡勢力犯罪案件公開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鎮村代表、被告人家屬及社會民眾約50餘人旁聽宣判。

平塘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莫某慶、王某無視國家法律,以宗族和寨鄰關係為紐帶, 通過煽動等方式,邀約被告人莫某本、莫某海、段某勇、莫某波、韋某躍、潘某光等人,在平塘縣平舟鎮土寨村區域內逞強好勝、暴力抗法,被告人莫某本、莫某海、段某勇、莫某波、韋某躍、潘某光等人亦積極參與其中,嚴重侵害社會管理秩序,破壞人民群眾社會安全感,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惡勢力犯罪。

平塘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質、犯罪情節、危害後果以及犯罪後表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依法對莫某慶、王某、莫某本、段某勇等8人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妨害公務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項罪名,分別判處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一年八個月不等刑罰,並對同案未涉惡的4被告人各判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上繳國庫。宣判後,莫某本,王某、段某勇等5名被告人表示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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