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同事三年兩次懷孕,請假和休假很久,總共上班沒超過半年,你怎麼看?

酷夏的風哥哥


題主站在同事的角度提出了這個問題,下面我們可以從公司、懷孕女職工、同事這三個立場分別探討一下該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一、公司的角度

1. 生育是女職工的合法權利

為了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國家依法制定了《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其中《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女職工懷孕生孩子是非常正常的,這是法律賦予女職工的權利。

2. 女性因為懷孕遭受工作歧視

如今企業女職工的數量日益增多,在她們懷孕生子這段時間裡,女職工更容易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導致固有的權益被侵害。

有些公司認為“養”一位需要產假的女員工很費錢,最少需要128天,加上產前各種請假產檢,於是有的公司就把精力都撲在各種法律法規上,看怎樣能逼著她們離職。

所謂雞生蛋蛋生雞,老擔心女職工懷孕給公司運營帶來損失,哪個女職工還能懷個孩子再掏心掏肺為公司賣力幹活?肯定是一步邁出公司門外不回頭。

反之,公司信任員工主動與員工溝通,以正面的、樂觀的、善意的方式處理女職工懷孕之後的工作和職業發展,雖然這樣要耗費更多的心思和調整,但是一個公司不可能不招女員工,哪怕是技術類公司也至少得20%的女員工,所以這值得公司以成熟的姿態來思考和管理。

二、懷孕女職工的角度

1. 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懷胎和工作並非是絕對的矛盾,因為女職工只是懷孕了,並不是病入膏肓不能自理,孕期十月有80%的時間還是可以工作的,且在公司的合理支持下仍然能夠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所以,女職工在懷孕期間,一定要明確安排好自己在孕期和產後的工作,也就是無論自己能否繼續工作,提前告知公司,公司和自己一起協調對策,做好工作對接。

2.“隱孕”故意騙取三期工資

女性故意隱瞞懷孕的事實入職,騙取用人單位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和社保費用,這無疑給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負擔。

比如:為了生小孩,專門找一家單位入職,入職就懷孕,期間不能給安排重活累活不能讓加班,經常性請假產檢,然後一休完產假或一過完哺乳期就以照顧孩子為由離職。

這無疑會影響企業對女性求職者的態度,造成女性就業歧視的主要原因。一邊,求職者吐槽就業中遭遇的性別歧視;而另一邊,企業也表示因為女職工的“隱婚”“隱孕”而倍感受傷。企業歧視→員工欺騙→企業防範......如此一來,就陷入了惡性循環的職場怪圈。

其實,職場的圈子真的不大,兜兜轉轉都會碰到老熟人。所以,“隱孕”入職,休完產假即辭職的女性,可能就此上了公司的黑名單,斷送了自己的職業生涯。

三、同事方面

因為女職工懷孕,公司為了不增加負擔,產假期間的工作一般會選擇由內部同事接手,臨時頂替著,儘量不額外花錢。實在不行,才會調動招聘部門去補充人手,比如:尋覓合適的在校生,以實習的情況代之。這時候,會出現兩種情況:

1. 根據女職工的態度,同事的反應不同

比如說她今天要去產檢,或者突然身體不舒服,那有的同事就會樂意幫她分擔工作;但如果是啥事兒沒有,就是以懷孕為藉口把自己當成弱勢群體,單純想偷懶,那沒幾個同事能接受的。

2. 不升職加薪前提下,不會接受她人的工作

在職場中,大家都是利益共同體,在公司不給升職加薪的前提下,既要完成自己本職工作,還要做她人的工作,很少有同事會犧牲自己的時間來幫助做一份沒有回報的事情,不僅浪費精力,還影響生活狀況。

四、職場上如何擺脫“懷孕”困局

1. 從公司管理的角度,在成本不增加的前提下,解決企業的考慮,成全員工的顧慮。

比如:請該員工推薦合適的公司人選,暫時接任;適當給予現有人員加班補助等等。

2. 從HR的角度,化矛盾為動力,在處理女職工懷孕的事務上,可以組織好女職工與老闆的孕初期、產前、產後的溝通面談。

比如:給個機會讓老闆真心恭喜員工懷孕了,展現對員工需要特殊安排的認可和承諾;讓員工講出來她接下來的孕期計劃,希望老闆如何平衡她的工作和產檢時間精力安排;最後,讓老闆真誠的歡迎員工回來,讓員工明確回到崗位後期待的變化是什麼。

3.從懷孕女職工的角度,首先最重要的還是要掌握一項過硬的技能,只要你可以為企業創造價值利益,比起你創造的價值,產假髮的補貼不過是毛毛雨,這種情況下企業才不會因生育為難你,甚至為了穩住你,確保公司人才不流失,懷孕期間還可能關懷備至的讓同事多多照顧你。

綜上,企業和員工並沒有誰是誰非,只是出發點不同,想要實現企業和員工的共贏,就要相互理解,坦誠相待,企業要照顧懷孕員工的特殊需求,員工也應當懂得感恩,及時迴歸崗位,而不是把法律條文當做“護身符”,迫使企業就範,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保障雙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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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之前我部門招過一個商務文員,25歲,未婚,她調侃說如果有幸入職,希望公司能給發一個男朋友,這幾年不可能結婚,只想一心拼事業,後期如果營銷隊伍有需要,她也非常願意衝前線拉業務。那個勁頭十足的樣子,部門領導一下就喜歡上了,很快就要約過來簽了勞動合同。

沒想到,入職不到1個月,那個女生跟部門領導說,她懷孕了!領導一臉懵逼,竟有種"你特麼一定在逗我"的恍惚,驚愕之餘覺得自己受到了欺騙。接下來,這個女生三天兩頭請假,說不舒服要保胎,要去看醫生,公司沒辦法,還是照樣給發工資和交社保。廣東產假178天她剖腹產再+30天,一共休了208天。生了寶寶,我們人事部還代表公司帶禮物和300元生育紅包過去探望,囑咐她好好休息,鼓勵她說休完產假又是職場一條好漢。

沒想到,產假剛休完,她就以寶寶沒人帶為由申請了離職。氣得領導一度說以後不要招女員工了,即使非要招就只要已婚已育的!!當然,這也是氣話。

題目說的情況也差不多,女員工3年孕2,總共上班時間不超過半年,傳說中的“職場碰瓷”,巧妙地鑽了法律規則的漏洞來佔便宜。《勞動法》,《女職工勞動特別保護條例》都是她們用來"逼迫"公司給自己照發工資照交社保的有力武器。

以前有媒體爆出寧波一互聯網公司招的女員工"入職3天宣佈懷孕,休完產假直接離職"的新聞,大家對該女員工的行為深惡痛絕。有網友這樣評論:

當然,我們還是要客觀一點看待這個事情。

一、女性隱孕入職的確會加劇整個群體就業困難的態勢

女性隱瞞懷孕的事實入職,"騙取"用人單位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和社保費用,這無疑給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負擔。像廣東這邊,孕期有固定的產檢假,順產產假高達178天,剖腹產再+30天,多胞胎的每多一個+15天,哺乳期每天可以多休一個小時,三期期間不能給安排重活累活不能讓加班。給伺候得好好的,然後隱孕者一休完產假或一過完哺乳期就離職。

這無疑會影響企業對女性求職者的態度,有數據顯示,中小企業平均壽命才3年不到,所招聘的崗位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根本沒有多餘的成本去養"閒人"。所以他們在招聘過程中,更傾向於招聘男性,這樣女性的就業態勢就更加困難。

二、政府要起到調和作用

女職工的生育權利保障不能光靠企業和員工個人,政府也要在其中起到一定的調和作用,畢竟這也是為國家增加人口,增加未來的納稅群體。政府可以給聘用女員工的企業給予一定的補貼支持,或者可以按比例減少企業所得稅,僱傭女員工越多,享受的減稅力度越大,從而減輕企業的經濟負擔。


總的來說,隱孕事件的發生,受傷方要麼是企業要麼是員工個人,如何最大化的降低女員工隱孕造成的損害,一是靠求職者個人自覺和職業精神,二是靠企業良心和恪守法律,三是靠社會支持和政策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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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念HR


我在國貿那邊工作的時候,研發部門有個女生懷孕後,由於歲數大,想著保胎。於是在懷孕後的第二個月就不來上班了,每隔兩週會給部門總監一張大夫開的請假條,然後就離開了。後來乾脆就請同事把請假條帶過來,自己乾脆進步出現了。研發總監找我商量此事,我說你跟對方電話溝通一下,看對方的想法,如果態度好,就停薪留職,給對方繼續繳納社保和公積金;如果態度不好,就勸離吧。

溝通後,該同事態度整體上不錯,協商後決定:公司給她繼續繳納社保,但是不再保留勞動合同,等她生完孩子再溝通。

你們公司同事三年兩次懷孕,請假和休假很久,總共上班沒超過半年,這個情況一定要跟員工和他的部門領導溝通一下。如果是客觀情況,那就要正常對待,不要做得太無情。如果是該員工確實有問題,那麼就應該動用一些手段了。

但是儘量不要做違法的事情,最好是善待員工。因為善待員工的是做給在職員工看的,如果公司做得非常過分,實際上節約了一小部分錢,但是失去了人心,讓很多同事寒心,也是很划不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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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一個人事的小姑娘,在前一家公司休完產假,然後上了兩個月班就辭職了,又在家休息了一個月,就來我這邊面試了,結果到我這邊上班不到半年,又懷孕了,然後就各種請假……


我先說說,在老闆的眼裡會怎麼看待這個問題吧。

大家不要噴我,我的真實感受就和吃了蒼蠅似的,因為當時面試的時候專門問她,近期不會打算要第二胎了吧,她言之鑿鑿的不可能生第二胎的,而且我們只是個創業公司,總共也就30來個人,每一分開支都是精打細算的啊……

但是能怎麼辦呢?

你只能按照法律程序走,生育是女職工的基本權利,既不能開除她,也不能歧視她,甚至你還要笑臉相迎,要不然讓人家受氣,動了胎氣,你吃不了兜著走啊。


所以呢,我覺得從兩個角度看待這個問題吧

從公司老闆的角度

即使再不情願,你也必須保證女性職工的基本權利,法律的紅線永遠不要觸碰。

將心比心,女性員工懷孕是不可避免的事情,難道女員工懷孕就一定要辭職嗎?這對女員工是不公平的。

那既然無法避免,那就不如大大方方的面對這類問題,向其他員工傳達一種比較包容的企業文化,因為你怎麼對待她,團隊的其他人員都在看著,大家會在想如果我將來遇到這種情況,老闆會怎麼對待我。

所以,千萬不要因小失大,讓老員工寒了心。

不如藉機展示自己的心胸和想要打造的企業文化,把這件事情做漂亮了,換取更多員工的認可與信任。

畢竟人心都是肉長的,其實孰是孰非,員工的心裡自有一杆秤,做出讓員工敬佩的事情來,才能讓員工真正信服你。


從員工的角度

有計劃的備孕懷孕,如果信得過企業管理層,最好提前和領導知會一下,自己最近可能要備孕,不要讓公司觸不及防。

即使你提前和領導知會了,領導也不會要求你說,不讓你懷孕的,他也不敢,那既然阻止不了你懷孕的事實,為什麼不提前告訴老闆呢?

這樣老闆反而會覺得你比較真誠,會更加體諒你,而不是讓老闆心裡不爽,憋在心裡,要對你要更好,除非你不打算在這家公司做下去了。

另外,如果到一家新公司入職不到一年,最好不要懷孕,不管是做企業,還是做個人,我覺得還是要將心比心的,老闆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現在多少中小企業的老闆過的連狗都不如。

如果你一過試用期就懷孕,你讓公司老闆和其他同事會怎麼看待你呢?


<strong>總之,將心比心吧,老闆也要體會女員工的不容易,女員工也要體會老闆的不易,多一些坦誠,少一些套路,於己於彼,才是最長久的相處方式。


行知僧


說個身邊事,之前上班的公司,我們部門一個姐姐17年4月份進公司上班,元旦左右就生了,按時間來算是懷孕了才進公司的吧,或者剛好入職過幾天就懷孕了。

因為人瘦,加上剛開始也不顯懷,所有人都不知道她懷孕的事情。轉正之後就宣佈自己懷孕了,這下好,出差啊外出宣傳啊重活累活都不會安排她也不敢安排,萬一出事誰負責呢?

基本上就天天坐在辦公室吃零食做點輕鬆雜活捱到休產假,休產假期間工資和五險一金都按國家規定買著。我們公司產假是128天,加上她剖腹產一共是158天。

重點來了,休完產假之後回來上班不到一週就辭職,說家裡娃兒沒人帶(其實是跳槽了)。把我們領導氣得要死又不能拿她怎樣。

你說她錯了吧,又完全在合法範圍類,說她沒錯吧,對公司也不公平,一來就懷孕,休完產假就離職。

後來在招人的時候,要麼招剛畢業的妹子,要麼招已婚已育的,說已婚未育的婦女風險太大。

哎,中國已婚未育女性就業形式越來越困難,找工作經常遭到歧視,她這種鑽法律空子的人也佔了很大部分原因,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吧😣



六小毛333


精英菌朋友的公司,剛剛經歷了被處於哺乳期的女員工申請勞動仲裁。就是這個女員工懷孕生完孩子以後,按正常休完了5個半月的假期。公司通知她來上班,但是回應說要照顧孩子。然後公司就發了告知函,就是無故曠工多少天,就辭退。然後就被這名女員工申請了勞動仲裁,索賠4萬塊。後來這個女員工又申請了一個社保審計,7月開庭。這個事情讓朋友很苦惱,因為他認為他對待員工一直都非常厚道,為什麼還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精英菌讓他積極準備應訴,再就是安慰他說,這樣的情況還是比較少的,起碼沒有遇到專門來你公司生孩子的,生完就走人。

回到這個事情上來,3年兩次懷孕,應該說,這三年時間裡,她在公司裡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畢竟是總共上班時間沒有超過半年,為公司所做的貢獻有限。如果身體正常的話,很多女員工其實都是工作到快生的前幾天才回家休息的,三年時間,除掉兩個五個半月假期,其實,身體允許的話,她的工作時間能達到一年左右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生育期是一項基本權利,誰也無權去剝奪。所以,這也是公司為社會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無可厚非,當然,具體到公司老闆,可能感覺會有點不舒服。

所以,只要不是惡意的只為來公司生孩子,這些情況都是可以理解,也應該得到理解。

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高薪職位,獵頭服務就上無憂精英網(www.51jingying.com)


無憂精英網


說說我自己的事吧,我17年7月進的公司,18年11月生我兒子。我是上班上到生那天的,休了4個月產假。今年3月份回來上班的,最近發現意外有了二胎。真的完全是意外,本身計劃是到明年下半年再要二胎,然後大後年就生,那時天氣暖和是最好的。因為我第一胎生在冬天,很不方便。但意外來了也沒辦法,權衡再三,再加上醫生檢查過身體,說可以要,就決定要了,畢竟都是計劃要二胎的,只是時間上提早了。但現在我還在苦惱著怎麼和公司說,說真的我自己很不好意思,覺得對不起公司。如果我經濟允許我都打算辭職算了,但靠我老公一個人壓力大啊。時間一天一天過,我都不知道怎麼去說了。其實公司除了按照勞動法給予孕婦合法權益外,也不是說很有人情味。去年我上班上到11月,等於差不多上一年了,就因為我休產假了,我的年終獎一直沒給我。今年回來上班問了幾次,只是說會處理的,叫我等,等到現在還沒有。所以有時想到這點,我就覺得現在生二胎也沒那麼大愧疚了。而且我懷孕基本沒什麼反應,很輕鬆,除了到時又休幾個月產假,其他是絕對不會影響工作的。


T6663


這對公司來說,確實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懷孕是每個女人正當的權利,只要符合國家法律規定,那就要支持。只是對企業經營來說,確實會存在一些困擾。

1、招人的困擾

企業招聘一名員工進來後不久,本來希望她能夠把事情做起來,結果剛過試用期,就懷孕了。十月懷胎,十月之後,她就要休產假。也就是說,正常來說,這個員工休產假之前,是可以為公司工作一年左右的時間的。一年之後,企業就必須要招人。這時,企業就會存在招人困惑,到底是從外部招聘一個人還是從內部調一個人來補充呢?而且短時間之內,也很難招到合適的人來代替。

2、用人的困惑

企業在員工休產假之後,會產生很多用人困惑。比如孕婦不能上夜班,可是如果有些崗位需要上夜班的話,那就必須要調崗。還有孕婦一般不出差,可是有些崗位是需要經常出差的。因此,企業在用人的時候,會受到懷孕的影響。

3、管理的困惑

有些懷孕員工身體不好,懷孕後可能不能做事,於是企業必須要招人頂替。可是過早地頂替,無疑會增加人工成本。曾經有一名員工,她進入公司不久就懷孕了。因為身體不好,要保胎,所以,她就請假了,直到休產假。第一抬休完產假後,她回來上班,結果上了幾個月,她又懷孕了,又休保胎假,直到休產假。這樣的情況,給公司的管理者帶來了困擾。後來公司乾脆把她排除在用人計劃之外,也就是說,她回來後,也不會有位置了。

建議

其實針對這種情況,有如下的建議:

對於企業來說,要做到兩點:

1、依法做事

只要員工遵紀守法,那面對這種情況,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比如,員工要請假,請假的原因是什麼?是要保胎嗎?如果她有正規醫院的證明,那就只能安排她休假,畢竟員工的身體更重要。

2、把該員工排除在外,另外找人

既然員工三年休2次產假,而且中間也沒怎麼上班,那就只能由公司養著這個員工了。你想要她做事也做不了。可以專門招聘人來頂替她工作。

對於員工來說:

1、職業生涯發展很重要

雖然休產假是必須的,但是休假過長,會對你自己的經驗造成空窗期,不利於你的發展。

2、相互體諒,儘量為企業做出貢獻

企業和員工的關係要良好發展,必須相互體諒。企業為你著想,你也應該為企業著想。只有這樣,你才能和企業達成良性的發展循環。


劉仕祥演講思維課


女同事懷孕生孩子是非常正常的,因為這是法律賦予女職工的權利,不過這個同事三年兩次懷孕,也確實給企業帶來了困擾。這也是很多公司招人的時候,問候選人是否生孩子,是否要二胎的一個原因。

1 在中國已經出臺過了不少女性保護的相關法律

01 女職工合法享受生育假期 -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02 生育費用保障 -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03 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04 婦女有生育的權利和不生育的自由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

05 錄用和退休不得歧視女性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

有了這些法律,當收到不公正待遇的時候,要懂得有法律的保護,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2在職場上,女性因為懷孕生孩子受到了歧視

都說企業家都是資本家,是的,企業在用工成本方面首先考慮的就是節約成本及利益,因而他們極不願意花婚假、產假的成本費用,在招聘時便要求已婚已育作為優先考慮的條件。甚至有的公司對於發現女同事懷孕的,便從中搞破壞使其自動離職。

之前在京東聚餐上,劉強東和自己下屬懷孕的副總有這麼一席對話。

這位從底層打拼到副總席位的女人,意外懷了孕。

想在拍攝節目的公共聚會上賭一把,利用這個機會搏一搏來保住自己的職位和事業。

劉強東先是笑著說恭喜,然後話鋒一轉勸這位副總多休息,“你們休假也給兄弟們一些機會”。

整個你來我往的心機與博弈,女性在事業上的舉步維艱,都在這短短的1分鐘裡了。

沒有太多經濟壓力的明星、高層職業女性事業尚且受阻,更別說普通人了。

對於女性,領導總是還要考慮女性員工要顧家的問題,女性員工天生就有事業和家庭平衡的問題,如果不能平衡好的,就不能重用。

3 對於女性來說,懷孕了根據法律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但是不要碰瓷

對於女性員工,如果懷孕了,該上班就上班,該檢查就減產,該休產假就休產假,但是不要碰瓷。

比如之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女員工入職才3天就宣佈懷孕,產假結束提出辭職》的新聞。才入職三天,孫小姐就告訴主管自己懷孕了,要保胎休息。懷孕期間,因為種種原因,經常請假。而公司照樣給其發工資,繳納社保,並派人在其產後去探望。沒想到,產假一結束,孫小姐就打電話來說辭職不幹了。

如果員工剛入職就懷孕,給企業帶來的損失其實蠻大,在沒有怎麼創造勞動價值的情況下,企業要給員工產假、病假,調整其作息安排。有的員工甚至拿懷孕當尚方寶劍,認為企業不敢把懷孕員工怎麼樣,就很放縱自己的行為,不好好工作。

這些新聞出來以後,老闆怕了,於是就出現了招聘過程中問結婚,生孩子的。

我們前一家公司,是個外企,公司QA大多數都是女的,所以他們團隊每次都可以看到有懷孕的同事來跟我們開會,大家該幹活還是幹活, 不行的話,大家幫忙一起Cover過去,大家都知道互相幫助,而且比較體諒公司,能來都儘量來上班,當然安排的活都是相對輕鬆的。

4 對於企業來說,依法辦事

對於公司來說,已發辦事,保護員工的正常的權利,而且員工一般都是有生育險, 所以工資部分還是可以, 不過有個尷尬的是找人來代替孕婦,可是生完孩子回來以後,這個女員工就沒有位置了,我們公司的做法就是招實習生, 把一些簡單的任務讓實習生來做。其他的任務由其他人代替。

總之,生孩子是女員工的權利,該生還是得生,如果遇到刁難,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當然也要體諒企業,能上班就來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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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的分享


1.進公司就懷孕生完休完產假就走人的,我幹不出來,不過我不認為有問題。都合法,合法還被罵?因為有的人懷孕和生產前後想法會變的。原本想好好工作,或者生完也堅持工作,但是可能生完沒人帶孩子,覺得單位距離遠等等辭職帶孩子或者換個更適合帶孩子的工作,我覺得很正常。不要給人都說的壞成啥。

2.一胎也好二胎也好,其實我覺得是社會對女性懷孕生產整個這個事件太不正面對待了。總覺得生孩子有假期就是佔便宜。基本上每個女的都會經歷這個過程。我甚至覺得懷孕期間就該給假期,孕期反應比發燒難受多了,還得請病假,還不好請。醫生不是特別願意給開假條,單位也不願意你休假。沒生的或者男性拿孕婦說事太不應該了。懷孕生孩子說實話挺受罪的,除了少數身體素質特別好沒什麼反應生的順利恢復快的。一般都要經歷噁心頭暈失眠嘔吐生產更痛苦了。我覺得男性應該也休產假,跟女性完全一樣,多陪陪孕婦和產婦,儘快進入爸爸的角色,這樣孕產婦才更好地待產哺乳和恢復。

3.公司單位覺得女職工懷孕生產自己吃虧,不願意負擔這部分,有本事找國家。一個國家一個國情,我一個老百姓不能說誰應該負擔。但是有的國家還有國民工資,中國不是也沒有?企業負擔重,別的國家企業啥負擔有人研究過麼?國家政策問題,不要都扣在孕產婦個人上好吧。說個不恰當的比喻,國家還規定子女應該贍養父母,那有的老人活的長有的人可能不那麼長壽,難道你怨你父母命太長麼?應該就是應該,不要亂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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