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同事三年两次怀孕,请假和休假很久,总共上班没超过半年,你怎么看?

酷夏的风哥哥


题主站在同事的角度提出了这个问题,下面我们可以从公司、怀孕女职工、同事这三个立场分别探讨一下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一、公司的角度

1. 生育是女职工的合法权利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国家依法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其中《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怀孕生孩子是非常正常的,这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权利。

2. 女性因为怀孕遭受工作歧视

如今企业女职工的数量日益增多,在她们怀孕生子这段时间里,女职工更容易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导致固有的权益被侵害。

有些公司认为“养”一位需要产假的女员工很费钱,最少需要128天,加上产前各种请假产检,于是有的公司就把精力都扑在各种法律法规上,看怎样能逼着她们离职。

所谓鸡生蛋蛋生鸡,老担心女职工怀孕给公司运营带来损失,哪个女职工还能怀个孩子再掏心掏肺为公司卖力干活?肯定是一步迈出公司门外不回头。

反之,公司信任员工主动与员工沟通,以正面的、乐观的、善意的方式处理女职工怀孕之后的工作和职业发展,虽然这样要耗费更多的心思和调整,但是一个公司不可能不招女员工,哪怕是技术类公司也至少得20%的女员工,所以这值得公司以成熟的姿态来思考和管理。

二、怀孕女职工的角度

1. 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怀胎和工作并非是绝对的矛盾,因为女职工只是怀孕了,并不是病入膏肓不能自理,孕期十月有80%的时间还是可以工作的,且在公司的合理支持下仍然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所以,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一定要明确安排好自己在孕期和产后的工作,也就是无论自己能否继续工作,提前告知公司,公司和自己一起协调对策,做好工作对接。

2.“隐孕”故意骗取三期工资

女性故意隐瞒怀孕的事实入职,骗取用人单位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这无疑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

比如:为了生小孩,专门找一家单位入职,入职就怀孕,期间不能给安排重活累活不能让加班,经常性请假产检,然后一休完产假或一过完哺乳期就以照顾孩子为由离职。

这无疑会影响企业对女性求职者的态度,造成女性就业歧视的主要原因。一边,求职者吐槽就业中遭遇的性别歧视;而另一边,企业也表示因为女职工的“隐婚”“隐孕”而倍感受伤。企业歧视→员工欺骗→企业防范......如此一来,就陷入了恶性循环的职场怪圈。

其实,职场的圈子真的不大,兜兜转转都会碰到老熟人。所以,“隐孕”入职,休完产假即辞职的女性,可能就此上了公司的黑名单,断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三、同事方面

因为女职工怀孕,公司为了不增加负担,产假期间的工作一般会选择由内部同事接手,临时顶替着,尽量不额外花钱。实在不行,才会调动招聘部门去补充人手,比如:寻觅合适的在校生,以实习的情况代之。这时候,会出现两种情况:

1. 根据女职工的态度,同事的反应不同

比如说她今天要去产检,或者突然身体不舒服,那有的同事就会乐意帮她分担工作;但如果是啥事儿没有,就是以怀孕为借口把自己当成弱势群体,单纯想偷懒,那没几个同事能接受的。

2. 不升职加薪前提下,不会接受她人的工作

在职场中,大家都是利益共同体,在公司不给升职加薪的前提下,既要完成自己本职工作,还要做她人的工作,很少有同事会牺牲自己的时间来帮助做一份没有回报的事情,不仅浪费精力,还影响生活状况。

四、职场上如何摆脱“怀孕”困局

1. 从公司管理的角度,在成本不增加的前提下,解决企业的考虑,成全员工的顾虑。

比如:请该员工推荐合适的公司人选,暂时接任;适当给予现有人员加班补助等等。

2. 从HR的角度,化矛盾为动力,在处理女职工怀孕的事务上,可以组织好女职工与老板的孕初期、产前、产后的沟通面谈。

比如:给个机会让老板真心恭喜员工怀孕了,展现对员工需要特殊安排的认可和承诺;让员工讲出来她接下来的孕期计划,希望老板如何平衡她的工作和产检时间精力安排;最后,让老板真诚的欢迎员工回来,让员工明确回到岗位后期待的变化是什么。

3.从怀孕女职工的角度,首先最重要的还是要掌握一项过硬的技能,只要你可以为企业创造价值利益,比起你创造的价值,产假发的补贴不过是毛毛雨,这种情况下企业才不会因生育为难你,甚至为了稳住你,确保公司人才不流失,怀孕期间还可能关怀备至的让同事多多照顾你。

综上,企业和员工并没有谁是谁非,只是出发点不同,想要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赢,就要相互理解,坦诚相待,企业要照顾怀孕员工的特殊需求,员工也应当懂得感恩,及时回归岗位,而不是把法律条文当做“护身符”,迫使企业就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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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之前我部门招过一个商务文员,25岁,未婚,她调侃说如果有幸入职,希望公司能给发一个男朋友,这几年不可能结婚,只想一心拼事业,后期如果营销队伍有需要,她也非常愿意冲前线拉业务。那个劲头十足的样子,部门领导一下就喜欢上了,很快就要约过来签了劳动合同。

没想到,入职不到1个月,那个女生跟部门领导说,她怀孕了!领导一脸懵逼,竟有种"你特么一定在逗我"的恍惚,惊愕之余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接下来,这个女生三天两头请假,说不舒服要保胎,要去看医生,公司没办法,还是照样给发工资和交社保。广东产假178天她剖腹产再+30天,一共休了208天。生了宝宝,我们人事部还代表公司带礼物和300元生育红包过去探望,嘱咐她好好休息,鼓励她说休完产假又是职场一条好汉。

没想到,产假刚休完,她就以宝宝没人带为由申请了离职。气得领导一度说以后不要招女员工了,即使非要招就只要已婚已育的!!当然,这也是气话。

题目说的情况也差不多,女员工3年孕2,总共上班时间不超过半年,传说中的“职场碰瓷”,巧妙地钻了法律规则的漏洞来占便宜。《劳动法》,《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条例》都是她们用来"逼迫"公司给自己照发工资照交社保的有力武器。

以前有媒体爆出宁波一互联网公司招的女员工"入职3天宣布怀孕,休完产假直接离职"的新闻,大家对该女员工的行为深恶痛绝。有网友这样评论:

当然,我们还是要客观一点看待这个事情。

一、女性隐孕入职的确会加剧整个群体就业困难的态势

女性隐瞒怀孕的事实入职,"骗取"用人单位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这无疑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像广东这边,孕期有固定的产检假,顺产产假高达178天,剖腹产再+30天,多胞胎的每多一个+15天,哺乳期每天可以多休一个小时,三期期间不能给安排重活累活不能让加班。给伺候得好好的,然后隐孕者一休完产假或一过完哺乳期就离职。

这无疑会影响企业对女性求职者的态度,有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平均寿命才3年不到,所招聘的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根本没有多余的成本去养"闲人"。所以他们在招聘过程中,更倾向于招聘男性,这样女性的就业态势就更加困难。

二、政府要起到调和作用

女职工的生育权利保障不能光靠企业和员工个人,政府也要在其中起到一定的调和作用,毕竟这也是为国家增加人口,增加未来的纳税群体。政府可以给聘用女员工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或者可以按比例减少企业所得税,雇佣女员工越多,享受的减税力度越大,从而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


总的来说,隐孕事件的发生,受伤方要么是企业要么是员工个人,如何最大化的降低女员工隐孕造成的损害,一是靠求职者个人自觉和职业精神,二是靠企业良心和恪守法律,三是靠社会支持和政策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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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念HR


我在国贸那边工作的时候,研发部门有个女生怀孕后,由于岁数大,想着保胎。于是在怀孕后的第二个月就不来上班了,每隔两周会给部门总监一张大夫开的请假条,然后就离开了。后来干脆就请同事把请假条带过来,自己干脆进步出现了。研发总监找我商量此事,我说你跟对方电话沟通一下,看对方的想法,如果态度好,就停薪留职,给对方继续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如果态度不好,就劝离吧。

沟通后,该同事态度整体上不错,协商后决定:公司给她继续缴纳社保,但是不再保留劳动合同,等她生完孩子再沟通。

你们公司同事三年两次怀孕,请假和休假很久,总共上班没超过半年,这个情况一定要跟员工和他的部门领导沟通一下。如果是客观情况,那就要正常对待,不要做得太无情。如果是该员工确实有问题,那么就应该动用一些手段了。

但是尽量不要做违法的事情,最好是善待员工。因为善待员工的是做给在职员工看的,如果公司做得非常过分,实际上节约了一小部分钱,但是失去了人心,让很多同事寒心,也是很划不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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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实战邓玉金


我还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一个人事的小姑娘,在前一家公司休完产假,然后上了两个月班就辞职了,又在家休息了一个月,就来我这边面试了,结果到我这边上班不到半年,又怀孕了,然后就各种请假……


我先说说,在老板的眼里会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吧。

大家不要喷我,我的真实感受就和吃了苍蝇似的,因为当时面试的时候专门问她,近期不会打算要第二胎了吧,她言之凿凿的不可能生第二胎的,而且我们只是个创业公司,总共也就30来个人,每一分开支都是精打细算的啊……

但是能怎么办呢?

你只能按照法律程序走,生育是女职工的基本权利,既不能开除她,也不能歧视她,甚至你还要笑脸相迎,要不然让人家受气,动了胎气,你吃不了兜着走啊。


所以呢,我觉得从两个角度看待这个问题吧

从公司老板的角度

即使再不情愿,你也必须保证女性职工的基本权利,法律的红线永远不要触碰。

将心比心,女性员工怀孕是不可避免的事情,难道女员工怀孕就一定要辞职吗?这对女员工是不公平的。

那既然无法避免,那就不如大大方方的面对这类问题,向其他员工传达一种比较包容的企业文化,因为你怎么对待她,团队的其他人员都在看着,大家会在想如果我将来遇到这种情况,老板会怎么对待我。

所以,千万不要因小失大,让老员工寒了心。

不如借机展示自己的心胸和想要打造的企业文化,把这件事情做漂亮了,换取更多员工的认可与信任。

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其实孰是孰非,员工的心里自有一杆秤,做出让员工敬佩的事情来,才能让员工真正信服你。


从员工的角度

有计划的备孕怀孕,如果信得过企业管理层,最好提前和领导知会一下,自己最近可能要备孕,不要让公司触不及防。

即使你提前和领导知会了,领导也不会要求你说,不让你怀孕的,他也不敢,那既然阻止不了你怀孕的事实,为什么不提前告诉老板呢?

这样老板反而会觉得你比较真诚,会更加体谅你,而不是让老板心里不爽,憋在心里,要对你要更好,除非你不打算在这家公司做下去了。

另外,如果到一家新公司入职不到一年,最好不要怀孕,不管是做企业,还是做个人,我觉得还是要将心比心的,老板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现在多少中小企业的老板过的连狗都不如。

如果你一过试用期就怀孕,你让公司老板和其他同事会怎么看待你呢?


<strong>总之,将心比心吧,老板也要体会女员工的不容易,女员工也要体会老板的不易,多一些坦诚,少一些套路,于己于彼,才是最长久的相处方式。


行知僧


说个身边事,之前上班的公司,我们部门一个姐姐17年4月份进公司上班,元旦左右就生了,按时间来算是怀孕了才进公司的吧,或者刚好入职过几天就怀孕了。

因为人瘦,加上刚开始也不显怀,所有人都不知道她怀孕的事情。转正之后就宣布自己怀孕了,这下好,出差啊外出宣传啊重活累活都不会安排她也不敢安排,万一出事谁负责呢?

基本上就天天坐在办公室吃零食做点轻松杂活挨到休产假,休产假期间工资和五险一金都按国家规定买着。我们公司产假是128天,加上她剖腹产一共是158天。

重点来了,休完产假之后回来上班不到一周就辞职,说家里娃儿没人带(其实是跳槽了)。把我们领导气得要死又不能拿她怎样。

你说她错了吧,又完全在合法范围类,说她没错吧,对公司也不公平,一来就怀孕,休完产假就离职。

后来在招人的时候,要么招刚毕业的妹子,要么招已婚已育的,说已婚未育的妇女风险太大。

哎,中国已婚未育女性就业形式越来越困难,找工作经常遭到歧视,她这种钻法律空子的人也占了很大部分原因,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吧😣



六小毛333


精英菌朋友的公司,刚刚经历了被处于哺乳期的女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就是这个女员工怀孕生完孩子以后,按正常休完了5个半月的假期。公司通知她来上班,但是回应说要照顾孩子。然后公司就发了告知函,就是无故旷工多少天,就辞退。然后就被这名女员工申请了劳动仲裁,索赔4万块。后来这个女员工又申请了一个社保审计,7月开庭。这个事情让朋友很苦恼,因为他认为他对待员工一直都非常厚道,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精英菌让他积极准备应诉,再就是安慰他说,这样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起码没有遇到专门来你公司生孩子的,生完就走人。

回到这个事情上来,3年两次怀孕,应该说,这三年时间里,她在公司里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毕竟是总共上班时间没有超过半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有限。如果身体正常的话,很多女员工其实都是工作到快生的前几天才回家休息的,三年时间,除掉两个五个半月假期,其实,身体允许的话,她的工作时间能达到一年左右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生育期是一项基本权利,谁也无权去剥夺。所以,这也是公司为社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无可厚非,当然,具体到公司老板,可能感觉会有点不舒服。

所以,只要不是恶意的只为来公司生孩子,这些情况都是可以理解,也应该得到理解。

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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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自己的事吧,我17年7月进的公司,18年11月生我儿子。我是上班上到生那天的,休了4个月产假。今年3月份回来上班的,最近发现意外有了二胎。真的完全是意外,本身计划是到明年下半年再要二胎,然后大后年就生,那时天气暖和是最好的。因为我第一胎生在冬天,很不方便。但意外来了也没办法,权衡再三,再加上医生检查过身体,说可以要,就决定要了,毕竟都是计划要二胎的,只是时间上提早了。但现在我还在苦恼着怎么和公司说,说真的我自己很不好意思,觉得对不起公司。如果我经济允许我都打算辞职算了,但靠我老公一个人压力大啊。时间一天一天过,我都不知道怎么去说了。其实公司除了按照劳动法给予孕妇合法权益外,也不是说很有人情味。去年我上班上到11月,等于差不多上一年了,就因为我休产假了,我的年终奖一直没给我。今年回来上班问了几次,只是说会处理的,叫我等,等到现在还没有。所以有时想到这点,我就觉得现在生二胎也没那么大愧疚了。而且我怀孕基本没什么反应,很轻松,除了到时又休几个月产假,其他是绝对不会影响工作的。


T6663


这对公司来说,确实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怀孕是每个女人正当的权利,只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那就要支持。只是对企业经营来说,确实会存在一些困扰。

1、招人的困扰

企业招聘一名员工进来后不久,本来希望她能够把事情做起来,结果刚过试用期,就怀孕了。十月怀胎,十月之后,她就要休产假。也就是说,正常来说,这个员工休产假之前,是可以为公司工作一年左右的时间的。一年之后,企业就必须要招人。这时,企业就会存在招人困惑,到底是从外部招聘一个人还是从内部调一个人来补充呢?而且短时间之内,也很难招到合适的人来代替。

2、用人的困惑

企业在员工休产假之后,会产生很多用人困惑。比如孕妇不能上夜班,可是如果有些岗位需要上夜班的话,那就必须要调岗。还有孕妇一般不出差,可是有些岗位是需要经常出差的。因此,企业在用人的时候,会受到怀孕的影响。

3、管理的困惑

有些怀孕员工身体不好,怀孕后可能不能做事,于是企业必须要招人顶替。可是过早地顶替,无疑会增加人工成本。曾经有一名员工,她进入公司不久就怀孕了。因为身体不好,要保胎,所以,她就请假了,直到休产假。第一抬休完产假后,她回来上班,结果上了几个月,她又怀孕了,又休保胎假,直到休产假。这样的情况,给公司的管理者带来了困扰。后来公司干脆把她排除在用人计划之外,也就是说,她回来后,也不会有位置了。

建议

其实针对这种情况,有如下的建议:

对于企业来说,要做到两点:

1、依法做事

只要员工遵纪守法,那面对这种情况,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比如,员工要请假,请假的原因是什么?是要保胎吗?如果她有正规医院的证明,那就只能安排她休假,毕竟员工的身体更重要。

2、把该员工排除在外,另外找人

既然员工三年休2次产假,而且中间也没怎么上班,那就只能由公司养着这个员工了。你想要她做事也做不了。可以专门招聘人来顶替她工作。

对于员工来说:

1、职业生涯发展很重要

虽然休产假是必须的,但是休假过长,会对你自己的经验造成空窗期,不利于你的发展。

2、相互体谅,尽量为企业做出贡献

企业和员工的关系要良好发展,必须相互体谅。企业为你着想,你也应该为企业着想。只有这样,你才能和企业达成良性的发展循环。


刘仕祥演讲思维课


女同事怀孕生孩子是非常正常的,因为这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权利,不过这个同事三年两次怀孕,也确实给企业带来了困扰。这也是很多公司招人的时候,问候选人是否生孩子,是否要二胎的一个原因。

1 在中国已经出台过了不少女性保护的相关法律

01 女职工合法享受生育假期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02 生育费用保障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03 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04 妇女有生育的权利和不生育的自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

05 录用和退休不得歧视女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

有了这些法律,当收到不公正待遇的时候,要懂得有法律的保护,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2在职场上,女性因为怀孕生孩子受到了歧视

都说企业家都是资本家,是的,企业在用工成本方面首先考虑的就是节约成本及利益,因而他们极不愿意花婚假、产假的成本费用,在招聘时便要求已婚已育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甚至有的公司对于发现女同事怀孕的,便从中搞破坏使其自动离职。

之前在京东聚餐上,刘强东和自己下属怀孕的副总有这么一席对话。

这位从底层打拼到副总席位的女人,意外怀了孕。

想在拍摄节目的公共聚会上赌一把,利用这个机会搏一搏来保住自己的职位和事业。

刘强东先是笑着说恭喜,然后话锋一转劝这位副总多休息,“你们休假也给兄弟们一些机会”。

整个你来我往的心机与博弈,女性在事业上的举步维艰,都在这短短的1分钟里了。

没有太多经济压力的明星、高层职业女性事业尚且受阻,更别说普通人了。

对于女性,领导总是还要考虑女性员工要顾家的问题,女性员工天生就有事业和家庭平衡的问题,如果不能平衡好的,就不能重用。

3 对于女性来说,怀孕了根据法律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但是不要碰瓷

对于女性员工,如果怀孕了,该上班就上班,该检查就减产,该休产假就休产假,但是不要碰瓷。

比如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女员工入职才3天就宣布怀孕,产假结束提出辞职》的新闻。才入职三天,孙小姐就告诉主管自己怀孕了,要保胎休息。怀孕期间,因为种种原因,经常请假。而公司照样给其发工资,缴纳社保,并派人在其产后去探望。没想到,产假一结束,孙小姐就打电话来说辞职不干了。

如果员工刚入职就怀孕,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其实蛮大,在没有怎么创造劳动价值的情况下,企业要给员工产假、病假,调整其作息安排。有的员工甚至拿怀孕当尚方宝剑,认为企业不敢把怀孕员工怎么样,就很放纵自己的行为,不好好工作。

这些新闻出来以后,老板怕了,于是就出现了招聘过程中问结婚,生孩子的。

我们前一家公司,是个外企,公司QA大多数都是女的,所以他们团队每次都可以看到有怀孕的同事来跟我们开会,大家该干活还是干活, 不行的话,大家帮忙一起Cover过去,大家都知道互相帮助,而且比较体谅公司,能来都尽量来上班,当然安排的活都是相对轻松的。

4 对于企业来说,依法办事

对于公司来说,已发办事,保护员工的正常的权利,而且员工一般都是有生育险, 所以工资部分还是可以, 不过有个尴尬的是找人来代替孕妇,可是生完孩子回来以后,这个女员工就没有位置了,我们公司的做法就是招实习生, 把一些简单的任务让实习生来做。其他的任务由其他人代替。

总之,生孩子是女员工的权利,该生还是得生,如果遇到刁难,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当然也要体谅企业,能上班就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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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的分享


1.进公司就怀孕生完休完产假就走人的,我干不出来,不过我不认为有问题。都合法,合法还被骂?因为有的人怀孕和生产前后想法会变的。原本想好好工作,或者生完也坚持工作,但是可能生完没人带孩子,觉得单位距离远等等辞职带孩子或者换个更适合带孩子的工作,我觉得很正常。不要给人都说的坏成啥。

2.一胎也好二胎也好,其实我觉得是社会对女性怀孕生产整个这个事件太不正面对待了。总觉得生孩子有假期就是占便宜。基本上每个女的都会经历这个过程。我甚至觉得怀孕期间就该给假期,孕期反应比发烧难受多了,还得请病假,还不好请。医生不是特别愿意给开假条,单位也不愿意你休假。没生的或者男性拿孕妇说事太不应该了。怀孕生孩子说实话挺受罪的,除了少数身体素质特别好没什么反应生的顺利恢复快的。一般都要经历恶心头晕失眠呕吐生产更痛苦了。我觉得男性应该也休产假,跟女性完全一样,多陪陪孕妇和产妇,尽快进入爸爸的角色,这样孕产妇才更好地待产哺乳和恢复。

3.公司单位觉得女职工怀孕生产自己吃亏,不愿意负担这部分,有本事找国家。一个国家一个国情,我一个老百姓不能说谁应该负担。但是有的国家还有国民工资,中国不是也没有?企业负担重,别的国家企业啥负担有人研究过么?国家政策问题,不要都扣在孕产妇个人上好吧。说个不恰当的比喻,国家还规定子女应该赡养父母,那有的老人活的长有的人可能不那么长寿,难道你怨你父母命太长么?应该就是应该,不要乱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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