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 转让土地及地面建筑物的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 转让土地及地面建筑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厦工 公告编号:临2019-100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工股份”)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焦作公司”),拟以经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评估值为底价挂牌转让。

●本次厦工焦作公司土地及地面建筑物转让,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转让土地及地面建筑物的议案》,同意公司遵照先前与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厦工北方(焦作)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约定,转让处理厦工焦作公司二期未达标建设的土地及地面建筑物。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让土地和地面建筑物的基本情况

(一)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

2、住所:焦作市高新区神州路3333号

3、法定代表人:洪家庆

4、注册资本:人民币44,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7年08月10日

6、经营范围:工程机械产品及其配件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销售工程机械用润滑油;工程机械产品租赁;销售制动液、防冻液(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服务;物料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

(二)转让土地和地面建筑物的产权登记情况

本次转让厦工焦作公司二期土地产权证号分别为焦国用(2014)第11594号和焦豫(2017)焦作市不动产权第0024426号,地面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焦建高施[2015(011)]、焦建高施[2015(012)],具体产权登记情况如下表:

1、焦国用(2014)第11594号

2、豫(2017)焦作市不动产权第0024426号

3、焦建高施[2015(011)]、焦建高施[2015(012)]

二、本次转让土地和地面建筑物的主要内容

根据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厦门乾元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厦乾元评报字(2019)第19238号】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拟转让涉及的厦工焦作公司二期土地共222,327.00平米和地面建筑物32,509.90平米,账面价值分别为54,530,201.20元和31,562,068.89 元(合计86,092,270.09元),评估值分别为86,040,549.00元和30,949,425.00元(合计116,989,974.00元)。厦工焦作公司拟以经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评估值为底价挂牌转让上述资产。

鉴于本次转让的厦工焦作公司二期土地(产权证号:焦国用(2014)第11594号、焦豫(2017)焦作市不动产权第0024426号,共222,327.00平米)性质是焦作市政府招商引资的有偿土地,公司于2011年与焦作市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约定:若厦工焦作公司触及未按期达到该土地约定建设要求等条款的,焦作市政府除有权回收该土地外,还可要求厦工焦作公司返还该地块对应的政府补贴。故焦作市政府有权在本次厦工焦作公司收到上述二期土地挂牌转让款(完税后)就超出12万元/亩的部分,以政府补贴的形式主张厦工焦作公司返还。政府补贴的未尽事宜,将由厦工焦作公司与焦作市政府签订的《政府补贴返还协议书》具体约定。

三、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关于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转让土地及地面建筑物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厦工焦作公司土地转让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等事宜。本次转让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厦工焦作公司二期土地及地面建筑物转让,将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有利于增加子公司现金流入,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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