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家康德告訴你:知識的兩個要素,每個人看到的世界其實不一樣

大家好,這裡是小播讀書,今天我們繼續分享哲學家康德“三大批判”之一的《純粹理性批判》。

01

這本書一共分為兩個主要部分“先驗要素論”和“先驗方法論”。而“先驗要素論”中又分為兩個部分:先驗感性論和先驗邏輯論。咋一看起了,這有點混淆,但是其實是有他的邏輯的。你如果把“先驗”兩個字換成“認知”或者“知識”其實就好理解了。第一部分是“知識要素論”,知識的要素是什麼?是:直觀和概念

哲學家康德告訴你:知識的兩個要素,每個人看到的世界其實不一樣

康德說:直觀和概念合起來才構成了知識。

所以,先驗感性論討論的是直觀,先驗邏輯討論的是概念及其原理。這兩大要素,正是哲學的兩個主要流派爭論的焦點。理性主義者認為,概念沒有直觀就可以產生知識;而經驗主義者認為,直觀不需要概念就已經是知識了。而康德則試圖在兩者中作一個調和,認為他們各自都有自己的道理,但又都有其片面性,只有把雙方的合理之處綜合起來才能解釋知識的構成。這就是康德的著名論斷:概念和直觀是相互不可分離的,直觀和概念的只有合起來才能構成真正的知識。

那麼直觀和概念是怎麼來的呢?

哲學家康德告訴你:知識的兩個要素,每個人看到的世界其實不一樣

這就要說到知識的兩個主要來源了,即直觀來自於感性能力;而概念來自於知性能力。就像康德說的,人類的知識產生自心靈的兩個基本來源,其中一個是接受表象的能力,即感性能力;一個是通過這些表象認識一個對象的能力,即知性能力。通過感性能力,一個對象被給予我們,也就是直觀;通過知性能力,該對象在我們的心靈中被思維,形成了概念和概念的關係。只有這兩種能力相互結合,才能產生出知識。

02

好了,我們現在可以理解《純粹理性批判》的第一部分“先驗要素論”包括的:先驗感性論、先驗邏輯論。

哲學家康德告訴你:知識的兩個要素,每個人看到的世界其實不一樣

前面的文章,我們分享了“先驗感性論”的內容,講了我們的感性能力和知性能力。我們來簡單回顧一下,感性給我們直觀,而知性給了我們概念。而直觀又分為:經驗性的直觀、純直觀。經驗性的直觀比如我們看到紅色的蘋果,觸摸到光滑的羽毛等等,這些是屬於來自於耳鼻眼舌身等感覺器官直接接收的直觀信息。而純直觀也稱之為“先驗直觀”或者“先天直觀”,它包括兩個:時間和空間。

並且,康德指出,時間和空間都是先驗的或者說先天的,不以經驗為前提,它們不依賴其他的存在,而人的認知之所以能夠進行,必須有這兩個條件,它們是人類認知體系的起點、先備條件。而且康德認為,人類直觀的先驗條件只有時間和空間。換句話說,沒有時間和空間,我們就沒有辦法認識這個世界的表象。換句話說,沒有時間和空間,我們將無法感受到世界的表現,對我們來說,世界也因此不存在。

哲學家康德告訴你:知識的兩個要素,每個人看到的世界其實不一樣

03

好了,我們簡單回顧了“先驗要素論”的第一個重點內容“先驗感性論”。

接下來,我們開始聊聊 “先驗邏輯論”。

什麼是“先驗邏輯”?

“先驗邏輯”是康德首創的詞,康德認為普通邏輯所研究的思維形式及其規律是和思維內容、客觀世界無關的東西,不能成為真理的邏輯。在他看來,只有把感性同知性結合起來,使認識涉及內容,同對象相一致,才能取得知識,而“先驗邏輯”正是這種真理的邏輯。先驗邏輯作為關於認識能力的知性和理性的學說,它以規定這種知識的起源、範圍及客觀有效性為其主要任務。

那我們的感性和知性是如何結合起來認識這個世界的呢?康德在這裡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

“真理是什麼?”

哲學家康德告訴你:知識的兩個要素,每個人看到的世界其實不一樣

康德是這麼提出這個問題的,他說,有一個古老而且著名的問題,人們曾以為可以用它把邏輯學家們逼入困境,並曾力圖使他們達到這樣的地步,即讓他們要麼涉足可憐的循環論證,要麼就承認自己的無知,從而承認自己的整個藝術的無用;這個問題就是:真理是什麼?(也有的地方翻譯為“什麼是真?”)

04

當我們要討論這個問題“真理是什麼?”的時候,其實我們有一個預設的前提,那就是:“真的知識是要和對象一致”。也就是說,如何確定你說的“知識”是不是真理呢?顯然需要一個參照物,比如我說,我面前的這個東西就是蘋果,意思就說,這個東西是要符合“蘋果”這個對象的,才是真的,如果你看到一個桃子說這是一個蘋果,顯然就不對了,因為桃子不符合蘋果這個對象。

哲學家康德告訴你:知識的兩個要素,每個人看到的世界其實不一樣

而且康德說,這個對真理的評估標準還必須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比如我們有了蘋果這個對象的知識,那麼,我們就可以確定哪些是蘋果,哪些不是蘋果,這個標準是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在康德之前,這個標準中“對象”是核心。我的知識要符合一個對象,才能稱之為“真理”。所以康德說,當你問“真理是什麼?”的隱含假設是,我們要尋找的是一個真的知識,而且這個知識是和某個對象相一致的。當我們說一個桃子是蘋果時就不對,因為蘋果就是蘋果,這個對象是固定不變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在康德之前,通常認為“對象”是固定不變的,我們的知識是去揭示這個對象,從而得到知識,就類似說“知識是圍繞著對象轉”。就像在哥白尼之前,人們都以為地球是中心,所有的星球都圍繞地球轉一樣,“對象”就類似“地球”。 這是康德之前,人們認識世界的普遍方式。

哲學家康德告訴你:知識的兩個要素,每個人看到的世界其實不一樣

05

但康德將這種方法反過來了,他認為,不是知識要符合對象,而是對象要來符合我們的知識。而這裡的對象,康德認為只是表象(我們所認識的世界的對象都只是表象)。這樣,康德完成了被他自己稱之為認識上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因為,他將人類認識世界的視角進行了反轉。打一個比方,過去我們一直在地球上觀察星空,以為所有星球都圍繞地球轉,但是現在,我們跑到太陽上去了,發現,地球其實是圍繞太陽轉的。

哲學家康德告訴你:知識的兩個要素,每個人看到的世界其實不一樣

我來打個比較形象的比方,比如我們認為面前這個紅色的蘋果是真的。但其實只是因為,自然光在蘋果表面,反射到我們視覺神經,我們視覺神經把它“翻譯”為了一個蘋果,而且這個“蘋果”的概念,還是人創造的。在一隻貓或者一隻蝙蝠看來,蘋果並不是紅色的,也不會認為這個東西就是“蘋果”,因為它們對光波的感知跟人的視覺系統不一樣,而且它們也沒有“蘋果”這樣的概念。所以,當我們看到一個紅色的蘋果時,其實是我們站在人的角度,認為我們的認識是真的,認為世界上真的有一個蘋果。但實際上,只是“蘋果”這個物自體的表現,符合了我們對於“蘋果”的認知而已。簡單來說:你眼中的世界,只是你認為的世界,而不是世界本身。

06

好了,回過頭來,我們聊聊“真理是什麼?”這個問題的前提假設。康德說,當我們說“真理就是知識要符合對象”時,這個定義很容易遭到懷疑論者的反駁。比如懷疑論者可能說:這個知識為真的標準是不可能的。

論證一:因為對象是不會說話的。只有我將我的知識和我對對象的表象作比較,所以我本人是知識真假的裁判者。這裡的“我”其實也可以理解為“人類”。

論證二:如果知識與其對象一致,那麼這個標準如果是真的話,那麼這個標準也要和對象一致,這個標準能找到它的現實的對象嗎?

所以,這個問題的標準其實是不可靠的,我們沒辦法真實可靠地去評估一個知識是不是“真理”。另外這個問題的邏輯其實也是自相矛盾的,為什麼呢?(大家仔細理解)

哲學家康德告訴你:知識的兩個要素,每個人看到的世界其實不一樣

康德說,如果“真理就是知識要符合對象”,那麼,這個對象就必須由此而與別的對象區別開來;因為一種知識如果與它所關聯的對象不一致,那麼,即使它包含著某種可能適用於其他對象的東西,它也是錯誤的。於是,真理的一個普遍標準就會是對知識的對象不加區別而適用於一切知識的標準了。但顯而易見的是,既然人們就這一標準而言抽掉了知識的一切內容(與其客體的關係),而真理又恰好涉及這種內容,所以,追問知識的這種內容的真理性的一個標誌,就是完全不可能的和荒唐的,因而也不可能給出真理的一個必然的、但同時又是普遍的理由。既然我們上面已經把一種知識的內容稱為它的質料,所以人們就將不得不說:對知識的真理性就質料而言不能要求任何普遍的標誌,因為它就自身而言是自相矛盾的。

07

這段話非常難理解,我們換一種方式,把“什麼是真理?”換成:“什麼是好人?”

那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通過兩個方式來回答:

第一種:我們找到一個人,他就是好人的標準,凡是與這個人一樣的,我們就認為是好人。

第二種:我們找到一個普遍的標準,比如救死扶傷、樂於助人的,我們就認為是好人。

這兩種方式,在康德看來,第一個是以“對象”為標準,或者說“質料”;第二個是以“知識”為標準,或者說“形式”。但是,很遺憾,這兩種方式,第一種不具有普遍性,第二種不具有必然性。我們都無法真的回答“什麼是真理?”或者“什麼是好人?”這個問題。

我們從兩個方面批評了傳統真理的標準的不完善之後,康德對這個真理的標準的問題“任何一種知識的普遍而可靠的標準是什麼” 並沒有做出正面的回答。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康德對“真是知識和對象的一致”這個前提是同意的,只是這個標準在什麼意義或什麼條件下是成立的,還沒有說清楚。

你認為呢?歡迎加入討論~~

好了,今天的內容就是這些,如果喜歡我的文章,請關注小播讀書,或分享給您的朋友,謝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