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古代哲學的角度看康德的哲學,哪個哲更有前瞻性?

從中國古代哲學的角度看康德的哲學,哪個哲更有前瞻性?

在《道德形而上學的奠基》裡面,康德提出了關於道德法則的概念,康德認為道德法則具有普遍的約束力,“以至於它不僅必然適用於人,而且適用於一切一般而言的理性存在者。”因此,道德法則沒有例外,對一切有理性的存在者,都絕對必然地適用。通過這個前提,康德就排除了經驗對道德法則形成的影響,他認為“沒有任何經驗能夠提供理由,哪怕是僅僅推論到這樣一些無可置疑的法則的可能性”。

“存天理、滅人慾”是朱熹理學思想的重要觀點之一,後人常斷章取意評判宋明理學時,認為其禁錮了人性。此處“人慾”是指超出人的善良的需求慾望,如私慾、淫慾、貪慾等,這些慾望難道不該禁嗎?其實,朱熹認為人的基本需求慾望即人們通常所理解的“人慾”即是“天理”——此處人慾即天理。通俗一點的說法就是人的慾望要有一個度!

從中國古代哲學的角度看康德的哲學,哪個哲更有前瞻性?

康德認為,道德法則是普遍的法則。而普遍立法必須排除一切經驗的、物質的因素,包括個人的情感、物慾等,否則立的法就不是普遍的。很像宋儒說的“存天理,去人慾。”去掉人慾,就只遵循天理了。康德認為,排除一切經驗的、物質的因素,意志就從自然法則(因果律的鏈鎖)中解放出來,如此意志就是自由的(free from 自然法則),而行為者也就脫離自然法則支配的現象世界,而進入物自體世界,從而意志只遵循理性的法則———— 這就是康德的 “存天理”。

至於康德的哲學和中國古代的哲學,哪個更具有前瞻性?相信各位一看便知。

從中國古代哲學的角度看康德的哲學,哪個哲更有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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