獼猴桃幼樹期合理冬季修剪,促進豐產、穩產,延長結果年限

獼猴桃幼樹期合理冬季修剪,促進豐產、穩產,延長結果年限


獼猴桃幼樹期合理冬季修剪,促進豐產、穩產,延長結果年限

獼猴桃一生有四個發育時期,分別為幼樹期、初果期、盛果期、衰老期。一般幼樹期1—4年,初果期2—3年,盛果期15—35年,衰老期5—10年。修剪應按不同樹齡時期的生長髮育習性,採取不同的整形修剪措施。冬季修剪應在樹體養分迴流完全後進行。

幼樹期一般指從定植到開始結果前這段時間。這一時期的整形修剪宗旨是培養樹體骨架結構,擴大樹冠,促使樹形形成,增加枝葉量,積累樹體營養。良好的樹體骨架,枝條在架面合理分佈,充分利用空間和光能,便於田間作業、降低生產成本;調節地下部與地上部、營養生長與結果的關係,調節營養物質的生產、分配,發揮獼猴桃的生產能力,實現優質、豐產、穩產,延長結果年限。

生產中的標準樹形:單主幹上架,在架面的上留2個主蔓,分別沿中心鉛絲伸長,主蔓的兩側每隔30釐米選留一強旺結果母枝,與行向成直角固定在架面上,呈羽狀排列。這種樹形主幹強壯、枝條分佈均勻、豐產穩產、便於生產操作。

一、定植後第一年冬季修剪

多從3—4個飽滿芽處短截,其它的枝條全部剪除,促使來年發育強旺的主幹、主蔓。培養主幹、主蔓要直,以利於營養輸送。

二、定植後第二年冬季修剪

如果主蔓已上架,對架面上沿中心鉛絲延伸的主蔓注意修剪不宜過長,否則容易中部光禿,剪留40~50釐米即可;其它生長中庸的枝條均剪留到飽滿芽處,細弱枝剪留2~3芽。如果主蔓的高度達不到架面,仍然剪到飽滿芽處,下年發出強壯新梢後再繼續上引。注意疏除影響骨幹枝生長的徒長枝,適當保留部分過密枝,留2—3芽重截,培養預備枝,用於後年結果。修剪部位適當抬高,避免刺激隱芽萌發,長出徒長枝。

三、定植後第三年冬季修剪

將主蔓的延長新梢再剪留40~50釐米長,在主蔓的兩側發出的生長旺盛的枝條剪到飽滿芽處,作為下年的結果母枝,生長較弱的中短枝剪留2~3芽。保留的結果母枝與行向呈直角、相互平行固定在架面鉛絲上,呈羽狀排列。

四、定植後第四年冬季修剪

此時樹冠基本成型,下一步的任務主要是在主蔓上逐步配備結果母枝,冬季修剪時強旺枝剪留到飽滿芽處,細弱枝剪留2~3芽。大致還需要3~4年的時間才能使整個架面佈滿枝蔓,達到冬季修剪時在主蔓兩側每隔30釐米左右配備一個強旺結果母枝。

注意事項:

1、骨幹枝蔓的培養一定要直,儘量減少分叉換頭,防止扭曲生長和多重結節,而影響營養疏導組織的暢通,造成樹勢不旺。如果骨架枝蔓不直,可以一步回縮到位,使其重新發枝,培養理想骨架。

2、對主幹上、枝蔓基部的萌櫱枝,從基部疏除;位於大剪鋸口下的徒長枝若有空間擴展,可作為預備枝,留3—4個飽滿芽短截,無空間就疏除。

3、幼樹期要重視綁蔓工作,在生長季節對強旺枝、背上枝、徒長枝及時拉平對幼樹早結果有較好效果,也能避免冬季修剪造成過多的營養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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