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高昂治疗费,病人家属放弃治疗法律允许吗

生老病死,是每一个人都必须将要面对的问题。医院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地方,医生将大夫与病人家属之间的谈话内容总结为两大主题: 能不能治?有没有钱治? 看起来似乎前者是医生的事,后者是家属的事,但每做出一个医疗决策,都需要家属做出最终的签字决定。如果你没有钱,可能面临的就是放弃治疗。在医院里我们不难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位老年患者突发昏迷被女儿送到急诊科,被诊断为脑出血,需要急诊手术治疗。医生交代病情时说,如果不急着手术,人可能很快就没有了,手术后能不能苏醒、恢复成什么样也不能保证,手术及术后监护的费用差不多要十万元。家属陆续到齐后讨论来、讨论去,想救又不愿意出钱,在医生反复沟通、催促下,家属决定放弃治疗,用车将患者拉走了。首先,患者本身是否有权利放弃对自己的治疗和抢救呢?原则上,患者对于自己的身体有不受限制的决定权,因此可以同意或放弃治疗,特别是对于身患绝症的患者,医疗救治实际上就是延长其受折磨的时间,治疗实际上已经失去了意义。当然,这也有例外,一是患者放弃治疗不能妨碍国家出于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比如对某些可能危害大众健康的传染性疾病,实行强制性的隔离治疗。二是患者放弃治疗必须是有效的。法律上要求必须是成年人并且心智健全(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在没有欺诈、胁迫、不当影响的情形下,才能做出有效的放弃治疗。医生充分告知、患者充分理解,放弃治疗才有效。

那么,家属作出放弃治疗的前提是患者不能做出有效的意思表示,如患者为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植物人、脑死亡者或永久性昏迷者。上述情况下家属提出放弃治疗是可以的,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2014年北京市卫生法学会制定了《规范放弃治疗行为专家共识》,对于医务人员在临床中处理放弃治疗事件给予一定指引。虽然这种共识的法律效力较低,但仍可以供大家参考。任何放弃治疗必须遵循的原则:1.患者自身疾病预后极差,并且病情已经恶化到不可逆转的状态。2.放弃治疗与患者当时或曾经做出的任何意愿表示不相违背,充分尊重患者对生命权的决定权。3.患者清醒时,放弃治疗的要求只能由患者本人提出,患者不清醒时,放弃治疗的要求只能由患者的直系亲属提出。4.在患者直系亲属的范围内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5.提供食物与饮水,或以静脉输液方式维持水和电解质平衡,不属于放弃治疗的范畴,放弃治疗是放弃一切治疗药物、医疗设备、抢救措施并且要求出院。

对于终末期、没有临床治疗价值的患者,放弃治疗可能比较容易接受。但是对于一些急症患者,仍有救治可能,家属放弃治疗的决定就决定了患者必然的死亡,这种放弃治疗是法律所允许的吗?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生活的义务,应保护被监护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如果监护人恶意放弃救治被监护人,可能涉嫌触犯法律。

每一个生命都珍贵,我相信那些作出放弃治疗的绝大多数家属也经历了痛苦的选择,应给与多一份谅解和宽容。法律咨询微信①③⑨①①⑥②①⑥⑥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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