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前,事业单位完成改革,合同、聘用、临时人员怎么安置?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经进入深水期。按照中央既定步骤,在2020年底前,事业单位将全面完成分类改革,实现系统化梳理。其中,行政类事业单位已在2019年3月前完成清理,或并入行政机关,或剥离行政职能转公益类;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中央尚未出台统一方案,有待进一步理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体保持现状,但在局部会根据各自的职称进行必要的撤并整合,减少机构和人员;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全部转企,不再保留事业单位范畴。

2020年底前,事业单位完成改革,合同、聘用、临时人员怎么安置?

受环境和工作需要影响,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历来就比较复杂,有正式在编人员,有合同制人员,有临时聘用人员,也有劳务派遣人员。不同人员按照各自的用人性质核发工资,在编和非编存在巨大的差异。涉及到机构改革,两者的“待遇”也是天差地别,在编的基本上不用担心编制被改掉或者下岗,而非编的合同人员、聘用人员、临时人员因为从事的是辅助工作(实际上很多岗位与在编人员从事的工作没有差别),则可能因改革受到极大冲击,被裁撤岗位清退出单位。这个比例预料将占到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三分之一。清退后,合同到期的自动解除合约;合同尚未到期,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非编人员不存在所谓的安置问题。

2020年底前,事业单位完成改革,合同、聘用、临时人员怎么安置?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中的临时编外人员,包括人事代理、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总人数达到1200万人以上,占到了事业单位人员的三分之一,数量极为庞大。党政、事业单位改革,精简机构,精简人员和编制,首当其冲就是解决这些编外人员。能采取和已经采取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第一,执法队伍严禁使用临时聘用人员。此前的党政机构改革,对执法机构(包括参公事业单位)的人员使用上,已经明确要全面清理临时聘用人员,不允许临时辅助人员在执法岗位上从事执法工作,原参与执法的,一律清理出执法队伍,或解决合同,或腾退到后勤岗位从事其它辅助性工作。

第二,行政类事业单位聘用辅助工作人员必须报批。行政类事业单位多数为参公事业机构,人员工资待遇由财政全额拨款,没有其它经费来源。因此其聘用人员按规定,必须报请当地财政、人社部门同意后,列入财政支出范畴,才能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人员。因此,原来由单位自行招聘的合同工、临时聘用人员,在改革后原则上都需要解除合同重新招聘,列入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同样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执行。为了节约开支,类似的辅助性岗位现在一般都由政府和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原则上不再招录聘用制人员。

2020年底前,事业单位完成改革,合同、聘用、临时人员怎么安置?

第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照岗位需求聘用辅助人员。单位整合后,新的单位有岗位需求,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继续聘用人员,但必须报备。反之,岗位裁撤后,相应的人员也会随之清理。

改革总的基调是压缩机构、精简人员,一些动作大的地区比如辽宁等省市,事业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类事业机构压缩比例在90%以上,其它地区虽然不至于像辽宁省那么力度大,但事业单位机构精简、编制精简、人员精简已是趋势,不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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