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甘肅省開展報廢機動車集中整治

10月24日,甘肅省公安廳召開視頻

會議,動員部署集中整治報廢機動車大會戰暨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動。會議指出,為徹底消除報廢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帶來的安全隱患,切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自2019年11月1日開始,開展為期2個月的已經達到國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集中整治大會戰。通過大會戰,確保實現全省93467輛逾期未報廢的機動車80%以上予以報廢的目標。

具體政策措施有以下15條

對已經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註銷登記。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註銷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收繳車輛並強制報廢,同時公告該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11月1日起,甘肃省开展报废机动车集中整治

對連續3個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小型非營運機動車自注冊登記之日起10年內,有連續3個檢驗週期未參加安全技術檢驗而被強制報廢的,具有機動車被依法查封、扣押、被盜搶和機動車所有人被羈押、機動車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等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提出恢復機動車狀態的,經交警支隊會議研究,集體審核、嚴格檢驗後,公安交管部門可以辦理恢復機動車狀態業務,恢復狀態只限一次。

對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對交通警察在執勤執法中查獲的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規定,公安交管部門予以收繳,強制報廢,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七條或第三十條規定辦理註銷登記。對駕駛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第二款和《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處2000元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對已經滅失的機動車。屬於機動車滅失的,由機動車所有人提出註銷登記申請,經系統核查2年以內該車輛無運行軌跡、無違法信息、無事故信息的,公安交管部門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註銷登記。機動車所有人自行拆解變賣廢鐵的,比照滅失辦理。公安交管部門車管所辦理註銷登記後,將以上車輛號牌、車輛類型、品牌型號等信息錄入集成指揮平臺列為監控重點。

11月1日起,甘肃省开展报废机动车集中整治

對多次轉讓未辦理轉移登記的機動車。對多次轉讓未辦理轉移登記的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由最後一次轉讓並交付的受讓人和機動車註冊登記所有人共同提出註銷登記申請,車輛交售機動車回收企業,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註銷登記。車輛無法查找的,可由機動車所有人提出註銷申請,並填寫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承諾書,公安交管部門經系統核查2年以內車輛無運行軌跡、無違法信息、無事故信息的,按照滅失情形辦理註銷登記。

對無法查實所有人的機動車。對《逾期未報廢機動車明細表》已經查到機動車而無法查實機動車所有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予以強制報廢,將機動車交回收企業拆解後,辦理註銷登記,相關報廢殘值上繳國庫。對因號牌丟失和車架號、發動機號發生鑿改、打磨、拼接等情形造成無法聯繫機動車所有人的,由刑事技術鑑定部門,對車輛唯一性進行確認並出具相關證明,由公安交管部門車管所按規定辦理註銷登記。

對依法查封、扣押、被盜搶的涉案車輛。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九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綜合應用平臺辦理鎖定,不得辦理註銷登記業務。要逐一核實機動車停放地點,收回機動車號牌、行駛證,建立專門臺賬管理。屬於被盜搶的機動車,移交刑偵部門處理,並錄入被盜搶系統完善信息。

11月1日起,甘肃省开展报废机动车集中整治

對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機動車。機動車報廢地公安交管部門告知機動車所有人將車輛交售就近機動車回收企業拆解。報廢地、登記地公安車輛管理所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三十條規定辦理註銷登記,報廢的大型客車、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和校車由機動車報廢地公安交管部門負責監督拆解。

對拒不配合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公安機關查獲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105號令)第二十五條第六款的規定,依法扣留車輛,經調查核實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六條規定,予以收繳並強制報廢。對機動車所有人拒不配合辦理註銷登記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二條規定,作出予以收繳、強制報廢的處罰決定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對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第三款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予以收繳。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首席記者 葛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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