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鞏縣法院:對吳某鈞、吳某國等8人惡勢力犯罪案件一審宣判,最高判處4年零6個月

10月23日下午,岑鞏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某鈞、吳某國等人涉惡勢力犯罪一案公開宣判,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四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岑鞏縣法院:對吳某鈞、吳某國等8人惡勢力犯罪案件一審宣判,最高判處4年零6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0年6月至2018年9月,以被告人吳某鈞、吳某國為首,吳某平、吳某友、楊某銀、吳某光、楊某清、吳某均等人為獲取非法利益,以家族勢力為紐帶,經常糾集在一起,在岑鞏縣天馬鎮小屯村玉頭衝組藉以山林土地存在糾紛為名,多次採取聚眾威脅、堵路阻工等非法手段致使被害人無法正常生產經營,進而向被害人索要錢財實施敲詐勒索犯罪行為,得贓款10.2萬元。上述被告人在玉頭衝組範圍內為非作惡,致使多名被害人遭受重大經濟損失,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惡勢力犯罪團伙。


岑鞏縣法院:對吳某鈞、吳某國等8人惡勢力犯罪案件一審宣判,最高判處4年零6個月


岑鞏法院經審理後依法作出判決,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吳某鈞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吳某國有期徒刑四年、吳某平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吳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吳某友有期徒刑二年、楊某銀有期徒刑二年、楊某清有期徒刑二年、吳某均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同時對各被告人並處罰金,並判決對本案有關違法所得依法進行追繳,發還受害人。

此案的公開宣判,有力打擊了地方宗族惡勢力團伙的囂張氣焰,彰顯了法律的公正與權威,保護了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下一步,岑鞏縣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迎難而上,紮實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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