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黑案

11月14日,天柱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黑案,被告人姚某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數罪被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天柱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黑案

法院審理查明,邊勇等人自2000年以來多次在鎮遠縣、岑鞏縣等地實施暴力違法犯罪活動,從惡勢力逐步發展成為穩定的以邊勇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告人姚某明知邊勇等人是以實施違法犯罪為基本活動內容的組織,仍參加該組織的部分犯罪活動,並接受該組織的領導和管理。

2016年9月,姚某受邊勇等人邀約,以被害人黃某不還錢為由,將被害人強行帶至鎮遠縣青溪鎮一廢棄沙石廠內,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對其進行毆打併罰跪侮辱。在黃某承諾儘快籌錢還債後,邊勇等人才將被害人帶至岑鞏縣新興開發區新大橋處釋放。

2019年10月15日,天柱縣人法院受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委託,對邊勇等18人重大涉黑案進行二審宣判。首要分子邊勇被判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案發後,姚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在庭審中如實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故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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