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條,但沒有轉賬記錄,想去起訴,法院能受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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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此問題之前,首先需要明確的是訴權和勝訴權的的區別,也即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起訴條件的規定就具有訴權,也就是法院會受理。但法院受理並一定意味著就具有勝訴權。下面將詳細分析:

一、關於是否享有訴權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簡單而言就是原告與案件有利害關係,有明確的被告並且屬於法院的受案範圍就可以提起訴訟。

二、關於是否享有勝訴權

根據《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二條的規定,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根據《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十六條的規定, 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說明,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

綜上所述,有借條,但沒有轉賬記錄,想去起訴,是具備法院受理的條件的;但是是否能勝訴,則需要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具體分析。需要根據《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十六條的規定,通過更為詳細的證據規則去證明你起訴的訴訟主張。



廣州張律


民間借貸糾紛,僅有借條起訴,法院立案受理不成問題。

法院立案受理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所以,對於民事糾紛,只要符合以上條件,法院原則上就應當予以受理。

但是,立案受理跟案件勝訴是兩回事,並非法院給立案,就意味著你的案件勝訴。能否獲得法院支持,則要根據你的舉證,以及被告舉證,最後能否認定案件事實。

對於僅憑藉條起訴,要根據借款金額的大小、當事人的經濟能力、交易習慣、當事人之間的關係等等綜合認定。

如果借條金額較小,當借款人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借條不真實的情況之下,認定借貸關係成立,一般問題不大。

如果借款金額較大,基於交易習慣及交易安全等因素考慮,通過現金付款方式發生的可能性相當小,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單憑藉條認定大額借貸關係成立並不科學。所以原告必須現金交付的原因、時間、地點、款項來源、用途等具體事實和經過,接受對方當事人的質詢和法庭的詢問,若原告沒有辦法對整個過程作出合理的說明,則承擔不利後果的可能性較大。


葉律師


現在法院是立案登記制,有明確的被告,符合立案所需的材料,立案就能受理。

但受理了能不能勝訴呢?

我今天剛好發過一個類似的普法頭條。

沒有轉賬記錄那就應該是現金交付了。

法院審理民間借貸案件,不僅憑藉條或欠條認定借款事實,還需要查實出借人有無實際履行出借義務。

如果是現金交付,且金額不算巨大,借條中也也寫明瞭已通過現金方式交付,那麼案件問題不大。

如果借條寫的過於簡單,比如“今借***人民幣***元”,那麼這就還需要進一步舉證。

#風險防控#:

如借條中未載明現金收款,建議在訴訟前通過錄音或微信方式等進行補充證據,以證明通過現金方式交付借款。如果借款人自認了已通過現金收到借款,或其承認欠款(最好是明確金額),那麼也能基本證明欠款的存在。

當然,訴訟不能超過訴訟時效。

且約定利率不能過高,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為民間借貸的利息劃定了兩條界限,設置了三個區間,年利率24%以內的利息屬司法保護範疇,年利率超過36%的民間借貸利息,超出部分無效,對於年利率在24%到36%之間的部分則屬於自然債務,即雙方已經履行完畢的,不得要求債權人返還。

#律師建議#

1.借款優先採用銀行轉賬方式,由出借人直接轉賬給借款人,註明轉款用途為出借款。

2.借條一定要完整、規範,寫明出借人及借款人身份信息,借款金額(大小寫),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利息及逾期利息,收款指定賬戶,送達地址等,違約責任,管轄法院。

3.現金交付時借條或欠條中一定要寫明“以現金方式收到借款”,注意索要對方身份證複印件。


律師在身邊


【“借條”是“借款”的主要證據】

在借錢還錢問題上,提出這一類問題的朋友很多,可以明確告訴你的“借條”是“借款”的主要證據,有這張字據,去法院起訴筆者為啥只回答你說把握性就大多了。

筆者為啥首先只說“把握性就大多了”,而沒有說一定能行,這主要是得看借條上的條款,也是日常打借條時應該注意的事項。

一是借條要素齊全即為“借款合同”。借條上應該寫有雙方姓名、金額、落款日,有利益約定的還要註明利率、還款日,並簽字畫押,有了這些要素的借條基本上就是一份“借款合同",據此打官司沒問題。

二是得看借條上是不是有其他約定條款。這得和平時的款項來往習慣,如果是商業來往的話還要與平時的交易習慣相結合,然後綜合分析現存借條上字句表達的真實意思和狀態,以確定借條是否有效。

三是約定的利率有規定。有還款利息約定時,利息可以高於銀行利率,但一旦形成官司需要法庭裁決,法庭一般只會支持等於或高於銀行三倍的利率,借條上約定的利率高出部分法律不支持。

四是借條也有法定時限。一般情況下超過兩年不去所要就視為放棄,法律就不再支持。這一點要切記。

遇到具體案例時,如果需要幫助,請私信,就具體案例具體的證據,肯定能給你合理的建議。


良知是最大的法律


放心大膽的去起訴,法院會受理的。民間借貸只有欠條,只要欠條清楚,法院不光會受理,而且只要合法,沒有超過起訴的期限,法院一定會受理。遇到這種事情,一定要儘快的去法院解決,當然法院會告訴你起訴,判決不等於能拿到錢,但是還是要去法院起訴,因為你起訴了,法院判決了,當然了,即使你拿不到錢也不要怕。被告也不好過,因為他會被陷入失信黑名單,會有強制執行,還會布控。凍結他的一切財產,包括車子,還有個人存款,股票基金。如果他有房產的話,法院還可以強制騰房。再說了,如果法院都幫你拿不到這些錢的話,你別的地方還有什麼渠道唻,一定要相信法律,這是一個法制的社會。只要法院判決了強制執行了,他不還你錢,這個事情對他就會汙點。 這個汙點會一直存在,直到他還你錢。履行了法律義務為止。


異鄉超哥


可以,民法要求的是證據優勢原則,而不像刑法要求的證據確實充分。之所以要求有轉賬記錄,一般是指大額,往往是寫借條在先,出借在後。比如,借十萬,一般家庭或個人不會放十萬現金在家裡,只要能把你出借的十萬元數字合情合理的湊起來,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就可以了。不是非要全部的轉賬記錄。微信上說的有點太玄乎,古代時難道就不審案了?


法眼觀金融


再加個被告身份信息,法院會受理的。官司能否打贏首先要看金額,金額小(每個地方不一樣,有的地方可能十萬以下都是小)對是否有轉賬記錄相對而言要求的就小些。最好能夠解釋下自己為什麼會給他錢,自己是否有能力給,自己給他錢之前是否有類似金額的取款記錄,是不是多次轉賬。對於這些解釋需要有相應的證據材料。最終裁判由法院依法裁判,你要做的是儘自己的努力蒐集上述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安徽姚律師


立案是受理的,關鍵是通過庭審之後,法官能不能支持你就不知道了,只要不是虛假訴訟就行了。


W丫DXH1


法院可以受理,但是像你這種情況最好再準備點證據,受理不代表支持。


先邦知識產權


有借條,去起訴,法院肯定會受理,至於最後的結果,還真不好說!

首先,看借條的書寫內容,借貸合同,有幾個要素。第一是金額,第二是期限,第三是利息,第四是交付方式。還有借款人是否唯一確定,等等問題,需要具體問題具體研究。當然,還有時效問題。

其次,由於沒有銀行轉賬記錄,這個就要看金額大小了,現在法院對大額的現金交付,審核的原來越嚴!

再次,就是是否有虛假訴訟的可能。現在通過虛假訴訟逃避債務的案例越來越多。

其他的情形,還有許多!就不多說了。

我做過一個案子,2000萬,只有轉賬記錄,沒有借款合同。最後法院支持了24%的利息。二審還維持了。其中說服法官的技巧就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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