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救妹妹打死妹夫,被改判無罪 羈押856天后,他申請77萬元國家賠償

為救妹妹打死妹夫,被改判無罪 羈押856天后,他申請77萬元國家賠償

在保定徐水區人民檢察院出具的不起訴理由說明書中,決定撤回起訴。 受訪者供圖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陳晨

在自家院門口

用鐵鍬打死妹夫

事情從兩年前說起。

2017年4月19日晚上,田豐的妹妹和丈夫趙某因為瑣事在電話裡發生了爭執,妹妹來到了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區郝王莊村的田豐家中。後來趙某也駕車趕來,並在田豐家院門口,拿刀刺向了自己的妻子。

近日,田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回憶了當晚的場景,正在睡覺的他聽聞妹妹和妹夫到來後走到院門口,正好看到妹夫從車裡拿出一把刀,“他說非要弄死我妹妹。”田豐趕緊回院子裡找了把鐵鍬。這時妹妹和妹夫還在拉扯,田豐看到妹夫拿刀捅了妹妹,“這時我妹妹也說,‘哥他拿刀捅我了’。”

田豐聽聞,拿起鐵鍬拍向了妹夫。

田豐的代理律師殷清利說,監控視頻清晰拍下了當晚的情景:在田豐的拍打下,趙某摟抱住田豐妹妹,始終持刀未鬆手。為了救妹妹,田豐在鐵鍬頭部掉落的情況下持續擊打趙某的頭部、右臂和腿部,並奪走了趙某手中的尖刀。

後來田豐將受傷的妹妹送到了醫院,趙某也被送往醫院,但經搶救無效於當年5月1日身亡。

經法院鑑定,趙某符合特重度顱腦損傷繼發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田豐妹妹的損傷屬重傷二級。

一審6年二審3年

最終無罪釋放

事發次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田豐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3日,田豐被逮捕。

2018年2月24日,徐水區人民檢察院以田豐犯故意殺人罪向徐水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8年7月23日,徐水區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田豐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田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的時候我接手了這個案子。”殷清利說,2018年12月3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田豐有期徒刑三年。

“一審時法院認為趙某刀具已經脫手,田豐仍對他做出了拍打行為,這構成了防衛過當。”殷清利說,他在做二審辯護時,認為趙某的不法侵害應該到田豐妹妹被送就醫才算終止,“妹夫倒地後一直與妹妹糾纏在一起,妹妹逃脫不了,所以這兩三分鐘的時間田豐一直在用鐵鍬拍打妹夫,想讓他把手鬆開。而且田豐有救治和自首情節。”

二審宣判後,田豐不服,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2019年7月26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將此案發回徐水區人民法院重審。8月23日,徐水區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書,認為田豐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對田豐作出不起訴決定。當晚,46歲的田豐被無罪釋放。

繼續經營鮮肉店

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田豐此前和妻子一起經營一家鮮肉店。無罪釋放後,他回家和妻子一起繼續經營鮮肉店。對於當年的事情,田豐不願再多說什麼,只表示“妹妹現在很好”。

10月21日,田豐在律師的陪同下,到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檢察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及材料。“實施正當防衛、解救妹妹的正義行為,反而身背故意殺人罪名,遭受兩年多的牢獄之災,給我和家人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傷害。”田豐曾表示。

在殷清利提供的《國家賠償申請書》中,田豐請求依法向其本人支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賠償金27萬餘元(2017年4月20日至2019年8月23日,共羈押856天)、精神損害撫慰金50萬元,並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殷清利表示,起初他們是徐水區人民檢察院提出的賠償申請。10月23日檢察院告知,在與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溝通後,賠償單位為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等過兩天拿到檢察院這邊的相關材料,我們會到保定中院的賠償委員會進行申請。”殷清利說。

兩年前,家住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區的田豐,在自家門口用鐵鍬將其妹夫打成重傷,經醫治無效身亡。起因是田豐的妹妹與妹夫發生衝突,為救被捅傷的妹妹,田豐做出此舉。事發後,田豐因故意殺人罪、防衛過當被判刑三年。服刑期間田豐一直在上訴和申訴。今年8月23日,當地檢察院認為田豐屬於正當防衛,不再起訴,他無罪釋放。

10月21日,出獄後的田豐提出了國家賠償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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