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和物業,誰才是“真正”的主人?

業主與物業總是一對冤家,一對矛盾體。對於小區而言真正的主人一定是小區當中的廣大業主。但是在小區內真正利用小區賺錢的,管理小區和業主的大多都是物業。物業對於小區的管理和維護是必要,這也是物業存在的正當理由,但是業主與物業的關係導致也給小區的整體發展帶來了諸多的問題。

業主和物業,誰才是“真正”的主人?

物業看上去更像是小區的主人

物業要管理維護小區就要把小區內的保安、保潔、保綠、保修工作都做好。在有矛盾的小區內,物業除了業主家內部之外的所有區域,物業幾乎都可以自由的出入,小區內的任何區域物業都可以自由規劃和利用,並不需要徵求業主的同意。暢通無租隨意規劃,這就給了大家一種感覺,物業是小區的主人。小區的走向、綠化、保潔方式都由物業全權制定,這就與業主自己佈置打掃自己的家是一樣的感覺。

物業看上去更像是業主的主人

物業除了對小區的管理之外,還會對業主進行管理。原本是個服務的崗位,但卻成為了管理的崗位。如果說是出於秩序的維護,對業主的行為進行糾正無可厚非。但是物業對於業主的管理者不行、那不行、車位只租不售,還要在小區接來各種廣告增加自己的營收這就真的說不過去了。物業是業主請來幫助管理小區的,並不是找來給自己整鬧心事的。

業主應當當家作主

關於業主本身其實也有問題,業主不團結,面對物業一個集體總是勢單力薄。如果業主自己都不對自己的權益進行維護的話,那麼受物業欺負也只能說是活該了。所以說業主團結起來提出合理訴求,組成業委會與物業協商明確物業該做什麼,業主享有什麼才最關鍵。同時業主也應該提升自己的意識,不做破壞小區環境等方面的事,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讓業主成為物業的主人,才能更好地利用物業管理好小區,享受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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