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等到退休就去世了,每年都繳的社保該怎麼辦?

在深圳工作了幾年,小編髮現社保卡還是非常的實用,平時有個小病小痛,掛號結算很方便;而且只要連續繳滿15年的社保,就可以在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繳費時間越長、比例越高,將來領取的養老金越高。但說到這裡,小編就有些小小的憂慮了,萬一不幸在退休前身故,尚未享受到養老福利待遇,我們已交的幾十年社保是不是就白交了呢?

一、未退休身故,社保能否繼承?

直接說結論,社保中養老保險(養老金)、醫療保險是可以被繼承的。

社保繳費比例一般是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的,社保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不盡相同,我們可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法條來理解,以養老險為例,我們摘錄了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

綜合以上,可總結為三種情況:

1)如果參保人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個人繳納的部分進入個人賬戶,企業繳納的部分進入統籌賬戶,若退休前不幸身故,個人賬戶可繼承。

2)如果參保人為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需要自己全額繳納五險,相當於企業繳納部分(即統籌賬戶)也由個人支付,若不幸去世,退還個人賬戶的餘額和利息。

3)如果參保人是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五險由政府承擔,個人賬戶依然可繼承。

同樣的,醫療保險也是隻退個人賬戶餘額,但不是所有人都有個人賬戶,以深圳為例,分為一、二、三檔醫療,只有繳納一檔社保的投保人有個人賬戶,若出險人繳納的是深圳二檔、三檔醫療,則無個人賬戶餘額,也就不存在退還一說了。

關於社保餘額的繼承,申請人可前往相關部門(當地社保局)提供材料,如身份證、關係證明(戶口本、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係證明、公證書、委託辦理出具委託公證書等材料之一)申請人的存摺原件或銀行儲蓄卡、相關的死亡證明、申請表等,具體按各地要求,如資料齊全當場即可辦理,大約10個工作日左右即可將社保的餘額劃入繼承人賬戶。

此外,諸如出國定居、同一時段重複參保等情況,參保人也可以前往相關單位進行退保並且拿回自己的社保費用。

二、寫在最後

除了可繼承社保的個人賬戶餘額,《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還明確規定,非因工傷亡的參保人,其家屬可以領到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如因工死亡的,則額外領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般補助金額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可參見《工傷保險條例》查看相應的條例。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雖說每個人都希望能健康長壽,但若不幸真的發生,多瞭解相關政策,相信也能為家庭減輕一些負擔。

而且,繳納社保無需健康告知,所有人都可以參保並享受到相應的保障。對於身體有小毛病又來不及買健康險的人們,這點就相當重要了。同時,繳納社保的人群在投保商業保險時往往更有優勢:

1)投保時往往保費更便宜、且醫療報銷比例也更高。以泰康在線全能醫療險計劃為例,意外或疾病醫療費用,經社保報銷的,扣除免賠額後,剩餘部分100%賠付;若未經社保報銷的,扣除免賠額後按80%賠付。

2)可投保的保額更高,一般在人壽產品體現更明顯,以上海人壽大蘑菇定壽、18-40歲人群為例,同樣在一線城市,有社保人群最高可投保300萬,無社保人群最高投保200萬。

社保作為一項政府福利措施,給我們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當然,想獲得充分的保障不能僅靠社保,社保的醫療報銷往往有額度限制,用進口藥或非社保目錄不能報銷,異地報銷也會影響報銷比例,並且手續較為繁雜等。所以,還是建議大家趁年輕、趁健康,積極補充商業醫療險。

最後,祝大家都幸福美滿,養老金一直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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