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莊死後為何不和皇太極合葬,難道真的下嫁多爾袞了嗎?

孝莊皇太后是否下嫁了多爾袞?這是許多清史愛好者所關心的。從順治帝6歲即位到多爾袞去世,一共是7年的時間。人們在關注這段歷史的同時,更多地關注這對叔嫂不平凡的關係,由此引出許多猜測、議論和故事,成為清史研究中的一個疑案。

孝莊皇太后姓博爾濟吉特氏,名字叫布木布泰,是蒙古科爾沁部貝勒塞桑的女兒。布木布泰是皇太極中宮皇后哲哲的侄女,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生,天命十年(1625年)與皇太極成婚,時年13歲,皇太極35歲。皇太極於崇德八年(1643年)死,這時莊妃31歲。這年多爾袞32歲。孝莊太皇太后病死於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

孝莊死後為何不和皇太極合葬,難道真的下嫁多爾袞了嗎?

孝莊太后在清宮62年,青年時幫助丈夫崇德帝皇太極,中年時輔佐兒子順治帝福臨,老年時輔佐孫子康熙帝玄燁。她從來也沒有走到政治的前臺,但是她的一生對清初政治起到重要影響。可以看出:孝莊太后布木布泰是一位非凡的女性,也是跨越清初五朝的重要人物。

多爾袞(1612~1650年),是清太祖努爾哈赤生前最鍾愛的第十四子,他的母親是努爾哈赤寵愛的大妃烏拉那拉·阿巴亥。養育三個兒子,她死時阿濟格22歲、多爾袞15歲、多鐸13歲。努爾哈赤去世時,為爭奪汗位,皇太極等四大貝勒威逼阿巴亥自縊而死(一說被用弓弦勒死)。母親死後,多爾袞失去依靠。皇太極繼承汗位後,多爾袞跟隨皇太極南征北戰,成長為能文能武、長於謀略的和碩貝勒、睿親王。

崇德八年(1643年)皇太極逝世,多爾袞第二次參與了爭奪大位的鬥爭。這一年,多爾袞32歲。爭奪的結果是:豪格退出,只有6歲的福臨即位,多爾袞與鄭親王濟爾哈朗共同輔政。

第二年,清朝遷都北京,封多爾袞為叔父攝政王。順治五年(1648年)十一月,多爾袞被尊為皇父攝政王。順治七年(1650年)十二月,多爾袞到塞外圍獵,病故於塞外喀喇城,年39歲。

“太后下嫁”說,自民國以來,沸沸揚揚。

關於皇太后下嫁多爾袞的說法及其討論,下面列出十二條:

第一,關於“建夷宮詞”。張煌言《建夷宮詞》曰:上壽觴為合巹樽,慈寧宮裡爛盈門。春官昨進新儀注,大禮恭逢太后婚。(《張蒼水全集》)

張煌言雖然是當時之人,但是他並沒有在北京,而是遠在江南。他對清朝的態度是對抗、敵視,出在敵人之口,記在異鄉之文,不能成為歷史的直接證據。

“慈寧宮裡爛盈門”一句,是說喜事在慈寧宮裡辦的,因為皇太后住在慈寧宮。根據歷史檔案記載,慈寧宮在李自成臨撤出皇宮時被焚燬,順治十年(1653年)修葺,皇太后才搬居慈寧宮,多爾袞則死於順治七年(1650年),他與皇太后怎能在此舉行結婚典禮呢!

第二,關於“親到皇宮內院”。多爾袞死後追其罪時,有一條罪狀是:“又親到皇宮內院。”(蔣良騏《東華錄》)朝鮮《李朝大王實錄》也作了相同的記載。在後來修的《清世祖實錄》裡卻刪掉了這句話。這說明多爾袞到“皇宮內院”確有其事。而刪掉這句話,恰表明事有隱衷。史家對此作出推測:皇太后與多爾袞也許有曖昧關係。即使是關係曖昧,也不等於皇太后下嫁了。

孝莊死後為何不和皇太極合葬,難道真的下嫁多爾袞了嗎?

第三,關於“下嫁詔書”。民國時出版了一部書叫《多爾袞攝政日記》,文中說:“時家君方任閣讀,奉朝命檢庫藏。既得順治時太后下嫁皇父攝政王詔……”這位劉先生父親見過的《太后下嫁詔》未見發表,別人也沒見過。所以這個證據目前還不能成立。

有人寫書說,劉文興是個喜歡開玩笑的人,當年為了讓自己的書好賣,才故意製造了這麼一個噱頭。

第四,關於“未葬昭陵”。清朝的皇帝陵分三處:一處是關外三陵——永陵、福陵(瀋陽東陵)、昭陵(瀋陽北陵),一處是河北遵化的清東陵,另一處是河北易縣的清西陵。皇太極葬在關外三陵之一的瀋陽北的昭陵。按照清朝陵寢制度,孝莊太后死後應葬在昭陵,就是同皇太極合葬。但是,她不僅沒有葬在昭陵,而且葬在清東陵的風水牆外。於是就引出了許多說法。有人說因為孝莊太后下嫁了,死後無顏回昭陵見夫君,所以把她葬清東陵大門旁,給子孫看門。

事實上,到孝莊去世她已經在關內生活了近半個世紀,接受了漢族棺葬的習俗,所以對於自己的後事,孝莊太皇太后向皇孫康熙帝有過交代:“太宗文皇帝梓宮安奉已久,不可為我輕動。況我心戀汝父子,不忍遠去,務於孝陵近地安厝,就是說,她不願意驚動太宗皇太極的亡靈,而願意陪伴英年早逝的兒子順治。康熙帝最後採取了一個臨時舉措,把太皇太后生前在紫禁城裡最喜歡住的寢宮拆了,搬到東陵風水牆外,修起一座“暫安奉殿”,將孝莊太皇太后的梓宮(棺材)暫時安置在那裡。雍正帝即位以後,於雍正二年將暫安奉殿改建為陵(因位於太宗昭陵西,名昭西陵),既遵循了祖制,又滿足了孝莊太后的遺願。再說,從昭西陵的規制看也顯示出墓主的崇高地位,根本看不出有“輕蔑”的意思,所以“為子孫看守陵門”云云不足為據。

第五,關於“青梅竹馬”。有人說莊妃與多爾袞是“青梅竹馬”,自小時候就相戀,所以太后下嫁是有感情基礎的。其實,莊妃出生在蒙古科爾沁,多爾袞則出生在滿洲赫圖阿拉,兩地相距甚遠,二人並無“青梅竹馬”的可能。

第六,關於“保兒皇位”。有人說孝莊皇太后為了保住兒子福臨的皇位,不得不委身於多爾袞。實際上,多爾袞本意是自己繼承皇位,根本沒打算讓侄子福臨繼位。順治帝即位以後,如果孝莊以“色情”巴結多爾袞,只會讓皇權更加容易地落到多爾袞之手。事實上,孝莊皇太后依靠孝端皇太后,對多爾袞既重用,又牽制,採取了非常複雜的政治手段,才使多爾袞最終沒有突破攝政王的圈子,而保證了順治小皇帝的地位。

第七,關於“弟娶其嫂”。滿洲確實有“兄死弟娶其嫂”的習俗。但清太宗皇太極開始改革滿洲的婚姻習俗,規定:“不許亂倫婚娶”(《清太宗實錄》卷十一),嚴禁轉房婚——不許娶庶母、嬸母、嫂子、侄婦等。

第八,關於“尊稱皇父”。有人說多爾袞被稱為“皇父攝政王”,既然被稱作是“皇父”,那就證明順治帝的母親孝莊太后嫁給他了。順治五年(1648年)十一月,尊多爾袞為皇父攝政王,這就如同後來光緒皇帝尊稱慈禧太后為“皇阿瑪”一樣。都是尊稱,並不能證明多爾袞做了順治帝的繼父。

第九,關於“朝鮮史證”。類似太后下嫁頒詔告諭這種朝廷大事,照例是應當詔諭屬國的。當時作為清朝屬國,朝鮮對於清朝發生的大事有詳細的記載,留下了珍貴的歷史資料《李朝大王實錄》。朝鮮的《李朝大王實錄》沒有“太后下嫁”頒詔告諭的記載。

孝莊死後為何不和皇太極合葬,難道真的下嫁多爾袞了嗎?

第十,關於“順治報復”。順治七年(1650年)十二月,多爾袞病死。順治八年(1651年)二月十五日,也就是福臨親政一個月零三天,就定多爾袞十大罪狀,命將多爾袞削其爵號,撤其廟享,黜其宗室,籍其財產,沒其府第,毀其陵墓,繼子多爾博歸宗。有人推斷,因為多爾袞逼孝莊太后下嫁,所以才引起順治帝如此的仇恨。這種說法不能說一點道理都沒有,但不能作為孝莊太后下嫁的依據。

第十一,孝端不允。布木布泰的姑姑孝端皇太后尚在,她不會允許自己的侄女下嫁,敗壞皇家的體統,有辱皇家的尊嚴。

第十二,關於筆記無載。當時在京的大小官員、來京科考的舉子,至今沒有見到一篇“太后下嫁”的記載。如果說當時怕犯忌諱而正史無載的話,可是私家筆記、文集、手稿、秘錄等也不見記載。

從以上十二條來看,孝莊太后下嫁多爾袞,既無文獻根據,也無檔案依據。

皇太后布木布泰同攝政王多爾袞的情愫可能有,“太后下嫁”之事確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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