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邢雲決定逮捕

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邢雲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邢雲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審稿主任:劇根宏

值班總編:韓方誌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邢云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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