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大股東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不影響公司經營

康得新發致員工信:大股東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一事並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直接影響,公司前期的問題正在逐步理清,並基本明確了未來的發展方向。

5月12日晚間,微博實名認證為“張家港市公安局”稱,康得集團董事長、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得新”)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鍾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4月29日深夜,康得新發布去年年報。年報顯示:公司貨幣資金餘額為153.16億元,其中122.10億元為銀行存款餘額,存放於北京銀行西單支行。但是,這份年報被瑞華會計師事務出具非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多達10項。對於122億元銀行存款餘額,審計機構、公司獨董均表示不能判斷其真實性。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特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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