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再審法院讓啟動院長監督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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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法院院長認為原判決確實錯誤的,可以依法啟動再審程序,所以需要你向院長反應。


重慶竇娟律師


申請再審法院讓啟動院長監督什麼意思?

再審有三種方式,當事人申請再審,法院依職權啟動再審,檢察院抗訴或檢察建議再審。

一般來說,當事人申請再審是啟動再審最常見,也是最直接的方式。《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對於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當然,申請歸申請,是否再審還是主要看案件是否有事實認定或法律適用方面的問題。

另外,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法院仍啟動院長監督,估計是向讓你向院長反映情況。這個時候作為當事人可以在院長接待日,通過院長信箱等方式向院長反映案件問題。


葉律師


中國民事司法審判程序採用3+1模式,即一審、二審、再審➕檢察院提請抗訴或檢察建議;也就是說,當事人一審敗訴可以上訴進入二審程序;二審維持原判決可以申請案件再審;再審仍維持原判決,當事人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抗訴;檢察機關駁回當事人抗訴申請,或者提請抗訴再審後仍然敗訴;至此案件所有審判及法律救濟程序全部終結;當事人的法律救濟途徑,只能向最高法申訴或者向人大、政法委等立法監督部門控告上訪。

但當事人此時發現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比如,有新的另案生效判決書(民事或刑事);那麼,當事人就又有了新的法律救濟程序,即《民訴法》198條“院長髮現程序”;由人民法院自我糾錯,提請案件再審。

出現這種情況,當事人對案件申請再審,法院工作人員就會告知當事人以“啟動院長髮現程序”對案件進行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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