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速120邁,突然前方一人橫穿公路,此時快速掛一檔,然後踩油門還是踩剎車停下最快?為什麼?

隨手陽光


在高速公路上120公里看到有人橫穿,基本上是躲不過去了。

從發現到撞到人,基本上只有幾秒鐘時間,一般人只夠踩剎車,沒有機會換擋。

所以高速上遇到有人橫穿,記得把好方向盤,直接撞過去。說不定你還有活下來的機會。

我之前遇到過,深夜在高速上100公里行駛,遇到一隻貓橫穿高速,一腳剎車到80,還是躲不過撞上了,這個時候如果亂打方向盤,估計就是翻車了。


遇見萌主


作為十二年駕齡,換過三臺車,駕駛里程超20萬公里,從五六萬的國產車到一百多萬的豪車都開過,且違章屈指可數更加不用說事故的老司機,說說我的看法。

在120公里時速下,前方50米有行人,實際上不減速也就是1.5秒的時間,要說什麼很複雜的操作都是扯淡,根本沒時間讓你多想,如果對旁邊車道路況沒有提前觀察的話,那就一條:急剎急剎急剎!如果沒有ABS的,就快速點剎!僅此一條,別無選擇!

但是,平時高速開車,一定要養成觀察前後左右路況的習慣,像我不出10秒就要觀察一次左右車道和後方車道。上面回答中,如果提前觀察到側邊車道無車,則迅速輕點剎車變道,既救別人也讓自己安全!

平時觀察時,如果遇有大貨車大巴車跟很近,就快速甩開。如果前方車多,就適當減慢速度遠離,如果後方車多,就適當加快速度甩開。一句話,扎堆最容易被操作不當的人牽連,要遠離!

開車是個危險活,希望所有人都平平安安,遠離交通事故!🙏🙏🙏🙏


ccl121


行人橫穿高速公路,就是去自殺的,車速120kph,就是33.3m/s,這個速度,100m也就用3s,對於車主,可視距離白天500米,晚上200米,加上開車分散注意力,如果百米之內突然有人闖高速公路,司機是來不及反映的,本能的剎車急停出來了!


另外,掛1檔,在120kph條件下,普通車是掛不到1檔的,但可以掛到2檔或3檔,讓車速快速下降,但速度下降幅度絕對沒有踩剎車降的快~關鍵時刻肯定還是踩剎車,而不是降檔!




按照現在家用車剎車距離算,100kph剎車急停大約可以要40-50m,加上反應時間1s和車輛輪胎磨損不一定,實際剎車距離肯定要在100m以上,如果遇到行人橫穿公路,肯定是要踩剎車急停,如果周邊情況安全,注意車速低以後打方向盤躲避,如果周圍車輛較多,那就成全這位自尋死路的行人!現在高速公路急剎車,不是被追尾就是被撞廢,到時候掛彩的可能就是連環事故,如果車輛密集,損失更大!


我們在高速行駛時,一定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時時刻刻注意周邊情況,遇到緊急情況,提前應對,切不可麻痺大意,高速行駛車速太快,大部分司機都來不及反映,好多動作都是本能做出來,但好多時候都是犧牲自己,成全別人!

“汽車概況”祝大家行車順順利利,遠離危險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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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概況


120邁,肯定是高速公路。

題主的兩個方案:

一,緊急剎車。

二,掛一檔。

其實兩個方案都不可取。

開過高速的老司機都知道,時速120,想掛入一檔,根本不可能,進不去(可能是車輛的自我保護系統)。

二擋切換一檔進的去,速度太快需要配合剎車。

三擋切換一檔,根本進不去,需要減速到一定程度才能夠進去。四擋五檔,切一檔,根本不可能。

所以第一個方案,切換一檔,根本做不到。

第二個方案,緊急剎車,也不可取。

高速公路,時速120,如果沒有ABS防抱死,緊急剎車,會導致翻車。

如果有ABS防抱死,緊急剎車,後方如果有車,必定發生連環追尾。

其實還有一種方案,切換線路,但一定要看準後視鏡,後方沒有超車車輛的情況下,穩當切入旁邊車道。一般時速到了120,後方有超車的概率不大。

所以,開車,尤其高速路上,一定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做到預判。

前方突然發現障礙物(流浪狗,跌落貨物),應該穩住方向盤,輕點剎車減速,後方無車切換車道,有車就只能減速撞過去。

這種情況我遇到過兩次,一次是去溫州,凌晨兩點,前方發現一個黑色輪胎,減速來不及,切換車道也不敢,就用點剎減速,用前保險槓的側面撞擊開過去了。到服務區檢查,保險槓裂了一個口子。

還有一次在G1501上,前面是貨車,右邊是大貨車,左邊是護欄,前面貨車突然掉下來一塊鐵皮,有一米多長,20CM高,我輕點剎車以後直接撞上去了。到家檢查,後底盤被磕了一點,其他地方完好無損。

所以,儘量不要跟大貨車後面,遇到小障礙物,不可避免的時候只能撞上去。






飛天麻子李小刀


看到大部分的回答,基本沒有說剎車加躲避的,很多人在完全不排除能躲避的情況下竟然直接說撞上去,我不知道這是出於經驗嚴重匱乏還是無知還是出於人性的問題。


先回答提問者的話,120邁在這裡應該就是一般高速限速120公里每小時的意思吧,這樣一個速度下,前方出現行人,按照一般的視野狀況,這個速度下一般是50米以上,就以50米為例,無論如何都沒有必要也不能去掛一檔,因為你的速度太快,能不能迅速掛進是一回事,即便掛進了,也可能對車輛造成重大的傷害從而導致雪上加霜的情況。而且,離合掛檔需要時間,在你踩下離合的時候你的剎車效果就會打折,而50米在高速環境下就是兩三秒的時間,離合掛檔的時間有多久?這麼寶貴的時間這樣浪費絕對的不合理。所以讓車停下,不要嘗試亂七八糟的,剎車就行!


然後我說說前方50米我的處理方法,因為我高速開車最忌的環境有兩個,一個是扎堆,一個是與大貨車並行時間超過3秒,因為這兩種時常出現的風險都是在我可控範圍之外,對於我有條件去掌控而卻沒有掌控的風險,我是絕對忍受不了。

在我的高速生涯中,扎堆的路況,實際速度幾乎沒有超過90的,絕大部分是80以下,因為就現在的司機狀況,扎堆放到90以上,簡直就是災難,大多數司機扎堆時根本就不敢開到90以上。如果還能看到50米的距離的行人,都不好意思說叫應急,因為跑慣了複雜省道路況的人,80的速度,應對一個行人,易如反掌。這一點對大部分司機來說應該也不叫事。


然後就是脫離扎堆的路況,只要脫離了扎堆,我的觀察就到非常常見的一種狀態,那就是我要清楚的知道我的前後左右有沒有車,有什麼車,這些車什麼速度,這些車有什麼意圖,我不能保證非常精確,但是我想99%的司機不會在高速上突然作死,突然改變我周圍的行車環境,所以這個觀察就已經足夠了。


假如我正常以120的速度開,前方50米有行人,確實有點危險,有以下幾種情況:


1,最最常見的環境,如果我的旁邊車道車輛相對速度威脅不到我,旁邊車道空間正常,我的正常反應就是輕踩剎車稍微降速然後穩穩的變道,剎車到變道完成不會超過2秒。脫離扎堆的習慣,杜絕與大貨車長時間並行的習慣就是為了這種遊刃有餘的應急。


2,如果就那麼巧,在我超車大貨車的幾秒內突然出現了行人,我的旁邊恰好有並行到中間位置的大貨車,大貨車的速度一般是80以下,那麼我的反應又包括兩種情況,

第一是大貨車前方有空間,後方不大方便,那麼我可能不減速,因為我減到80以下的速度再變道完全來不及,所以需要1.5秒左右的時間完成變道,這個比較危險,但是我之前嘗試過多次,從車尾開始,最快1.5秒到車頭,然後1秒,完成變道。。。從大車中間超過去就省下相當的時間,不是不能做到,危險程度絕對比不上我去撞人的惡果。

第二是大貨車前方後方都沒有合理空間,沒轍,緊急剎車,而且基本不需要後車過於緊急,因為這種路況下我肯定會拉開後方車輛的距離,我的前方50米再加上後方幾十米上百米,緊急剎車對後方沒有難度,如果後方跟的緊,說明後車很可能也是老手,比如有一次一輛浙江的A6跟隨我一百多公里,那說明他還是比較習慣高速行駛的,那就用不著我多操心了。


3,前面兩種情況基本就涵蓋了絕大多數的高速路況了,再加上出現行人的幾率本就極低,這些應對足以完成常人一輩子的任務了。但是,凡事有意外,就那麼巧,我超車的時候我的旁邊就是一整個貨車車隊,絕對的沒有空間,連二十米的距離間隔都沒有的作死車隊,然後後方又有一輛速度100的大客車緊緊跟隨,就這麼巧了,怎麼辦?正常情況下這種路況我的視野會放的更遠,所以基本可以避開這種情況,但是就是巧了,就是遇到了呢?其實我遇到過類似可選方案的較多的路況,那就是在省道,後車總是沒有判斷到我的左轉意圖,以為我要超車,高速逼近,沒辦法我就放棄左轉加速擺脫車隊。

這種情況在高速上選擇餘地要小的多,那我只有老老實實的減速,但是急不急剎,我就要分析大客車的意圖了,哪怕很近的跟車距離,我的剎車都需要匹配後車狀況,如果我剎車的瞬間後車迅速逼近,那我就知道後車沒有能力去應急或者沒有意識到緊急狀況,我的剎車力度就會放緩同時絕對雙手緊握方向盤,也還可能去打一下雙閃,其實雙閃意義不大了,從伸手按下到對方被轉移注意力到做出反應,基本也就晚了。為何會這樣?因為,如果我剎車過急,後方的大客車很可能把我給懟了,不抓緊方向盤有可能懟到旁邊貨車車隊上去。到了一定的速度之後,我仍然會有兩種選擇,如果大客車緊急制動,那我就踩到底吧,由於時間耽擱,不可能剎停了,那就撞吧,以最小的速度撞上去,大客車也懟上我,不過都制動了,懟的不會很嚴重,能救一命算一命。如果最後大客車沒有絲毫反應,仍然一百的速度,我就無能為力了,把速度差不多降到六七十,懟就懟吧,人命肯定沒了,但是我這邊起碼還能稍微的控制車子的狀態,不至於出現更大傷亡。反正這種懟的情形從未遇到,這麼說也是潛意識裡的正常反應。


以上說的是提問者的一般情況,如果非要說雨雪隧道等環境,那就是另說的了,比如前些天我帶病人,雨天高速,我的速度就放的非常穩,不會輕易超車,儘可能保證車輛穩定性,保障一定的視野並高度關注並不時提醒後方路況。或者如果說前方十米有人,那還是算了,120的速度,十米有人,讓速不讓道,十米變不了道,只能硬懟了,再或者開著非常落後的車輛車況極差,那我幹嘛還開120????。。。。。。


說到底,我的這些應急並不是我技術多好,我從未覺得我技術好,比如讓我120的速度急打方向盤我絕對不敢,很多老手是敢的,在山上老司機都敢玩漂移,我絕對碰都不敢碰漂移,我的緊急變道與技術並沒有多大關係。


我覺得更重要的是預判意識。比如我閒著沒事開車的時候偶爾會做點有意思的事情,比如前方限速80,我的速度可能超出一部分,那我就在某個位置鬆開油門,要讓車子恰好經過監控的瞬間速度恰好是80,1公里誤差都不帶有的。還比如我準備超車,但是對向車輛較多並不合適,而我的速度到底要不要減呢?偶爾我就會踩一下剎車,然後鬆開油門讓慣性主導,然後恰好在對向車道完全沒車的情況我恰好到前車跟前,然後緊急變道加速超車,這裡面的時間可能不差一秒或者不差兩三米,有人會認為有風險,其實我說的前車跟前,是考慮好兩車同時緊急制動的,因為那時候我的腳隨時在剎車上面,我的安全,儘量要在可控範圍內。還有我過一些限寬樁,習慣了,五檔速度過,非常正常了。這些玩法或者練習,其實就是鍛鍊的對自己車子穩定性,剎車,油門,轉向等等車況的把握,所以高速120緊急變道就不是什麼危險更不會是所謂的不可能的事情了。


除此之外,真正的預判,我向來以機械掃描雷達和相控陣雷達來比喻。後來我看了相關的研究,說人在一瞬間最多能同時處理7個單位的信息,轉移注意力需要1/18秒,這個研究數據就是我前面說到應急的正常體現,一瞬間處於7個單位信息,一秒鐘你可以處於多少信息?這個注意力轉移同理,可以同時考慮前方行人,周圍車輛,後車速度,後車速度變化,個人速度變化,個人車輛狀態等等。


其實說這些就不如我的雷達理論,那就是有的人因為各種原因,就是機械掃描雷達的原理,擁有很狹窄的視野長度和寬度,能同時發現跟蹤分析處理極少量的信息,或者在高速上看到行人就是看到行人,不會同時發現並考慮其他車道其他車輛的問題,所以做出非常不合理的選擇就正常了,因為別的選擇完全未知,只能這麼選擇了。而有的人因為各種原因,就是相控陣雷達的原理,擁有很好的視野長度和寬度,能夠同時發現、跟蹤、分析、處理大量的信息。

我常舉類似的例子,這裡是省道,限速80,你的速度是80,前方三百米內,同向有三輛車在前方,兩輛大貨車不減速在你後方,前方有兩個行人,有一個三輪車,一個電動車,其中一輛車有左轉的意圖,而對向,是個大貨車車隊,有輛電動車已經開始過馬路,對向路邊同樣有幾個單位的行人車輛,大貨車可能會躲避他們,你會怎麼辦?這種類似路況並不少見,車流量大的省道國道都可能見到,你急剎車?後方大貨車懟你,你靠邊?邊上有行人電動車,車道又不夠寬,要麼你撞人,要麼還是被大車懟,你按部就班?有一個已經過馬路,有一個可能過馬路,你怎麼辦?其實這就是瞬間需要處理的複雜信息。這對很多司機來說太難了,但是對很多司機來說,太簡單了,這就是區別,經驗能改變,但是有些東西可能練也練不到位。


比如下面這種類似路況

以及幾秒後這種路況

以前從來不願意相信這種邏輯,直到後來,發現網上竟然很多很多人堅持讓速不讓道,我一直很納悶,為什麼有的人會堅持這樣的理論,跟一些朋友說,朋友也是笑:這是沒見過省道大貨車。。。。因為對很多經常經歷複雜路況的人來說,你堅持讓速不讓道,我可以讓你活不過15分鐘,甚至肯定活不過15分鐘,那為什麼還有的人骨子裡堅定的認可這個荒謬的理論呢?其實讓速不讓道,並不是永遠合理,也並不是永遠不合理,就在我前面的應急中,有讓道的選項,甚至特殊情況下可以加速讓道,也有讓速不讓道的選項,到底怎麼選擇,其實就是要綜合周圍環境的最佳選擇。然後我還親自問過一些司機,我問你現在的焦點在哪裡?對方說就在前方几十米,我去,我直接有點懵逼,焦點在前方几十米,這不玩命嗎?我剛才舉的複雜路況,如果焦點在前方几十米,那還真是作死,然而,有的人確實就是這樣的。你告訴對方要往前看一百五十米,二百米,對方可能就把近處的給忽略了,這不是技巧的問題,也許,經驗能改善一些吧。


每個人的特長不一樣,有的人這方面強,有的人那方面強,機械掃描雷達很難達到相控陣雷達的情況,但經過不斷的練習不斷的經歷,可能會大大縮小這裡面的差距,就拿我來說,當年第一次放手開車就是在路況極差又陡又各種150度往上的彎度又各種砂礫特滑的山上,普通道路的坡道起步還叫事?而且在山區縣城各種又窄又陡的衚衕裡不也開過嗎,但是多年不用之後,有一次在鄭州用到了,熄火了,還嚇我一跳,甚至遇到快速坡道起步都有點犯怵了,所以技術意識經驗好,不練習也不行。在高速上,無論是毫無經驗的緊急轉向,還是毫無經驗的直接懟行人,哪一個都可能造成你一輩子的災難,撞死人就好了?人性再差,你也會睡不好覺,也會良心譴責,而且,很可能跟隨一輩子。所以,該練習的練習,練習不到位,就一定要堅持不給道路添麻煩,不給別人添麻煩,同樣是高速,你沒有保持120的能力,沒有120應急的能力,你可以80啊,只要不在超車道即可啊,再差80的速度還是很容易做到的吧。所以,可能不擅長,鍛鍊可以彌補,可能確實不達標,謹慎禮讓可以彌補。如果明知自己不行,還非要爭搶,那才是害人害己。


機器貓AAa


我就納悶了,說降檔的太可笑了,一個個理論一大堆,你們會開手動檔的車嗎?裝什麼老司機哪?你們知道你們發的這些東西會誤導多少新手司機?或者造就許多的馬路殺手?

120的時速前方出現行人無非就以下幾種措施:1.根據行人離自己車的距離判斷能否衝過或剎住車,假設當你發現行人時,行人距離你已經足夠近了,剎車根本就來不及,那就衝過去或觀察倒車鏡傍邊無車的情況下換道躲避。

2.行人距離自己的車夠遠,不管有多遠輕踩剎車減速,並開雙閃提醒後車注意。

3.判斷衝不過去也剎不住時,觀察左右倒車鏡如傍邊無車的情況下果斷變道並踩剎車減速,現在的車基本都有防抱死和防滑平衡系統,即便發生碰撞事故也少有翻車的了。

4.最重要的一點,踩剎車時不能換擋,不能踩離合。當你的手動檔車在高速行駛的時候,帶檔位直接踩剎,停車是最快的。


我悄悄的看你們吹牛逼


除了踩剎車,別無其他辦法!

能不能撞上,聽天由命!

不亂打方向,切記,不亂打方向,剎車踩到底,看著撞過去!直著撞過去!

時速120到停止,最少距離50米,還是各方面情況都最優的情況下,如果遇到下雨,下雪!有冰,估計這個基本上翻出幾倍的距離都有可能!

現在的車,三險都100萬,按現在的人命市值來說,基本上能賠的起!若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建立在自己安全的情況下,去採取措施,切記不亂打方向,沒ABS的車,切記不可直接踩死剎車,點剎!

敬告車主們,千萬一定要確定以及安全的情況下,在考慮怎麼挽留別人的生命,我見過太多,高速躲避行人自己撞護欄,翻車的,

生命一定要自己珍惜,讓速不讓道,減不下來速度,就撞上去!切記!



Mister丶Yu


老司機告訴你,在沒有防抱死系統的車上,掛一檔踩油門比踩剎車的減速效率高!

理由就是“防抱死原理”。

你一檔踩剎車,必定抱死。

一檔踩油門,一般的車,達不到120碼的速度,由120碼踩離合踩剎車(不踩死),同時猛踩一腳油門,瞬間直接掛到一檔,放離合,此時車速在不抱死的前提下,瞬間由120碼降到大油門的一檔車速,這個時候,前面所說的“猛踩一腳油門”到此結束,鬆油門,此時一檔的發動機制動與剎車同時作用,車速下降得極快,且不抱死。

以上這一套動作瞬間一氣呵成,就是老司機以前經典手工版防抱死系統。

但現在老司機眼裡,你這個剎車法並不是最優的。


渙爾冰


一邁是1英里每小時,約等於1.6公里每小時;120邁的速度其實是192KM/H,你的這個問題就有很大的問題,一邁不等於一千米每小時,120邁也不是你說的120km/h。這種情況我覺著您還是剎車吧,沒錯,就是剎車;這個速度打方向跟自殺沒啥區別。

先不說這個時候你能不能掛到一擋,就是你掛上也得個三五秒鐘,這個時間你可以幹很多其他的事;在行駛的過程中掛一檔可不是什麼簡單的事情,尤其是在超高的時速掛一檔,難,真難;車速120邁真的不是說剎停就剎停的,盡力而為吧。

在就說你120km/h的速度應該怎麼辦,技術好的可以觀察周圍情況後調整方向,但是一般我不建議如此,因為一般人基本沒有這個能力;普通人能做的就是盡力降速,踩離合剎車減速降低檔,試試手剎也可以,反正就是能減速的方法全用上,剩下的聽天由命。

碰到這個事真沒啥好辦法,只能是寧死和尚不死師太,自己的生命和對方的生命二選一;盡力剎車是你最好的選擇,速度降低之後即使發生碰撞也能夠降低損失。但是如果你選擇打方向修正,那樣只有兩個結果:1、運氣逆天逃出困境,虛驚一場;2、要麼失控、要麼失控撞人,因為誰也不知道行人會怎麼辦,就像我們不知道他為什麼會出現在高速公路一樣。

一擋只要你力氣大(大力出奇跡),真能掛進去,不過進去就廢了,你基本涼了一半;拉手剎會飄,所以這話是試試,我真沒試過。 能幹的只有踩剎車減速,然後搶掛低速擋,利用發動機制動;說實話高速遇到行人一般只有兩個結果:1、行人涼了;2、你涼了。

大神的話,是可以及時採取避讓措施的;但是大神太少了,不好找。 鬼能想到高速上能突然竄出個人來啊,要親命了啊。 我的回答中只有一句話是有用的:只能是寧死和尚不死師太;實在沒有辦法,撞了人最多是賠償判刑,你能保命(高速上出這種問題,多半是行人全責,不是你的責任)。自己的命和對面的命,自己看著選吧;能都保下是最好的,實在不行,你先活下來再說。


無雙雜貨鋪


03年駕駛證,無事故記錄,違章總和不過10條 的我 經驗如下

在高速公路上碰到這種情況,路上沒什麼其他車輛情況下,儘量剎車,減速後朝人行走相反的方向變道。

如果周圍車輛較多,情況複雜不好判斷。點剎,直接上去吧。

為什麼這樣講,告訴公路緊急剎車,周圍車輛很多的話,可能你救下別人卻把自己交待了。

高速行人行走本來就是違法違規的事情,我盡力避免。實在避免不了,我也不能把自己交待在這裡啊 !

所以參與交通的不管是行人還是車輛都需要遵守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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