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调整24个“电子警察” 抓拍未系安全带和超速

为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了近期调整的24个道路交通违法抓拍设备设置位置和名称。据悉,当中21个“电子警察”位于济广高速,其余3个分别位于市区水东南路、铁炉湖街以及省道120马岭村路段,主要用于抓拍未系安全带、占用应急车道及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惠州调整24个“电子警察” 抓拍未系安全带和超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将处以2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对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将处以2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将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将面临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此外,驾驶小型汽车在高速公路超速行驶,如超速达10%~20%,将处于记3分并罚款的处罚。

惠州公安交警提醒,接下来,交警部门还将在市区进一步推广覆盖智能电子警察,加大对未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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