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级媒体来阜采访扫黑除恶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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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省级媒体来阜采访扫黑除恶典型案件

4月28日,中国新闻社安徽分社、检察日报、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等10余家中央、省级媒体来到阜阳就太和县“5.06”(邢丙军)案件进行集中采访。

在当天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扫黑办、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的分管同志和“5.06”(邢丙军)案件的各位具办同志,分别就案件办理相关工作作了介绍。随后各家媒体对太和县“5.06”(邢丙军)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提问。

据了解,200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邢丙军、王成斌二人通过创办武校,开设赌场,介入拆迁等途径,笼络武校教练、学员、社会闲散人员,组织、创建、发展以二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10余年来,该组织为逞强争霸,扩大组织影响,树立非法权威,维护组织利益,先后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非法持有枪支、窝藏等数十起犯罪活动和违法行为,共造成1人重伤、13人轻伤、多人轻微伤等严重后果。

2018年7月,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邢丙军、王成斌等5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2月30日,阜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邢丙军、王成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12项罪名,数罪并罚,

决定对二人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4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至六个月不等刑罚及罚金;另有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管制、免于处罚。

宣判后,邢丙军、王成斌等40名被告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2019年3月29日,邢丙军、王成斌等5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上诉一案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宣判。阜阳中院认为,原判认定52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依法维持一审判决对邢丙军、王成斌等39名上诉人及其他12名原审被告人定罪量刑。因上诉人刘林杰在二审阶段被查明具有立功情节,故依法对其量刑予以改判。

来源丨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

审核丨李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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