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警民共建“零酒驾”单位 酒驾、醉驾将抄告所在单位

淄博警民共建“零酒驾”单位 酒驾、醉驾将抄告所在单位

在严查严处的大环境下,酒驾仍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守礼、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推进社会协同治理,昨天,淄博市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启动仪式在市博物馆广场举行。启动仪式结束后,我市将掀起酒驾治理新模式,今后交警部门会将查处酒驾醉驾的人员以及所在单位的名单报各级文明办,是党员干部的将报各级纪委监委。

酒驾醉驾名单将报各级文明办 党员干部报纪委监委

据悉,该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举办。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单位(村居)负责人和驾驶人、群众代表,公交、客运、出租车公司,货运、物流企业,代驾、外卖、快递公司,公路收费站及交通安全志愿者等10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武传海介绍,全市公安交警将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防范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时,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设立酒驾劝导站,发挥好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劝阻、举报酒驾行为,提示提醒市民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组织餐饮企业等涉酒场所,发动停车场管理员、收费员、代驾人员等人群,参与到共治酒驾醉驾劝阻活动中来,通过警民、警企共建,共同打造酒驾醉驾源头预防治理新模式。今后交警部门会将查处酒驾醉驾的人员以及所在单位的名单报各级文明办,是党员干部的将报各级纪委监委。

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践行者 宣传者、守护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玉友在讲话中指出,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对于促进全市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淄博文明城市形象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践行者、宣传者、守护者,为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守礼、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光添彩。

集中打击情节严重、危险度高、社会危害大的醉驾犯罪行为

淄博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延军强调,交通是城市形象的“窗口”,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每个人的社会责任。各部门、各区县将落实工作责任,扎实部署推进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各单位(村居)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内部道路交通安全,做到“管好自己的车、教育好自己的人”。各运输单位要积极参与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引导驾驶人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查严处酒驾违法行为,集中打击一批情节严重、危险程度高、社会危害大的醉驾犯罪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启动仪式结束后,参会领导、单位(村居)负责人和驾驶人、群众代表一起在“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宣传横幅上签名,为出租车张贴“拒绝酒驾、文明出行”车贴,并参观交通安全宣传展台和宣传展板。e代驾人员还骑插有“拒绝酒驾、文明出行”背旗的单车,从张店区西五路出发,沿人民路到柳泉路开展宣传劝导活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