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平果一涉恶团伙15人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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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平果一涉恶团伙15人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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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9日,田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农某楼等15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向田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农某楼、农某历、黄某留以本地木材生意被外地人抢占、帮助他人讨债等为名,纠集该屯包括被告人农某佳、黄某彬、黄某完、梁某元、黄某敢、农某恒(在逃)、黄某品(在逃)、蒙某参(另案处理)、农某璜(在逃)等为主的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农某楼、农某历、黄某留、农某佳、黄某彬、黄某敢、黄某亮、梁某元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以农某楼、农某历、黄某留为首,农某佳、黄某彬、黄某敢、黄某亮、梁某元为主要成员,成员相对固定的犯罪团伙,该团伙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是恶势力团伙。

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平果一涉恶团伙15人被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农某楼、黄某留、李某生、黄某彬、黄某敢、黄某亮、梁某元、黄某棒、黄某、黄某、黄某南、陆某希、黄某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威胁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农某历、农某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威胁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拘押的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超过24小时并实施殴打,其行为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应当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黄某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或独自采用威胁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伙同他人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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