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7 将黄福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黄福堂因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执行款122702元及利息等义务且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联系举报电话:0771-5681061

执行案号:(2017)桂0103执4406号

立案时间:2017年11月1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黄福堂

将黄福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民身份号码:452624197911050756

户籍所在地:广西平果县新安镇龙越村龙伏屯

尚欠金额:122702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能力而拒不履行。

案件详情:李伟理因民间借贷纠纷向黄福堂追偿欠款。

联系举报电话:0771-5681061

联系人:梁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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