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請律師,自己為自己打官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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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請律師可以打官司嗎?

       

        當然可以。您只需準備起訴書,您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再加證據材料,帶上案件受理費,到法院立案窗口就可以。

        起訴書必須有明確的被告,訴訟請求,以及起訴的事實和理由。起訴書按被告人數+2準備(被告每人一份,法官一份,自己留一份)。

       總結就是:證件、證據、訴訟費、民事訴狀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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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說遇到官司找律師,遇到官司找法官,那麼,如果遇到官司,不想請律師,可以自己為自己打官司嗎?

當然可以了!任何人都是有權利為自己自辯的,並且這也是法律所允許的每個公民具有的權利。現在,小編就給大家簡單整理一下,自己為自己打官司的步驟:主要分為起訴前的準備和案件在法院中的2個部分

首先是起訴前的準備。我們在打官司之前,一定要蒐集好相關訴狀和證據,毛爺爺從小教會我們:“不打無準備之仗,不打無把握之仗。”後來這也成為了著名的軍事理論,知己知彼,才能百戰不殆。如果你沒有證據,可能連法院的立案庭這一關都過不了,沒有證據就更別提勝算了。

那麼什麼屬於證據材料呢?一切可以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材料。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材料都是有用的,你還要在事前分清這些材料在法律上是否對自己有利。如果你無法辨別,也可以通過網絡中相關知識的學歷,辨別材料價值。有了證據之後,就可以起草一份起訴狀了。

另外,因為你是自己為自己辯護,因此省去了不少訴訟費和律師代理費。這個時候,你最需要的就是耐心了。要知道,一般的民事案件的普通審理程序,審限是6個月,極簡的也要3個月。倘若這個過程中,遇到了鑑定、公告、終止等狀況,時間就又要延長了。所以說,自己為自己打官司,一定要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

然後就是案件在法院中的流程了。在法院審理的過程中,第一步就是向法院起訴,如果通過法院審理,你就會收到《受理案件通知書》。然後你只要拿著這個通知書,去法院繳費,法院就算是正是受理了~

受理之後,就是漫長的舉證、開庭過程。需要注意的是,開庭日期會寫在法院給予的傳票上,千萬不能遲到。如果碰到脾氣不好的法官,可能是不會讓遲到的你進法庭的。

之後還有判決和執行的過程,都是需要你本人親自到場的,並且同樣不能遲到,只是你的義務。直到執行完畢,你拿到欠款,整個訴訟過程才算是真正的結束了。

可以看出,比起找代理打官司,自己為自己打官司確實省了一筆巨資。但是,這也意味著你需要付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你需要經常跑法院、你需要配合調查等等。另外,法院的工作時間只有一天寶貴的八小時,如果你真的事實親力親為,未免會無暇照顧家庭

所以說,沒有一種打官司的方式是有利而無一害的。在選擇打官司的方式之前,一定要謹慎分析自己的需求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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