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失信被执行人仅剩四千余元欠款,迟迟不还,快来看看都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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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娄源山

身份证号码:4107251953****5111

性别:男

年龄: 66岁

住址:原阳县葛埠口乡东娄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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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袁治会

身份证号码:4107261969****4230

性别:男

年龄: 50岁

住址:延津县榆林乡袁河村西南家角

执行案号:(2019)豫0725执80号

立案时间:2019年1月14日

执行法院:原阳县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原告起诉被告娄源山、袁治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阳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8日作出的(2017)豫0725民初27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袁治会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猪款55412元及利息(从2017年9月1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至2017年12月8日止);被告娄源山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承担本案受理费1296元。娄源山、袁治会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19年1月15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执行依据文书:(2017)豫0725民初278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袁治会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猪款55412元及利息(从2017年9月1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至2017年12月8日止);被告娄源山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承担本案受理费1296元;执行费751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剩余4412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如有线索请联系:主办法官李法官。电话号码:0373--7580181,1356988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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