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心理-社會視角看邪教的趁“需”而入

案例一:王女士,57歲,在深圳自己開設一間化妝品店,由於跟丈夫做生意累壞了身體,為了得到神的保佑,在生意夥伴孫女士的勸說下,信了邪教“全能神”。起初,她經常跟幾個“全能神”姊妹聚會,可能是由於轉移了注意力,加上不太在意生意的事情,操心少了,她感覺原來胃部疼痛的程度減輕了,她感到可能是信神的作用。特別是在孫女士介紹她自己身體如何如何得到神保佑日日健壯起來的“見證”下,王女士相信了自己身體好轉的原因也是“神”的保佑。就是這樣,王女士不再相信醫學而相信了“神”,此外,她也對生意不管不顧,將“傳福音”作為自己的頭等大事。後來,王女士不僅自己“傳福音”,還帶上了自己剛讀初中的兒子,此間還以“不信教會受到懲罰”來嚇唬兒子跟她一起繼續“傳福音”。就這樣,王女士帶著兒子到處“傳福音”,她希望用這樣的方式,讓更多的人得到神的保護。結果不但沒有得到神的庇護,身體病情卻加重了。同時,由於王女士散發“全能神”邪教宣傳品,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

案例二:陳女士,52歲,自己做生意,生活富裕、安寧愜意。在鄰居的盛情“邀請”下習練“法輪功”,後沉迷其中。“法輪功向我們宣揚真善忍,還宣稱要教我們做好人,越來越多一起練功的人告訴我法輪功怎麼怎麼的好,說多了,我也就更加堅信不疑了。”陳女士在接受採訪時說到,“當時丈夫讓我停止練功,可我那時滿腦子都是‘堅修大法心不動’,後來拋下了家庭,結果落得各方不如意,好好一個家也不成樣了”。

案例三:張女士,31歲,家中有一6歲女兒,患有先天性心臟疾病。為幫女兒治療,多年來,家人都窮盡精力、資源,才讓女兒病情穩定下來。看著女兒一天天長大,張女士卻突感迷茫,不知未來如何。一次偶然的機會,在小區的花園中,一位鄰居向她推薦了一門“佛法”,說是練功可以消業,孩子不用吃藥就能好起來。迷茫中的張女士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加入了法輪功的“練功”隊伍,不僅自身沉迷“練功”對家庭不管不顧,並且制止家人給女兒吃藥。有一天,張女士在“練功”的時候,將自己和女兒反鎖在屋內,女兒因為錯過了服藥及搶救的時間最終死亡,而張女士也因“練功”走火入魔而精神分裂。

從上述的案例來看,無論是經濟困境還是富裕,邪教人員似乎總能抓到切入點,讓受害人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到底是什麼原因,讓邪教人員能夠屢屢得手呢?心理學家馬斯洛將人的需求按照遞進的等級劃分成五個層次,分別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愛與歸屬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實現的需求。這五個層次的需求可以說是人的本能的需求,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邪教人員也正是用各類的手段,切合了人的這些本能的需求,才讓人掉入了邪教的陷阱卻深陷其中不得“解脫”。此外,人具有其社會屬性,當自身解決不了問題時,自身的社會支持網絡便是很好的補充(依據社會支持理論的觀點,一個人所擁有的社會支持網絡越強大,就能夠越好地應對各種來自環境的挑戰。個人所擁有的資源又可以分為個人資源和社會資源。個人資源包括個人的自我功能和應對能力,後者是指個人社會網絡中的廣度和網絡中的人所能提供的社會支持功能的程度),但若社會支持網絡也缺失時,人的需求無法得到回應,問題就隨之發生進一步加劇當事人的困境和情緒,這也加劇了人對外部支持的一種“渴求”,就給了邪教可乘之機。今天我們就心理——社會的角度來看看邪教是如何趁“需”而入的。

一、從“求生的本能”快速下手

“求生”是最本能的需求,從上述案例看到,王女士和張女士都是因病,才給了邪教可趁之機。張女士為女兒四處求醫,不僅治療花費大,而且在心理上已精疲力盡。此時,張女士一家也沒有足夠的支持網絡為其提供情緒支援、經濟支援等,張女士是處於身、心、社三大層面均薄弱的狀態。邪教以“練功治病”為誘惑點,正好切中張女士的“要害”,讓張女士沉迷其中。

“法輪功”“門徒會”等邪教均宣揚練功(信神)治病,甚至宣稱能成神、到“極樂世界”。這些邪說對於身心疲憊的患者或者患者家屬來說,無疑是一劑強心針,讓他們本已失望的心又找到希望,從而墜入其中。我們從各類的案例中可以看到,邪教受害者大部分是生活中的“弱勢群體”,或者是遭遇到“困境”而陷入不堪境地的人,他們在現實生活中既不能依靠自己解決問題,又沒有支撐的支持網絡,他們找不到希望,而邪教“各類包著糖衣的誘惑”,恰好給了他們“生”的希望,這些受害者就像抓住了救命的稻草,緊緊不放,直到生命結束他們依舊認為自己是朝著“永生”而去的。此外,像諸如“全能神”這樣的組織,以世界末日等災難說辭為依託,鼓吹信神可以得到庇護、免除災害,也是針對人的“生理及安全需求”等“求生的本能”來下手的。

二、利用“從眾心理”拉攏成員

從上述的案例可以看到,受害者無一不是在“身邊人”的拉攏下加入邪教的。抓住人的“社會性”,利用人的“從眾心理”,是邪教常用的快速聚攏成員的手段。邪教頭目通過將有相似不幸經歷的人聚在一起,營造相互關愛的氛圍,讓成員在組織中找到歸屬感,從而達到“凝聚”的效果。在此期間,邪教還會組織各類群體的“儀式”活動,以此來強化成員對組織的認同和歸屬。在過往的輔導幫教中發現,有許多受害人剛入教的時候,都是持懷疑態度的,但看到一群人都這麼做,而且活動的“儀式感”非常強,自己逐漸被感染,投身其中。邪教往往就是抓住人的“愛與歸屬的需求”,通過開展“群體活動”,利用人的“從眾心理”,來實現對人的精神的引導和控制。邪教還利用人追求“尊重的需求”這一心理,喊著“愛”“平等”等口號,營造一種“祥和世界”的憧憬,這些做法對於許多在社會上遭遇困境、遭遇不公待遇的“教友”,是極具感染力的精神安慰,這讓許多“教友”認為自己找到了“避風港”,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受害者到最後都不願相信自己加入的是邪教,也不願再回歸現實生活。

邪教“法輪功”便是如此,在組織裡面,邪教頭目往往表現出親切、隨和,甚至對眾“教友”噓寒問暖,在組織活動中也常用“我們”這樣的用詞,以此來營造“有愛”的氛圍,強化成員歸屬感。邪教還在組織中不斷強調“關愛”“奉獻”,在渲染互幫互助氛圍的同時,進一步誘導成員為組織付出,直至傾盡所有。像案例一的孫女士以及案例二、三中的鄰居,均是經邪教“洗腦”後的“死忠粉”,帶著對組織強烈的歸屬與認同,不斷幫組織宣傳,拉攏“教友”加入組織。

三、以“自我成就”實施精神控制

馬斯洛需要層次的最頂層是“自我實現的需求”,其實每一個人都有自我實現的傾向,只是因個人的自我定位和可實現的條件不同而呈現不同的狀態。上文中我們提到,有一大部分深陷邪教泥潭的是“弱勢群體”,但也有一部分人自身條件和家境都不錯,案例二中的陳女士便是例子。為什麼會如此呢?其實邪教就是針對人的“自我實現的需求”,利用“交換”的手段,來達成騙錢騙色,甚至控制他人的目的。邪教利用“自我實現的需求”來改造成員觀念的手段通常有兩種:

第一種手段是,通過在組織內部宣傳“大愛”“奉獻”等思想,讓所有成員樹立“奉獻”的觀念,並以此作為宣傳點,吸引有志之士加入。案例二中的陳女士便是在“法輪功”鼓吹“真善忍”的影響下,加入邪教組織以找尋人生的意義。

第二種手段是,充分運用“社會交換理論”來強化“奉獻”精神,針對自我實現的需求來實現有效的控制。邪教組織內部通常會設定一些組織頭目,這些頭目在組織裡面會有管理權力和一些其他的特權,例如邪教“全能神”,會設置一些如“神官”的職位,“神官”可以收取供奉金,並接受屬下教徒的“獻身”。而權力的得來通常是靠“交換”而來,交換的籌碼是為組織作出了貢獻(錢或其他重要貢獻)。邪教甚至通過教徒用以“交換”的價值來設置內部的評價機制,讓懂得“奉獻”的人獲得更多權力或者更高的評價,以此來重新塑造組織成員的自我價值,強化“奉獻”精神的作用,達到增強內部控制的效果。

在“奉獻”精神貫徹後,邪教組織還通過描述“極樂世界”的狀態,來鼓吹“圓滿”“飛昇”等自我實現的方式,強化教徒對邪教的信仰,以達到更好的操縱效果,成員心甘情願地“奉獻”,並不惜“奉獻生命”,來換取邪教所說的“圓滿”。“法輪功”成員天安門集體自焚事件便是這麼一個觸目驚心的例子。

四、關於輔導幫教工作的思考及建議

從上述案例可以看到,邪教通過對人的需求滿足和對人的社會特性加以利用,達到洗腦甚至控制的目的。受害者的遭遇,不僅有其心理原因,也與社會因素有著關聯。在對關愛對象進行幫教時,工作人員需要從心理方面入手,採用心理輔導的方式,進行關愛幫扶,甚至切斷關愛對象的接觸網絡,以期望達到更好的效果。

從實踐經驗看,僅從心理層面介入,幫教效果還有一定侷限性,還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關注幫教對象的需求根源。結合其生活的狀態,協助其切實解決生活困境,做到從需求的源頭進行改善。二是考慮關愛對象的能力建設,甚至是支持網絡的搭建。關愛對象陷入邪教的泥潭,不僅是問題本身造成的,也是關愛對象解決問題的能力有侷限,或者說關愛對象所擁有的支持網絡沒有發生作用。因此在輔導幫教的過程中,需要關注關愛對象的能力建設,通過協助其發現自身優勢,樹立信心,並構建自身的支持網絡。三是重構支持網絡。因關愛對象在邪教組織內有一定的支持網絡,所以,在幫教階段,工作人員可以著重協助關愛對象建立“替代性的支持網絡”,來替代原本的“不良的支持網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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