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二審發回重審意味著什麼?

情真一片天


二審法院在對一審判決的審理中,會有三種處理方式:一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是依法改判、撤銷、變更;三是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你說的,就是二審法院處理上訴案件的第三種方式。

二審發回重審,審意味著上級法院在審理下級上訴的案件時,出現了需要由原一審法院重新審理的情形:第一,原一審法院判決認定的案件基本事實不清的;第二,原一審法院在判決中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程序,如遺漏了當事人、缺席審判時有違法的情形。

以上這兩種情形,都要由二審法院以民事裁定書的形式,撤銷原一審法院的判決書或裁定書,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每日法條


二審發回重審,理論上對上訴人來說是好事。因為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70條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這裡面至少包括了原判決事實不清或程序嚴重違法的情況。當然還有其他情況,不再贅述。總之,發回重審對上訴人一方是好事,意味著重審後有可能要改判。如果你是上訴人,祝你好運。





劉軍德律師


發回重審,一般是因為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法院未能查明事實,所以打回去重新審理。

對上訴人來說,絕大部分情況下是件好事,意味著案件有翻盤的可能性。但如果是希望通過二審直接改判的上訴人可能就未必就是好事了,因為發回重審意味著要把一審程序重新來一遍,時間會拖的很久。

對被上訴人來說,一般不是好事。二審法院不支持一審法院的判決,如果一審法院的判決對被上訴人有利,那就存在被翻盤的可能性。

對一審法官來說,絕對不是好事。二審如果直接改判,一般不會影響一審法官的考核,這說明一審已經查明瞭事實,只是二審法官和一審法官對某個法律是否適用的理解不同。但如果發回重審,那就說明一審法官連事實都沒有查清楚就下了結論,那就是葫蘆僧亂判葫蘆案了。


三隻腳的大大烏鴉


一、有問題,但給基層一個改悔機會。二、明顯有失偏頗,給自己一個混財機會。三、聯合壓制,最大限度地拖延,甚至擦邊違規拖延,使冤民屈於時間(我聽說有人冤入看守所兩年多,終無憑判刑,最後被迫保證決不上訴才得出來)。


六月雪笨小孩


能發回重審改判的幾率很大,但是可以庭前調解!調解時抓住機會。


用戶3933175196468


意味著原一審判決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


雨傘訂製


二審發回重審,意味著需要再到一審法院,按一審程序重新審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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