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五大總成”,透過《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看機遇

新修訂的《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近日頒佈,中國政府網今天公開的辦法全文顯示,新辦法解禁了“五大總成”(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後橋、車架)再製造,不再對回收企業實行數量控制,並要求企業在存儲、拆解場地,拆解設備、設施以及拆解操作規範等方面符合環境保護要求。新辦法將於6月1日起施行。 

解禁“五大總成”,透過《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看機遇

解除“五大總成”再製造的法律障礙

現行《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是2001年6月頒佈的。2001版《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對於規範回收拆解活動,防止報廢車和拼裝車上路行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中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生產、銷售拼裝車現象不再突出,《管理辦法》也相應進行了修改。

解禁“五大總成”,透過《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看機遇

新辦法規定,拆解的報廢機動車的“五大總成”具備再製造條件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出售給具有再製造能力的企業經過再製造予以循環利用;不具備再製造條件的,應當作為廢金屬,交售給鋼鐵企業作為冶煉原料。

不僅“五大總成”,新辦法還規定,拆解的其他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等強制性國家標準,能夠繼續使用的,也可以出售,但應當標明“報廢機動車回用件”

按照2001版《管理辦法》,“五大總成”只能作為冶煉的原材料,拆解下來的“五大總成”都要進行回爐。

對此,商務部副部長王炳南在今年2月份的相關吹風會上曾解釋,這是為了解決機動車零部件再製造的法律障礙,為此打開一個法律方面的通道,“也是國際上通用的做法,是我們國家《循環經濟促進法》的明確要求”。

同時,為確保拆解的零部件流向可查、風險可控,新辦法規定,國務院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應當建立報廢機動車回收信息系統,回收企業應當如實記錄本企業回收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等主要部件的數量、型號、流向等信息,並上傳至報廢機動車回收信息系統。

問題一:想做“回收企業“需要哪些資質?

新辦法明確,國家對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實行資質認定製度,鼓勵機動車生產企業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

要想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資質,應當具備三項條件: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具有符合環境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存儲、拆解場地,拆解設備、設施以及拆解操作規範;具有與報廢機動車拆解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擬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的,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提出申請並獲得資質認定書。

商務部今年2月份對新辦法草案的相關解讀提出,採取資質認定製度是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簡化辦事程序。

對比2001版《管理辦法》,新辦法刪去對回收行業實行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的規定,不再對回收企業實行數量控制。同時,落實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新辦法刪去對報廢汽車回收行業實行特種行業管理,由公安機關予以審批的規定。

問題二:什麼報廢機動車都能拆解嗎?

新辦法規定,禁止報廢機動車整車交易;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利用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裝機動車,禁止拼裝的機動車交易。

對回收的報廢機動車,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逐車登記機動車的型號、號牌號碼、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等信息;發現回收的報廢機動車疑似贓物或者用於盜竊、搶劫等犯罪活動的犯罪工具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不得拆解、改裝、拼裝、倒賣疑似贓物或者犯罪工具的機動車或者其 “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部件

此外,新辦法還規定,未取得資質認定,擅自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的,由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沒收非法回收的報廢機動車、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部件,沒收違法所得,並根據違法所得規定了罰款標準,如: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或者沒有違法所得的,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新辦法明確,對於報廢新能源機動車回收的特殊事項,另行制定管理規定。軍隊報廢機動車的回收管理,依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商務部相關解讀提出,近年來新能源機動車發展迅猛,但還沒有進入大規模報廢階段。與傳統機動車回收拆解相比,這方面存在一些特殊性。為了給探索完善新能源機動車報廢回收制度留出空間,新辦法做出上述規定。

問題三:新的《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將帶來哪些機遇?歡迎探討

3.1、資源回收行業:

3.2、舊件拆解再造人才發展:

3.3、維修再造件的流通市場:

3.4、汽車維修、改裝行業的發展:

問題四:新的《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將給汽車行業帶來哪些挑戰和影響?歡迎探討

4.1、流程監督、零配件去向、可回收舊件標準是否能夠嚴格把控?誰來把控監督?

4.2、再造件、原廠件、副廠件,如何明示區分、嚴格管控?

4.3、報廢車輛回收價格有望提升?

4.4、汽車二手車殘值有望提升?

4.5、保險車輛報廢門檻有望降低?

4.6、汽車售後維修成本有望減低?

4.7、拼裝車的出現,是否預示著汽車動力改造(改裝車)有進一步的開放?

文章部分引自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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