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交警一大隊公開曝光8起酒駕交通違法行為


銅川市交警一大隊公開曝光8起酒駕交通違法行為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全力營造一個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近日,銅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一大隊在開展“春季嚴查嚴防”道路交通安全攻堅行動中,出重拳、下硬茬,連續查獲了一批心存僥倖的酒駕交通違法行為和違法駕駛人,有效淨化了轄區道路交通環境。

1、高某某,女,駕駛證號:6101****5669,黃陵縣城區街道人。2019年03月27日23時20分,高某某駕駛陝AR07**號小型轎車沿銅川市王益區一馬路由北向南行駛時因飲酒駕駛(酒精含量63mgmg/100ml)被銅川市交警一大隊民警查處,被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並處1000元罰款。

2、葛某,男,駕駛證號:6102****2680,銅川市王益區黃堡鎮人。2019年03月06日20時55分,葛某駕駛陝BBZ7**號小型轎車沿銅川市王益區一馬路由北向南行駛時因飲酒駕駛(酒精含量72mg/100ml)被銅川市交警一大隊民警查處,被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並處1000元罰款。

3、汪某,男,駕駛證號:6102****2572,銅川市王益區王益鄉人。2019年02月20日00時25分,汪某駕駛陝AG7Q**號小型普通客車沿銅川市王益區一馬路由南向北行駛時因飲酒駕駛(酒精含量79.59mg/100ml)被銅川市交警一大隊民警查處,被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並處1000元罰款。

4、張某某,女,駕駛證號:6102****2527,銅川市王益區人。2019年03月05日23時55分張某某駕駛陝BR00**號小型轎車沿銅川市王益區一馬路大同橋由北向南行駛時因飲酒駕駛(酒精含量32mg/100ml)被銅川市交警一大隊民警查處,被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並處1000元罰款。

5、仲某,男,駕駛證號:6102****9593,銅川市王益區人。2019年01月17日23時00分,仲某駕駛陝BD11**號小型普通客車沿銅川市王益區川口路由東向西行駛時因飲酒駕駛(酒精含量49mg/100ml)被銅川市交警一大隊民警查處,被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並處1000元罰款。

6、杜某某,男,駕駛證號:6102****8678,銅川市王益區黃堡鎮人。2019年03月03日23時40分杜某某駕駛陝AU5A**號小型普通客車沿銅川市王益區川口路皇家七號由西向東行駛時因飲酒駕駛(酒精含量22mg/100ml)被銅川市交警一大隊民警查處,被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並處1000元罰款。

7、丁某某,男,駕駛證號:6102****5376,銅川市印臺區高樓河鄉人。2019年02月27日20時55分丁某某駕駛陝E7A4**號小型轎車沿銅川市王益區二馬路大同橋由南向北行駛時因飲酒駕駛(酒精含量65mg/100ml)被銅川市交警一大隊民警查處,被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並處1000元罰款。

8、步某某,男,駕駛證號:6102****2457,銅川市王益區紅旗街人。2019年02月27日22時10分步某某駕駛陝BAB8**號小型轎車沿銅川市王益區一馬路小河溝由南向北行駛時因飲酒駕駛(酒精含量60mg/100ml)被銅川市交警一大隊民警查處,被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並處1000元罰款。

交警提示:酒後駕駛都有哪些的危害?

一是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操作能力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二是飲酒後注意力及判斷能力降低,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和行車速度,不能準確處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三是飲酒後會使視力暫時受損,視野大大減小,視像不穩,色覺功能下降,導致不能發現和領會交通信號、交通標誌標線,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四是在酒精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估計自己,具有冒險傾向,對周圍人的勸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情。

五是飲酒後易睏倦疲勞,出現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甚至進入睡眠狀態。

法律鏈接:飲酒駕駛是指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飲酒駕駛的=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查=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飲酒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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