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陰公安:規秩序化積案建機制堵源頭,依法治訪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漢陰建設

漢陰公安:規秩序化積案建機制堵源頭,依法治訪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漢陰建設

近日,石泉縣人民法院經指定管轄,審理了一起漢陰籍犯罪嫌疑人尋釁滋事案件,被告人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犯罪嫌疑人在漢陰涉嫌尋釁滋事犯罪,為何卻在石泉縣人民法院受審?

原來,被告人吳某自2007年9月以來以漢陰縣人民法院受理其民事訴訟卷宗丟失為由,拒絕按照法定程序及《信訪條例》的受案範圍、程序解決問題,藉故生非,蓄意滋事,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該吳自2014年4月起至2017年3月期間,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周邊重點地區和敏感部位非正常上訪,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處以治安訓誡5次。該吳在多年信訪期間,多次打傷、咬傷接訪工作人員,破壞公私財物,長時間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謾罵擾亂正常工作秩序,還任性的橫臥於316國道長達20分鐘,並發表不實言論,引來群眾圍觀,致使交通擁堵直至癱瘓。2018年10月22日,吳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漢陰公安刑事拘留,後被依法逮捕。偵查終結後,按照相關規定,漢陰公安將該案件移送至石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由石泉縣人民法院審理。

該起案件是漢陰公安依法治訪規範信訪秩序工作的一個縮影,有力震懾了非法上訪人員,維護了社會治安穩定。

漢陰公安:規秩序化積案建機制堵源頭,依法治訪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漢陰建設

2018年7月以來,漢陰縣公安局新一屆黨委班子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信訪工作的指示要求,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定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的執法理念,把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平安穩定作為最高追求。在依法治理信訪工作中,漢陰公安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把依法規範信訪秩序、化解信訪積案和遏制信訪案件發生作為全警能力素質的第一要求,作為維護社會穩定能力的重要標準,落實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有力推動了平安漢陰建設。

依法規範信訪秩序。漢陰公安始終堅持依法對擾亂單位和公共秩序等非法信訪行為嚴打重處,堅定狠剎“瞎鬧”歪風邪氣的強硬立場,嚴守法律底線,堅決摒棄“和稀泥”和“花錢買平安”式的維穩思想,對於倚仗“地利”假借“維權”之名,惡意擾亂社會治安秩序、干擾重點工程建設的“三鬧兩堵一阻”和“以利取鬧”行為,敢於碰硬、重拳出擊,依法從嚴立案查處、毫不手軟,有效淨化了社會風氣,維護了法律尊嚴和政府威信。2018年以來,漢陰公安辦理非法信訪案件22起,依法處置違法上訪人員104人次,其中刑事拘留9人,行政拘留25人,警告45人次,警示訓誡25人,全縣非訪案件大幅下降,信訪秩序更加規範、有序。

漢陰公安:規秩序化積案建機制堵源頭,依法治訪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漢陰建設

全力依法疏堵化解。漢陰公安始終堅持信訪問題宜疏不宜堵原則,在對信訪案件控增量的同時,採取多舉措大力去存量,通過用足、用活、用好法律法規,引入司法程序等措施,對信訪積案進行重點攻堅,著力解決信訪老戶問題。通過細緻耐心工作,2018年,漢陰公安一舉化解了成某鳳、吳某榮、陳某芳、魏某紅、沈某孝等長達20餘年的信訪積案,為信訪人解決了實際問題,消除了社會不穩定因素。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為高效推動依法治訪工作,漢陰公安主動與縣法院、檢察院溝通建立了聯動協作機制,對個別疑難、複雜案件在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上達成共識,形成嚴打非訪的工作合力。創新第三方介入制度,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通過民警法制教育與律師接訪司法諮詢勸解相結合,引導信訪人依法解決問題。在辦理現行信訪案件工作中,實行一案一人、一攬子管到底的工作機制,落實專人負責聯繫有關單位,共同協調處理,確保群眾信訪事項件件有落實、事事有結果。

強化信訪源頭治理。加大初信初訪處置力度,建立了信訪事項首接首辦責任制,對群眾第一封來信、第一次來訪,第一時間辦理,分管局領導持續跟進督辦,力爭信訪群眾滿意,防止小事拖成大事、小問題演變為大矛盾。創新矛盾糾紛“1+X”、“431”化解模式,在全縣8個社區警務室、23個農村中心警務室建立矛盾糾紛聯調中心,實現矛盾糾紛三級聯調,矛盾化解率大幅提升,2018年全局信訪案件總數同比下降了13%。強化規範執法,嚴抓接處警現場處置,要求全程錄音錄像,並及時上傳音視頻,法制大隊不定期進行抽查並通報,及時督促整改。嚴格防範打擊最易引發信訪投訴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和尋釁滋事等“三類警情”,始終堅持“重大惡性案件即發即破、黑惡問題即發即打、治安隱患即發即治”,有力減少未破案件和重大惡性案件引發的信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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