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絳一男子不聽妻子勸 被交警記分又罰款

(三晉都市報運城記者站訊:閆東山 通訊員 焦芮巖)

2019年5月6日13時40分許,新絳縣開發區居民郭某(男,42歲)駕駛車牌號為晉M8X***東風雪鐵龍牌小型普通轎車由北環路返回家中,當行駛至108國道新橋收費站口時,被正在執勤的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國道中隊民警攔截檢查。經檢查,細心的民警發現駕駛人眼圈兩邊有紅韻,存在酒駕嫌疑,遂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結果為43.7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據詢問郭某得知,此日中午他與幾個親戚在縣城一飯館喝了些酒,離別時妻子勸他先不要開車,在飯館多休息會兒,待酒勁散去後再開車回家,可執拗的郭某就是不聽妻子的勸阻,執意駕車回家,結果沒走多遠就被逮住。

新絳一男子不聽妻子勸  被交警記分又罰款

新絳一男子不聽妻子勸  被交警記分又罰款

新絳一男子不聽妻子勸  被交警記分又罰款


面對民警作出的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的處罰,面對站在面前賢惠的妻子,郭某不停地捶打著腦袋感到無比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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