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歐投資,中企應未雨綢繆

歐盟近期出臺的《外資審查法律框架草案》受到業界廣泛關注。雖然該草案將在今年4月正式生效的18個月之後正式實施,但有些歐盟成員國早已經行動,加強外資審查,擴大審查範圍,降低審查門檻,強化政府職權,延長審查時間。

中國貿促會研究院日前發佈的《歐盟投資環境報告》顯示,歐盟投資環境正出現新的變化,將增加中資企業投資歐盟的制度成本、交易成本和風險成本,企業需要提高關注度,及早應對。

外資審查趨嚴

“2017年以來,歐盟的投資環境出現了新的變化。”中國貿促會研究院國際貿易研究部主任趙萍表示,這一變化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歐盟正收緊外資安全審查;二是歐盟部分成員國對外資的審查趨嚴,有些國家已經開始加強外資監管。

趙萍介紹說,《歐盟投資環境報告》課題組在國內和歐盟共計組織各類座談會45場,調研企業140餘家;發放500份調查問卷,回收236份有效問卷。根據受調查企業的普遍反映,歐盟投資環境存在五大突出問題:一是外資審查立法依據不足,二是外資政策不穩定、不透明,三是審查適用標準存在歧視,四是政府公共服務仍待改善,五是各種隱性壁壘大量存在。

具體而言,在外資審查立法方面,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一直被視為成員國的專屬權能,因此在外資安全審查方面,歐盟委員會並不具備專屬權能;在外資政策方面,歐盟將“公共安全”和“聯盟利益”等模糊化、彈性化的概念作為審查外資的標準,具有很強的不確定性,造成國家安全審查規則模糊,而且部分歐盟成員國在審查過程中不對外披露外資審查進度,企業無法實時跟進相關審查的具體進度和流程;在政府公共服務方面,由於歐盟成員國政府在行使職能過程中不作為、效率低下或互相推諉,服務的不到位加大了企業的制度成本,存在選擇性執法,使中國企業在競爭中處於不公平地位;在隱性壁壘方面,信息的不對稱、許可標準過高、嚴苛勞工管理分別形成了企業赴歐盟投資的“玻璃門”“彈簧門”“捲簾門”。

尤其需要關注的是,歐盟的國家安全審查對中國國企更加嚴格,反壟斷審查對中國國企區別對待。報告發布的調查數據顯示,有83.9%的受訪國企表示歐盟加強外資審查將會使中國企業遭受不公平對待,更有69.4%的受訪國企表示曾因國企身份遭受更加嚴格的審查。

中企須及早應對

“歐盟及其成員國投資環境的變化及存在的問題,增加了中國企業的成本負擔和經營難度。”趙萍強調,問題主要體現在三大方面:一是非窮盡的外資審查行業清單增加了企業投資的不確定性風險;二是有關外資審查和數據保護等新政策導致企業合規成本日益上升;三是要素成本上升、複雜的稅制和過高的稅負導致中資企業運營更為困難。

中國企業投資歐盟的交易成本和風險成本都在增加,《外資審查法律框架草案》一旦正式實施,中資企業投資歐盟的難度將進一步加大。趙萍舉了一個例子,中國企業對歐盟投資的方式以併購為主,從安永發布的數據來看,去年中國企業在歐盟併購金額已佔海外併購總金額的50%以上。準備開展併購交易的中資企業為了符合草案中的新規,不僅需要進一步增加人力、物力投入,增加了交易成本,如果未能通過更趨嚴格而不確定性增強的投資審查,還需要向併購對象支付反向分手費,大大提高了投資的風險成本。

報告顯示,目前中資企業對歐盟投資前景較為樂觀,有高達78.63%的受訪企業將歐盟列為第一投資目的地,有43.59%的受訪企業表示將會擴大在歐盟投資。

趙萍分析稱,中歐經濟的互補性較強,歐盟的確投資商機巨大。但是,面對歐盟投資環境的變化,中資企業需要及早準備,做好充分的盡職調查,深入關注草案將對投資環境的影響,並將其納入到理性的投資決策中。尤其,關鍵性基礎設施建設、原材料、網絡安全及電子通訊技術、航空運輸業、金融行業等領域的企業需要高度關注。

中企投資對歐盟經濟復甦、技術創新、就業增長、產業集聚等均有重要意義,報告建議歐盟應重視外資企業面臨的問題和挑戰,傾聽外資企業改善投資環境的訴求和建議,採取四大舉措改善投資環境:一是堅定貿易自由化立場,二是保障政策公平與透明,三是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四是提升投資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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