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人民法院小夫妻欲离婚法官调解促和好

(通讯员杜文斌)近年来,婚姻家庭案件递增成倍,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查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同时,还应考虑夫妻在家庭中承担的子女抚养责任等因素。近日,白水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离婚案件,通过法官悉心调解,夫妻和好如初。

1997年,小红和小刚(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后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婚后生育一子一女,男孩已成年,女孩上小学且患有身体残疾。为给女儿治疗,小刚外出打工,小红在家务农。小刚以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常因家庭琐事闹矛盾,感情破裂为由提起诉讼。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小红情绪激动,当场离开法庭并回到家中。主办案件法官为彻底解决两人之间的矛盾,驱车40多公里,赶到小红家中,耐心细致、真情实感为双方做调解工作。小刚意识到自己提出离婚是对子女和家庭的不负责任,表示将与小红积极修复夫妻关系,在生活中多沟通、包容,承担起各自的义务,经营好自己的家庭。小红也反省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夫妻二人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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