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惡案調查引得兩級黨委書記批示 雲南西疇:結合辦案深入剖析原因,做好案件辦理“後半篇”文章

本報訊(記者鞏宸宇)村民小組長原是社區矯正人員,緩刑考驗期內仍“掌控”村內大小事務,並多次糾集其他刑滿釋放人員和部分村民形成惡勢力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日前,經雲南省西疇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該縣法院撤銷被告人陳代登緩刑判決,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盜伐林木罪等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1萬元,其餘13名被告人分獲一年零三個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8年2月10日,西疇縣雞街鄉發生一起200餘人參與的大規模聚眾鬥毆事件,造成王某等13人不同程度受傷。隨著公安部門的深入調查,一個以社區矯正人員陳代登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浮出水面。陳代登1996年曾因搶劫罪、流氓罪被判處無期徒刑,2008年假釋,2017年又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緩刑考驗期從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9日止。起初,服刑歸來的陳代登幫村裡做了一些實事,讓群眾相信了他的能力,並於2016年6月被群眾推選為胡迭村第三村小組組長。可沒多久,他卻自封村長,並擅自組建“村領導班子”,不僅將村支書等人排擠在外,還將刑滿釋放人員張躍廣等人吸納進“班子”任小組長,自己則通過操縱各小組來控制村裡的大小事務,村裡群眾則從一開始的信賴漸漸發展為對他的畏懼。

經查,2015年6月至2017年8月,陳代登等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將位於胡迭村大橋雕龍山的15宗土地使用權非法轉讓、倒賣給他人,共獲利61萬餘元;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陳代登等人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砍伐村民常某等8戶人家的杉木756株,立木蓄積近33立方米;2016年10月至2018年2月,陳代登等人通過拉響村廣播警報的方式多次糾集村民聚眾鬧事,甚至引發械鬥,致多人受傷,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西疇縣檢察院第一時間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並在文山州檢察院的指導下結合案件特點對該案進行調研,認為該案發生的深層次原因是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能力弱化和群眾法律意識淡薄,州、縣兩級黨委書記先後對調研報告進行了批示。西疇縣黨委政府結合該案查辦情況迅速制定了《西疇縣雞街鄉綜合整治工作方案》,提出7個大項26個子項工作舉措,截至目前已對3家娛樂場所進行查封整頓,清理胡迭村各級政府補助資金45萬餘元,開展普法宣傳700餘人次。西疇縣檢察院結合陳代登等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獲利的行為,向該縣國土資源局發出檢察建議,縣國土資源局全部予以採納並進行了書面回覆。

記者手記

社矯人員緩刑考驗期內仍能操控基層組織,甚至架空原有基層黨組織,吸納其他刑滿釋放人員“自立門戶”,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令人觸目驚心。基層組織的穩定事關黨的執政根基,查辦案件不是最終目的,通過辦案淨化社會風氣、保證基層穩定才是我們所追求的深層目標。當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已經進入關鍵時期,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的同時,更應該多結合辦案廣泛開展調研,深入分析案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同時,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應當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形成敢於正視問題,敢於刮骨療毒,敢於攻堅克難的良好局面,堅決打贏打好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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