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離家出走,武安公安尋人更“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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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上午9時許,中年男子史某某焦急地來到大同派出所報警稱,其兒子小史於4月30日離家出走,到現在還沒有回家,尋求民警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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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詢問,民警瞭解到,小史今年12歲,現為某中學學生,五一假期期間,小史因希望購買電動車與父母發生爭吵,賭氣離家出走,一家人多方尋找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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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情況後,派出所值班領導李寧高度重視,立即組織民警,一方面根據孩子出走的路線,調取附近“天網”視頻監控;一方面安排民警到孩子親屬、同學家中進行細緻詢問,並前往附近的村莊走訪尋找孩子的去向。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近2個多小時的不懈努力,終於在3公里外的蘭村廣場找到了小史。

但是,當民警準備將小史送回家時,卻遭到小史的激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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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費盡周折才將孩子找到

明日

再次離家出走咋辦?

民警決定要幫他真正回家

民警及時轉變思路,不再要求小史回家,而是坐在小史身邊,以大哥哥的身份告訴他,父母及親屬因他的離家出走萬分焦急,兩天兩夜沒有休息,一直在尋找他。同時,民警從法律的角度告訴小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十六週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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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民警結合近幾年發生的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例,向小史講述了未成年人因體力、控制能力、應急處置能力不足,騎非機動車上路,很可能造成不可預料的後果。

經過民警的一番勸說和解釋,小史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過錯,在民警的幫助下安全回到父母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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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上午,小史的親屬特意製作了一面繡有“克己奉公 一心為民”字樣的錦旗,送到武安市公安局大同派出所民警手中,以表示由衷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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