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女子因感情糾葛,殺害自己六歲女兒和五歲兒子,你怎麼看?

東昇華弟


一個人最可怕的就是在感情用事,當感情用事的時候,已經失去了理智,但是對自己的親生子女動手,那就是禽獸不如,如此母親,已經喪失了起碼的人性,這種人活著就是對社會的汙染,一個女人,能因為感情糾葛,殺害自己的孩子,那她就不配為人,她該死,等待她的是法律的懲罰,同時,她會永遠承受良心的譴責,當然,這種人也沒有良心。

據悉,4月28日,江蘇宜興發生一起殺人案件,死者是兩個未成年的孩子,一個為6歲女孩,另外一個是5歲男孩,兩個孩子被殺害,而警方鎖定犯罪嫌疑人時,竟然發現殺害兩個孩子的竟然是孩子的親生母親葛某,根據警方通報的信息來看,葛某因為感情糾紛,產生厭世情緒,準備殺死兩個孩子後自殺,後被警方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所謂的感情糾紛,無非就是和丈夫,或者說丈夫家人,這件案件本身和福建漳州發生的女子帶著兩個兒子投河自殺案有類似之處,這種母親本身就是十惡不赦之人,根本沒有任何同情之處。

哪怕是感情傷害的再深,那是大人之間的事,孩子是無辜的,既然給了孩子生命,任何人都沒有剝奪的權利。哪怕是自己的母親,殘忍的做法已經喪失了人性,即使厭世,也不該牽扯到孩子,可憐的孩子成了大人感情糾紛的犧牲品,哪怕是母親害怕自己死以後孩子沒人照顧,害怕孩子受苦,那也沒有權利提孩子選擇生死。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等待她的是法律的懲罰,同樣還有對她良心的譴責,這輩子如果她沒有判死刑,她也要永遠活在悔恨和陰影之中,受盡煎熬,這是她自作自受。


珞珈評論社


在我的老家,曾發生過類似事件,男人的母親死後,父親娶了個東北女人續絃,東北女人帶來了一個女兒,比男人小六歲,兄妹倆產生了感情,最後在一起生兒育女。兒子11歲,女兒8歲的時候,男人媳婦兒外出打工回來就要和男人離婚,那時候男人好像生病幹不了重活,就特別生氣,某天晚上,女人非得要走,男人死的不行,女人離開後就把倆孩子給弄死了,然後打電話報警。


據男人講,好像是自己想弄死孩子再弄死自己,但是弄死孩子後就後悔了……

這是我真實的經歷,當時轟動了整個小村子,大家四處罵這男人該死,男人被判死刑兩年後,其父親又再婚了。

報道里說,母親殺死了兩個孩子,這是一個怎樣的母親,正所謂“虎毒不食子,母親的做法的確讓人氣憤”,判其死刑也不為過。

女人一般都感性,但是有沒有想過你害死了孩子,地球照樣轉,別人照樣紙醉燈謎,還騰了地方,到底傻不傻!


這樣的事情真不希望再發生,生來不易,我們需要珍惜!


秘語相傳


江蘇一女子因感情糾葛,殺害自己六歲女兒和五歲兒子,又是一出慘劇

下面,我們先來看看事情大致過程。

4月28日上午9點左右,江蘇省宜興市公安部門接到群眾報案:在官林鎮滆湖村6歲的女童和5歲的男童死亡。
嫌疑人葛某為兩名死者的母親,案發後逃逸,當天上午12點在官林鎮抓獲,經過審訊,葛某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葛某由於和他人發生感情糾紛遂產生厭世心理,一時衝動犯下殘忍殺害兩孩子,本打算找個地方輕生,卻在路途中被民警抓獲,說到這裡,葛某也是痛哭不止。 截止到目前,嫌疑人葛某也被警方拘捕。

看到這條新聞讓我想起一句古話“虎毒不食子”,然而,真的是這樣的嗎?

凡事總有例外,身為一個母親沒有選擇好好照顧自己的孩子,反而因為感情糾葛。

把所有的憤怒,全部發洩在親身孩子身上,所作所為真的是令人髮指。

這樣的人根本不配當母親,年輕幼小的生命,就這麼沒了。

恍惚間,我都能夠看到,孩子被母親殘忍殺害時候的慘叫,呻吟。

甚至是歇斯底里的求救聲,可面對這些,母親根本不顧。

也沒有任何的心軟,只是一味的發洩自己心中的不快,這簡直就是惡魔,禽獸。

能夠面對自己的孩子,拿起屠刀,我也很好奇,究竟是怎樣的感情糾紛?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希望警察能夠早日調查清楚真相,給我們一個說法

遇我得福


根據警方通報的情況,葛某榮(女,31歲)因感情糾葛產生厭世情緒後,將兩名孩子殺死的犯罪事實,其中一名6歲女童和一名5歲男童。

雖然公安機關進一步披露具體情況,我們也沒有辦法瞭解到葛某的情感經歷及人身經歷。但不管怎麼樣,都說虎毒不食子,自身的糾紛或其他任何因素都不應當,也不能成為殺害自己兩個幼童的藉口及理由。更為諷刺的是,自己產生厭世情緒而殺害子女,最後自己也沒有選擇自殺或有自殺的舉動出現。

當然,居然涉嫌犯罪,必然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該女子涉嫌故意殺人罪,這個刑法最為嚴重的罪名之一,其也將因此面臨相應的刑罰,可能無期徒刑,也可能死刑。

至於心理問題,這些年來因為抑鬱引發自殺或其他傷害他人的事件並不少見,心理健康的問題也應當引起政府及社會公眾的注意,相應的措施、教育及治療服務能夠跟進或普遍,讓這類人員知道有救濟途徑,而不是採取極端方式解決問題。


葉律師


前些日子,四川有一個媽媽帶著三個孩子跳河自殺,讓人心生憐愛和惋惜,沒過幾天,江蘇又發生一起親生母親殺害自己孩子的事件,雖然同樣是把孩子置於死地,但兩者的因果卻是天壤之別。跳河的媽媽,我們不忍心去責備,除了同情就是可憐,因為她確實出於無奈下的選擇,是一種艱難的解脫。

但是這個江蘇的媽媽,除了痛恨和譴責,沒有任何值得我們同情的地方,她把孩子當成了洩私憤的對象。我們在新聞中瞭解到,其實在這之前,他和老公發生感情糾葛時就曾經說過狠話,用傷害孩子的想法來恐嚇老公,以前可能沒有下得了手,而這一次,估計是沒有得逞惱羞成怒殺了孩子。

可以肯定的說,這是一個豺狼一般的媽媽,它有違母親的偉大稱謂,在生活當中,也絕對是一個自私自利且任性的女人。都說虎毒不食子,一個母親能夠把罪惡之手伸向自己的孩子,其心地之惡由此可見一斑,我實在找不出有什麼更好的詞來形容這個蛇蠍一般的女人。

退一萬步講,你有感情糾葛,你有情緒發洩都可以,但冤有頭債有主,誰惹你了你去找誰說理去,為什麼卻要拿孩子當工具呢?我想,兩個孩子地下有知,一定不會放過你的。


元芳有看法


自殺是一種自私行為,順便將孩子帶走便是一種地地道道的殺人行為。

我不想為這個女人辯駁什麼,或許是網絡發達了,讓我們第一時間知道這種行為,前些天也是傳播一個女人帶著孩子跳河的事情,這種事情為何會屢次發生呢?孩子有什麼過錯,憑什麼將孩子帶走?當時看到孩子們的生活照片時,說實話,真的是有揍扁那個母親的節奏!

都說死者為大,我不願這樣認為,她們活膩了,可孩子的生活才剛剛開始!這些人真的不願意為她們辯駁什麼,無論何種原因,將弱小的孩子殺死,便是一種犯罪,天理國法人情都不可原諒她們的所作所為!

蒼天在上,童子在下。一顆顆哭泣的靈魂不會饒恕她們的罪惡!

感情糾葛,又是感情糾葛!成年人了,拿孩子當人質,將所有的怨氣撒到孩子身上,這是極其無能的表現。我散步時曾經遇見一個女人,將七八歲的女兒跪在大街上,用鞋子竭斯底裡的猛打,孩子一個勁的哭泣說自己錯了。我向前問明原因,這個孩子不是作業沒完成捱打,而是這個女人老公有外遇,她讓孩子負責跟蹤,結果那個渣男打的跑了,留下追隨的孩子。於是這個女人就懲罰孩子說孩子沒看好渣爹。

破鞋打在孩子的身上,哭泣聲撕扯著路人的心。我二話沒說,奪過來那隻打人的破鞋撩多遠。我大聲呵斥她,你沒有本事看好老公,你讓孩子看,一個大人都做不了的事你讓小孩子去做,你有臉沒臉?有能力打自己啊,幹嘛打孩子?

或許是我當頭一呵,驚醒了她。她坐在地上哭泣一會兒領著孩子走了。

其實,沒有誰是誰的恆星,也沒有誰是誰的永遠。這世上除了父母的愛是無私的,是陪伴你永遠的,沒有其他的感情可以天才地久。

我們要適應變化,他變你也變。我覺得最好的婚姻關係便是合夥。好了,朝朝暮暮。變了,相忘江湖。

如果你想多了,失望自然會多一些。如果你將誓言銘刻於心,絕望也就接踵而至。

我們時刻牢記著,對方不是我們的爹孃,只是我們的夥伴。

如此,方能遊刃有餘,不把我們自己逼死,還捎帶可愛的孩子。


一圖說法


看了這件事自己頓時不淡定了,前些天看到有位母親抱著自己的孩子跳河自殺了,不過那個還可以理解,那位母親也許患了產後抑鬱症,生活壓力巨大,而做出瞭如此令人痛惜的事。

而這件事,則是因為夫妻感情不和,殺害了自己的一雙兒女,我還有些不相信,查詢了一下,竟然是真的,下面是警情通報。

死者為6歲的女童和一名5歲的男童,多麼可愛的孩子,尤其是這個年齡的孩子,農村人有句話叫一兒一女活神仙,本是令人羨慕的家庭,卻發生瞭如此可怕的事,自己因為厭世為什麼要殺掉兩個可愛的孩子?雖然他們是她親生的,但是這位母親沒有權利去剝奪他們的生命。她殺人的原因是因為感情糾葛,真的是好恐怖啊。

都說兒女是父母的心頭肉,無論自己受多大的苦,受多大的罪,都不願意怠慢了孩子,希望孩子過得好,因為兩口子感情的原因,就向自己的孩子下毒手,我無法理解這個當母親的作法,我覺得這就是一種極度的自私,認為是自己的孩子想怎麼樣就怎麼樣,虎毒還不食子啊!


如果不存在精神方面的因素,僅僅是因為感情的原因就殘忍的殺害了自己的兒女,我不知道她殺了孩子之後是什麼想法,最後案件還是經過警察偵破,也就是說這位母親不是自首,或者說這不是激情殺人,而是有目的,很冷靜的對待這件事,對她的平靜我真的無法理解。

真不知道她平時是怎麼帶孩子的,既然不喜歡孩子,幹嘛就要生孩子,既然生了她們就要好好的對待,即使不想管也不能去殘忍的傷害他們。

或許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母女之間的感情,因為確實有些母親生過孩子之後,就由家裡的爺爺奶奶帶大,母女之間沒有感情,但我還是想不下去,真的不敢相信有這樣的事。

不知道這個母親有沒有愧疚之心,即然沒有感情了那就離吧!好合好散,別拿孩子撒氣。

因為現在還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不好評論,等待警方的調查吧!


鄉村小二哥


我實在是難以想象,這世上竟有這樣心狠手辣的母親,自己產生厭世情緒後不去自殺,反而殺了自己的親生孩子,然後自己去苟且偷生。這種狠毒的事,就連動物也做不出來吧?

據報道,4月28日9時40分,宜興警方接報官林鎮滈湖村張五瀆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造成2人死亡,死者為一名6歲女童和一名5歲男童。


警方通過偵查發現葛某榮(女,31歲,宜興人,系兩名死者的母親)有重大作案嫌疑,並於28日11時50分在官林鎮將其抓獲。經審查犯罪嫌疑人葛某榮初步交代了因感情糾葛產生厭世情緒後,將兩名孩子殺死的犯罪事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在以往案例中,有父母因為厭世情緒自殺的,留下一對孤苦伶仃的孩子;有父母因為厭世情緒而將孩子送人的;甚至,有父母因為厭世情緒而帶著孩子一塊去死的……這些案件已經足夠駭人聽聞了,沒想到,這世上竟然還會

發生更加慘無人道的事。譬如在這起案件中,該名女子因為自己的感情糾葛,竟然遷怒於自己孩子;因為自己產生了厭世情緒,竟然沒有自己去死,而是殘忍殺害了自己的親生孩子,實在是令人髮指。

其實我真的很想說,這哪裡是厭世情緒啊,這分明就是殺人情緒。當然,該女子故意殺害自己子女,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不出意外,她一定會得償所願被判死刑的。


冰焰


都說虎毒不食子,可個別女人真的不配母親這個稱謂。

無論有什麼樣的理由,做母親的親手殺害兩個無辜的孩子,這種行為令人髮指,也不可原諒!

事件經過如上圖,並沒有透露過多的信息。只知道兩位死者,一個是6歲的女孩,一個是5歲的男孩,而兇手正是他們的31歲的媽媽葛某。而葛某初步交代的原因是“感情糾葛”,自己厭世,本來計劃將兩個孩子殺死之後再自殺,結果途中被抓。

僅僅是因為感情糾葛,就把怒火延伸向了兩個無辜的孩子,葛某的思維方式很令人費解。退一步講,即便是和兩個孩子的父親有關,也不該讓孩子承擔後果。如果僅僅是自己輕生,那也不該先把孩子殺死啊!大的才6歲,小的才5歲,他們有什麼錯,他們又懂什麼呢?

對於本案我們不做過多的猜測,如果僅僅根據目前的描述來看,葛某已經涉嫌故意殺人,等待她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當然,她今後還要面對無休止的良心譴責。

之前也有過類似的慘案,通常都是男女雙方鬧矛盾,最終受害的卻是孩子。只能說這類人不配為人父母,內心太過自私狹隘。遇事不反省自己,卻總要遷怒於他人,這是不理智的表現,也是以自我為中心的表現。除了那種患有抑鬱症或者其他精神疾病的個例,此類案件的始作俑者都不值得同情,更不應該被原諒。

當然,這件事裡面還有一個人很可能也是有干係的,那就是和葛某發生情感糾紛的那個人。雖然他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但良心上的譴責應該是免不了的。

最後,希望對為人父母也要有個考核,對於那些不負責任、情緒極端、有暴力傾向的父母,有必要剝奪他們對孩子的監護權。


夜雨如書


俗話說虎毒不食子,這位母親真真的比老虎還要狠毒。

4月28日9時40分許,在宜興官林鎮滆湖村張武瀆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葛某榮疑因感情糾葛產生厭世情緒,將其兩個孩子殺死。目前嫌疑人已經被公安機關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早上看到這則新聞時,第一感覺是震驚,是什麼原因讓這位母親將魔抓伸向了自己的骨肉,又是什麼仇恨讓這位母親如此狠心對自己的至親下的去手。

具體原因我們不得而知,我也相信隨著案件的進展,事實的真相也會被慢慢披露。但是不管怎麼樣,即便不是從一個母親的角度而是從路人的角度來看,殺害兩個才幾歲的孩子的這種行為,絕對是慘無人道的,更何況是自己懷胎十月辛苦生下來的子女。


從警情通報中可以看出,這名女子有感情糾葛,產生了厭世的情緒,但這都不是能夠做出如此慘絕人寰事情的理由。擁有一對兒女是多少人夢寐以求的事情,絕大多數父母都是對自己的子女關懷備至,寧願自己苦著都不苦著孩子,即便是受到了再大的委屈和打擊,在自己的孩子面前依舊錶現得強大自信,更別說拿自己的孩子來洩憤,因為孩子是自己的希望和動力。

只能說這兩個無辜的孩子的命運太悲慘,本該是無憂無慮的童年,享受著父母的呵護,童年的樂趣,卻因母親的不稱職喪失了生命。在孩子眼中父母是自己最親近最依賴的人,我們無法想象面對兩個可愛的孩子,還有那天真無邪的笑容時,這位母親是如何下得去手的,在晚上夜深人靜的時候又是如何面對自己的內心的,或許她會懊悔,但這一切都晚了。

最後,我想起了一首詩《挑媽媽》,

你問我出生前在做什麼?我在天上挑媽媽,看見你了,覺得你特別好,想做你的兒子又覺得自己可能沒有那個運氣,沒想到,第二天一早,我已經在你的肚子裡。

你永遠不知道,你的孩子有多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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