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請工傷等級鑑定,工傷等級鑑定後應該做什麼?

勞動者在工作當中有時候難免會發生工傷,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請工傷認定,那麼,怎樣申請工傷等級鑑定,工傷等級鑑定後應該做什麼?

怎樣申請工傷等級鑑定,工傷等級鑑定後應該做什麼?

在實踐中,很多勞動者在工傷事故中喪失了部分勞動能力,也因此喪失了就業機會,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是需要進行工傷賠償的,但在此之前需要通過工傷等級鑑定來確定傷者的工傷等級,接下來一起來了解一下工傷等級鑑定的相關內容吧。

一、怎樣申請工傷等級鑑定

1、因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怎樣申請工傷等級鑑定,工傷等級鑑定後應該做什麼?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工傷等級鑑定後應該做什麼?

1、看鑑定的級別有沒有問題,你要是對鑑定結論(級別)不服或有疑義,可以在受到鑑定結論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結論申請。

2、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和醫療補助金,等等。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3、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4、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5、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發生工傷事故之後,需及時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確定為工傷的需進行工傷等級鑑定來確定工傷賠償的具體數額,希望上述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以上信息由萬邦法務小編整理編輯。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諮詢我們萬邦法務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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