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東凌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2017年資產減值調整暨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獨立意見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7年资产减值调整暨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廣州東凌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凌國際”或“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2017年資產減值調整暨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獨立董事郭學進、沙振權、徐悅認為:

為消除非標影響,公司聘請了評估機構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中農鉀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農鉀肥”)老撾35平方公里鉀鹽礦採礦權價值重新評估。公司根據評估報告結果,對中農鉀肥採礦權的價值及減值重新確認,並依此追溯調整了採礦權及減值的金額、相關報表科目及附註。會計師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調整採礦權減值及追溯調整相關財務數據的2017年財務狀況重新進行了審計並出具了審計報告。

作為東凌國際獨立董事,我們同意本次資產減值調整暨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事項。我們要求公司日後應加強內部控制的建設和日常會計核算管理,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和財務管理制度,提高相關人員的責任意識,切實維護公司和投資者利益。

同時,鑑於公司與東凌實業、中農集團等十家交易對手方關於重大資產重組糾紛尚未妥善解決,且老撾鉀鹽項目的生產規模及擴建情況未達重組預期,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將持續關注重組糾紛、老撾鉀鹽項目擴建資金的落實和擴建情況,督促公司管理層儘快解決落實有關問題,專注提高公司經營效益。

獨立董事劉國常認為:

公司認為本次資產減值調整暨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本次減值調整暨前期會計差錯更正有利於更加客觀反映公司資產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資產減值調整暨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審議程序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的要求。

作為東凌國際獨立董事,基於本人對相關工作(包括資產評估工作等)的瞭解,由於缺乏具有充分說服力的證據,本人無法確認本次資產減值調整暨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事項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獨立董事:郭學進、沙振權、劉國常、徐悅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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