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病投保可以嗎?保險公司:熬過來兩年就一定賠!真的嗎?

最近“工作996,生病ICu”的話題引發熱議,現代人生活壓力大,難免對身體造成影響。有些人就想著給自己或家人買份保險,可是身體有異常,能不能帶病投保呢?某些保險員說,和保險公司簽訂只要熬過兩年就一定賠,這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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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帶病投保?

其實是可以的,因為保險公司核保的關鍵並不是你生不生病,而是核實你有多大的風險。所以,帶病投保沒有問題,但是你需要對保險公司進行如實告知自己的身體情況。

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或保險員會對被保人進行健康告知的詢問,通過口頭加填表的形式來提交的健康狀況。而保險公司根據這份健康告知表來確定,你的風險能不能通過核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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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病情也能通過核保?

答案是可以的,因為保險公司在客戶投保階段不會進行調查,只對你自己提交的健康告知內容進行審核,所以如果有人故意隱瞞病情,填寫有利於核保通過的如實告知,也是可以通過的。但事情其實並沒有他們想得那麼簡單!

因為一旦被保人出險,保險公司會進行核賠,核賠會進行嚴格的審核和調查的。實際上,只要是在正規醫院有過體檢、門診檢查或者住院醫療等,都會留下個人醫療記錄,所以隱瞞病情真正影響的是理賠階段,產生的大部分理賠糾紛也是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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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在核保時不去調查?

因為保險公司是商業公司,這件事當然要從商業角度考量,簡單來說就是一筆賬。如果核保去調查,那麼調查費用誰出,如果保險公司給每個投保的人出,成本很大;如果客戶出估計銷售難度又會增加了,保險代理人肯定不樂意。所以,現在核保都是不會特意調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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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熬過兩年一定賠嗎?

不少保險員為了推單會說“只要投保成功,熬過兩年保險公司就一定賠”,其實這是一種嚴重的誤導。這個說法的來源“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即根據保險法第16條規定: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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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個條款具體其實是包含兩個意思:一個是保險公司不能因此解除保險合同,但是如果存在重大事項隱瞞,那麼根據合同法,這份合同本身就不成立,所以沒用。

另一點就是未如實告知兩年後的理賠,壽險的話一般是可以理賠的;但是如果是重疾險,往往就會出現兩種比較複雜的情況:

1、兩年後出現重大疾病,如果不是未如實告知的既往症而且是首次患病,應該是可以賠的;

2、兩年後出現重大疾病,如果是未如實告知的既往症,則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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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總結

保險公司對於如實告知是非常看重的,因為關係到保險合同的有效性。建議大家一定要投保時如實告知,而如何如實告知也是有技巧的,一問一答也有大學問,下期文章講教大家:有過小病,怎樣如實告知身體情況,順利投保和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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