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當事人的損失如何處理?

問:我本人駕車與他人發生交通事故,我是主要責任,對方是次要責任。此次事故中,雙方都受傷了,雙方車輛也受損了(車輛都買了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等保險)。請問事故中各自損失會如何處理?

答:1、事故發生後,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會確定事故中責任方的責任。對於當事人而言,如果沒有證據推翻交警部門製作的事故認定書的責任認定,該認定結論就是處理事故的基礎。

2、此次事故中,因為你的責任認定為主要責任。你的損失(含人身損失和財物損失),按照法律的規定及當地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可以測算出一個準確的數字,作為你方具體的損失。

3、因為你自己負主要責任,對方負次要責任,且雙方車輛都購置了交強險和商業險,你方在交強險保險範圍的損失,由對方投保的交強險的保險公司承擔。超出交強險保險範圍的損失部分,由自己承擔主要責任(一般是70%),對方承擔次要責任(一般是30%)。

4、同樣,因為車輛都已經投保了,自己損失中自己需要承擔70%部分,由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者險範圍內予以賠付,超出部分自己承擔;對方需要承擔的損失中30%部分,由對方投保的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者險範圍內予以賠付,不足部分,再由對方個人承擔賠付責任。

5、對方此次事故中的損失賠付,按照同樣的道理予以處理。

6、法律建議:駕車上路儘量注意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謹慎駕駛車輛,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同時,自己車輛的保險儘量買足,特別是商業三者險的保額,儘可能多買。一旦發生保險事故,自己的損失可以最大限度轉嫁給保險公司,實際上也等於減少了自己的事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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