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曝光!借钱给这个人要小心!

被执行人陈献清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确定的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7万元及利息25万元,共计52万元的义务,已被连南县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所在地为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大奎上乡铁甲坪村连下江组。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其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联系举报电话:0763-6838008。

失信曝光!借钱给这个人要小心!

陈献清

执行案号:(2019)粤1826执38号

立案时间:2019年2月1日

失信被执行人:陈献清

年龄:43岁

性别:

身份证号码:43282119751105 ****

执行法院: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8)粤1826民初401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借款本金27万元及利息25万元,共计52万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况: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户籍所在地、经常住所地: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大奎上乡铁甲坪村连下江组、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黎埠镇

伍某与陈献清是朋友关系,陈献清因矿山业务资金周转需要,于2014年8月23日向伍某借款20万元、于2014年9月5日借款5万元、于2014年9月23日借款5万元、于2014年10月12日借款7万元,以上共计借款本金37万元。陈献清在连南县出具借据给伍某,后伍某在连南县通过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将借款37万元支付给陈献清。借款期满后伍某多次向陈献清追收,但陈献清再三推托。陈献清曾于2018年2月12日归还10万元给伍某,余款27万至今未归还,为此,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陈献清确认尚欠伍某借款本金27万元及利息25万元,共计52万元,该款陈献清于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给伍某。

联系举报电话:0763-6838008

联系人:邓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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