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之六字決
丨陋丨:陋者樸拙。如戲劇中之黑頭。演戲不能一臺子都是小生小旦,須有花臉映襯,醜中亦有美。
丨透丨:透者透脫,不迫塞。
丨瘦丨:不臃腫。書法亦講瘦硬通神。
丨厚丨:厚者渾。
丨就丨:因勢而成。
丨湊丨:湊者合。畫山不能一個皴法,一大石是若干小石湊成。
此外尚須參以七字:心、手、眼、筆、墨、水、色。色從於水,水從於墨,墨從於筆,筆從於眼,眼從於手,手從於心。心、手、眼須一致,筆、墨、水、色即生變化。
丨筆形丨:方、圓、曲、直。筆量:粗、細、幹、溼。筆性:剛、柔、巧、拙。
丨筆法丨:隱諱、顯露、起止、回覆、頓挫、抑揚。
丨執筆丨:搦管(指實不動)、捻管(手指轉動筆管)。
丨運筆丨:裹筆、鋪毫。
丨筆用丨:筆根、筆肚、筆鋒。筆根筆肚有側有橫,筆鋒有正有偏。須盡用筆之能事,所謂“萬毫齊力,八面生風”也。
行筆兩種,不外點、畫。其中即含剛、柔、曲、直。
畫法有打、砍、墜、挑、抹、鉤、旋、衝、切、削、搶、讓、積、留、蓄、頓、挫、捻、補。衝:筆鋒向前,由內往外。搶:趁溼下筆,與方才畫的筆痕相挨,不計較浸不浸。讓:一定不能與鄰近之筆痕相挨,須待幹後補。積:重複畫幾次。蓄:當時不畫,留待幹後再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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