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皇權與兵權之間的博弈關係(上)

——談古論今話管理之四十九

自秦統一六國之後,中國古代便建立了以專制皇權為核心的中央集權制度,並且經過千年的發展,到明清時期中國的專制皇權集權政體發展到了頂峰。專制皇權從它開始建立起就逐步構建包括軍事制度在內的各種統治制度,並不斷地進行完善,其中,專制皇權的不斷強化,最重要的是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相權的分化和弱化,另一個是皇權與兵權更加緊密的結合。在中國古代,皇權和兵權的關係是整個政治體制中最具有決定意義的關係。兵權是政權賴以生存的根本條件,政權的獲得和鞏固是以兵權的掌控為前提的,古代封建王朝的興衰更替,似乎都離不開血腥的殺戮,專制皇權離不開兵權的支持,誰掌握了兵權就意味著在權力的爭鬥中獲得了極大主動性,所以,古人說,兵權乃“國之司命,社稷之存亡系焉,人主所當注意而不可忽者也”。(參見徐松輯《宋會要輯稿·職官》)在皇權專制體制下,兵權是臣下所不能染指的,南宋名臣虞允文說:“擢用將帥,非人臣所當專。”(參看揚士奇等《歷代名臣奏稿·任將》)兵權的最後控制權力歸於皇帝,挑戰掌兵權便是挑戰皇權,歷代掌兵的將帥因為威脅到皇帝而死於非命的舉不勝舉,這悲慘的史實清楚地表明對兵權的掌控皇帝絕不允許挑戰的。孫子說:“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孫子兵法·始計第一》)對於兵權的掌控,關係到皇帝的“國之大事,生死之地,存亡之道”,皇帝是絕不允許旁落的,皇權的第一統治原則便是獨攬兵權。兵權事關皇權專制政體的生死存亡,皇帝視之為統治權術的重中之重。下面,分幾個方面來闡述皇權與兵權的複雜關係。

第一,皇權與兵權關係的本質

皇權是指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制度下,皇帝對全國的土地財富、人臣百姓的控制權、管理權,其中包括行政、軍事、立法、司法、文教等大權。皇權是古代專制政權的集中化表現,皇權代表了當權一派貴族或統治階層的的根本利益,皇帝是統治階級的代表,統治階級的利益正是通過皇權的實施來獲取的。在古代,皇權被認為是來源於天,即所謂的“君權神授”,皇帝是天之子,稱為“天子”,是上天派至凡間來替天行權的,所以,皇權是至高無上的,皇權掌控著其它一切權力。在政體中,皇權掌控著行政權、兵權和監察權等,統御著整個政體機構,管理著中央集權的運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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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制結構

皇帝是封建社會的主宰,是“九五之尊”,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佔有所有的一切土地財富,正常常說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帝有特殊的禮儀,用以表現皇帝的權威。而皇家禮儀是不能被逾越的,違規者便是忤逆謀反,輕則丟了性命,重則被誅九族。這便是皇權在禮儀規則方面的體現。此外,皇權還有符號標誌,比如,在中國古代,自漢代時起,龍便成了皇權的象徵,元、明、清時期,皇帝衣袍上的龍,宮殿中各處所畫的龍,都表現為五爪大龍,象徵皇帝的權威。原本,龍與皇權是沒有關係的,龍只是民間信仰之一,是司雨之神,可是在後來,封建帝王便借《易經》等對龍的描述,將“龍”作為皇權的代表符號,於是,便有了一系列關於皇權與龍密切相關的稱呼,如皇帝叫“真龍天子”;皇帝發怒,便是“龍顏大怒”;皇帝的兒子,稱為“龍種”等等。其實,不管是皇家禮儀還是關於“真龍天子”等龍的稱呼,都是為了體現皇權不可侵犯,表現皇權的至高無上,這是在對天下臣民立“皇威”。

那麼,什麼是兵權呢?所謂的兵權,就是將帥統率三軍、調動軍隊的權力,而皇帝掌控著一切權力,自然也包括掌控兵權,所以,將帥的兵權是皇帝權授予的。兵權是行政權的一部分。戰爭是政治的延伸,因而,兵權也可以理解為政權在管理軍隊時的體現。據傳,諸葛亮所曾說過:“夫兵權者,是三軍之司命,主將之威勢。將能執兵之權,操兵之要勢,而臨群下,譬如猛虎,加之羽翼,而翱翔四海,隨所遇而施之。若將失權,不操其勢,亦如魚龍脫於江湖,欲求遊洋之勢,奔濤戲浪,何可得也。”(《將苑·兵權》)這即是說,兵權是將帥統率三軍的權力,它是將帥立威的關鍵。將帥掌兵權,便掌控了統兵要領,便能如猛虎插雙翼,翱翔四海;反之,將帥若失去兵權,便如魚、龍離開江、湖,連奔濤戲水都做不到了。可見,兵權是將帥的性命,失去兵權,“將軍”便不是將軍,“統帥”便成不了統帥,而皇帝一旦失去對兵權的掌控,連“三衙”都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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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 票

在中國歷史上,特別是在皇權專制體制下,皇權與兵權的關係是非常微妙的。若依朝廷法規,兵權隸屬於皇權,由皇權所掌控,皇帝擁有對兵權的徹底的支配權,但是,具體行使兵權的是將帥,將帥管理將領、士兵,因而,將帥在領兵打仗時是有相對行動的獨立性的,俗話說:“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說的就是將帥在帶兵指揮打戰時有相對獨立的支配權,所以,雖然說兵權是由皇權掌控的,但是,皇帝只能直接管到將帥,而將帥下面的將領,直接向將帥負責,士兵則向將領負責,具體掌兵的將帥有在軍隊的威望和指揮權等。

如此一來,便造成了皇權和兵權的對立統一關係:一方面,皇權與兵權一直存在著矛盾,將帥歸皇帝掌控,但指揮戰事的具體行動是由將帥負責的,軍隊的將領聽命於將帥,皇帝不得不防備將帥,生怕將帥用兵造反;而將帥也要提防皇帝,歷來,因為兵權之爭而被皇帝所殺的將帥不少,將帥們也是很擔心自己性命不保;另一方面,兵權如果得到了皇權的支持,兵權行使就更方便了、更有力了,將、王一心,所向無敵;同時,軍權能使皇權更強大更有力,自古以來,皇權需要兵權的支持,而搶皇權往往須先搶兵權,所以,皇帝一直是將兵權授予他認為是最可靠的將帥。當兵權與皇權的結合越來越緊密時,皇權專制也就得到了強化,皇帝的統治權也更加穩固了,中央集權制也更成熟了,至上而下的控制力也越來越強。

簡言之,兵權歸屬於皇權,由皇權所掌控,而皇權的穩固要以掌控兵權為前提,兵權對於鞏固皇權具有重要的作用,當皇權與兵權結合緊密,專制統治就得到強化;而當兵權與皇權相分離,兵權便能獨立發展,皇權就有陷入危險的可能,朝廷政局也將陷入危機之中。

第二,中國古代兵權管理機構的發展變化

根據甲骨卜辭的記載,商朝已有兵制,“王自徵人方”。(參看《殷契粹編》)卜辭表明,商王是掌兵的最高統帥,商王有時也親自出徵,就連王室婦女,如商王武丁的配偶婦好、婦姘等也曾率軍出征;商朝高級領兵統帥由貴族大臣和方國首領擔任,他們平時管理民眾,戰時領兵打戰。商朝除了王室擁有強大的軍隊外,各宗族或各方國也都擁有一定數量的軍隊,而這些宗族或方國的軍隊也必須聽從商王的調遣。君王掌控著軍隊。

西周的兵制在商朝的基礎有所發展,周初,王室的權力很大,當時明確規定“禮樂征伐自天子出”(《論語·季氏》)兵權由周天子掌控,下面則設有各級官員,如“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等,當然,當時尚未分設文武官。各諸侯國及一些貴族大臣也有自己的軍隊,但其軍隊仍須聽從周天子的調遣。只是,在西周晚期,王室衰微,諸侯國和貴族大臣逐步做強,遇到戰事,由一些強勢的諸侯君王或貴族大臣掌控軍隊,中央集權受到了挑戰。

春秋時期,周王室衰落,大型的戰爭基本上是由諸侯國的軍隊去承擔,當時,幾個諸侯國的君王,如齊桓公、宋襄公、晉文公、秦穆公和楚莊王等相繼成為霸主,有的已公然代天子發號施令,無視周天子的權力了。當時,諸侯國的軍隊主要由公室軍隊和世族軍隊組成,公室軍隊主要是在西周諸侯受封立國時建立的,而世族軍隊則是隨著卿大夫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春秋時,諸侯國君王掌握著主要軍事力量。

戰國時期,各諸侯國主要實行郡縣徵兵制,農民是主要的徵集對象。郡守和縣令有權徵集本郡、縣適齡男子入伍,並可率領他們出征。農民們戰時出征,戰爭結束後返回故里。除徵兵制外,還有募兵制,經過嚴格募選,募來的兵被充入軍隊的骨幹和國君的衛隊中,培養成重要的軍事力量。戰國時列國之間經常發生戰爭,戰事頻繁,兵權非常重要,所以,當時各國君王都非常重視對兵權的掌控,而同時又要大膽信任和重用外來的軍事人才,因而,君王非常重視盤算著如何任帥掌兵,這一時期,對“兵符”的使用就是謹慎控制兵權的一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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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符

秦國建立皇權專制的中央集權制,統一全國軍事力量,兵權集中於皇權的掌控之下,皇權制約兵權的機制在秦時基本形成。當時,負責指揮全國軍隊的官吏,稱為“國尉”,戰時臨時任命統兵的將軍,設上將軍和前、後、左、右諸將軍。

而漢承秦制,漢朝發展了秦朝的掌兵制度,並有所發展:首先,漢朝負責指揮全國軍隊的官吏,稱為“太尉”,漢武帝時稱為“大司馬”,戰時最高職務是大將軍,其下依次有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等,又有前、後、左、右諸將軍,此外,將軍出征時可設置幕府,以參謀軍事。其次,漢朝軍隊分為京師兵、地方兵和邊兵三部分,京師兵主要由郎官、衛士和守衛京師的屯兵組成;郎官由郎中令統領,衛士由衛尉統領,負責宮廷內外的警衛;負責守衛京城的屯兵由中尉統領。再次,漢朝的京師兵主要有南軍和北軍。中尉所統領的屯兵駐於未央宮北,稱北軍;由衛尉統領的衛士稱南軍。武帝時精簡南軍,加強北軍,設八校,分屯於長安城中及其附近,平時守衛京師,由皇帝派員監領,戰時以一部或全部隨將軍出征。可見,秦、漢時期,軍隊統一,軍權高度集中,歸皇帝掌控,而且,軍隊的指揮和管理體制嚴密,兵役制度也較為完善,漢朝大量屯田,為鞏固邊防和保障軍隊供給創造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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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符

魏晉時期,軍事大權集中於中央,下設各將軍、校尉,分領中軍諸營。在將軍中以領軍將軍、護軍將軍最為重要,對內輔佐統帥,參與軍事機要,對外監護諸軍。魏末,中領軍將軍總統諸營,職權極重。外軍由中央派都督分領,都督多由冠以一定名號的將軍及中郎將充任。屯田兵則分設度支都尉、度支校尉、度支中郎將管領。西晉統一全國後,沿襲曹魏的軍事制度,初期中軍強,外軍弱,中後期宗王出鎮四方,又於王國設置軍隊,並盛行世兵制。西晉是世兵制的全盛時期。凡為兵者皆入兵籍,單獨立戶,不與民同,父死子繼,世代為兵。

隋唐時期,統一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重新建立,首先,在軍事制度上,隋朝沿襲和發展了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在皇帝直接統轄下,設立十二衛府,每衛府統一軍,置大將軍一人,將軍兩人;下轄驃騎府、車騎府,分置驃騎將軍、車騎將軍;再下設大都督、帥都督、都督。煬帝時,改驃騎府為鷹揚府,置鷹揚郎將,並取消將軍、都督等名號。軍府按“中外相維、重首輕足”的方略,分置在京城及衝要地區。十二衛平時主要擔任京城宿衛和駐守其他軍事要地,而遇戰事受命征伐。其次,府兵與禁兵及其他軍隊相互鉗制,這有利於皇帝控制軍隊。文帝時,改革府兵,改掉了之前將領賜胡姓,士兵隨將姓的規定,恢復本姓,並將私家部曲收編為國家軍隊。軍人依均田令受田,免納租庸調,平日生產,每年有一定時間輪番宿衛,戰時出征,資裝自備。在鄉為農,在軍為兵,實行兵農合一、寓兵於農的制度,形成了隋朝及唐初府兵制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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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

唐初恢復府兵制,府兵為基本的常備軍,平時隸屬於皇帝的十二衛和皇太子的東宮六率。每衛設大將軍一人、將軍兩人,每率設率一人、副率兩人。平時負責管理府兵輪番宿衛諸事,戰時經皇帝任命,率領從各府調集的府兵出征。重要軍機大事由政事堂舉行的宰相會議輔佐皇帝會商決定。尚書省的兵部主要負責武官的考核、任免以及軍隊的編制事務等,府兵的調遣、指揮權屬於皇帝。發兵10人以上,除緊急情況外,需有尚書省、門下省頒發的皇帝“敕書”和銅魚符,州刺史與折衝都尉勘契乃發。

宋朝時期,封建統一專制政權得到重建,在軍事制度上,因吸取晚唐、五代軍閥割據的教訓,對軍隊做出了改革措施:首先,總的原則上,強化皇權專制,加強軍事集權,削弱大將兵權,以文臣御武事,募兵制處於極其重要的位置。其次,北宋時,皇帝直接掌控軍隊的建置、調動和指揮大權。再次,兵權一分為三,即“樞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諸軍,率(帥)臣主兵柄,各有分守”。(《宋史·職官》)樞密院為最高軍事行政機關,直接秉承皇帝旨意,負責調發全國軍隊,設樞密使、樞密副使。“三衙”即殿前司、侍衛馬軍司和侍衛步軍司,分統全國禁兵和廂兵,各設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侯等,其地位低於樞密院長官。樞密院與“三衙”分別掌握髮兵權和管兵權,互相牽制。率(帥)臣在平時統領同駐一地的各司軍隊,即同駐一地的軍隊平時要受三衙和率(帥)臣雙重統轄。戰時,軍隊受樞密院調發,由皇帝臨時派遣統帥(率臣)領都部署、招討使等頭銜,率兵出征,事已則罷。宋朝吸取自身“陳橋兵變”的深刻教訓,為防止將帥造反,嚴格把兵將分離,將不專兵,而兵部只掌儀仗、武舉和募兵等事務。

明朝時期,為維護明朝皇權專制的中央集權統治,對軍隊做了一些改革:首先,創立了獨具特色的衛所制:皇帝獨攬軍事大權,全國要地設立衛所,控扼要害,軍丁世代相繼,給養仰賴屯田;其次,中央設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1380年)改為五軍(即中、左、右、前、後軍)都督府,作為最高軍事機關,掌管全國衛所軍籍;此外,設兵部負責征討、鎮戍、訓練等事務,遇有戰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調軍,任命領兵官,發給印信,率領從衛所調發的軍隊出征,戰爭結束,領兵官繳印於朝,官軍各回衛所。這種統軍權與調軍權分離和將不專兵、兵不屬將的制度,其根本目的是確保皇帝對全國軍隊的掌控。再次,將軍隊分為京軍和地方軍兩大部分,京軍為全國衛軍的精銳,平時宿衛京師,戰時為征戰的主力,明成祖遷都北京,京師接近前線,京軍多達72衛,並正式成立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平時,五軍營習營陣,三千營主巡哨,神機營掌火器,戰時扈駕隨徵。此外,還設有拱衛皇帝的侍衛親軍,如錦衣衛和金吾、羽林、虎賁、府軍等12衛軍,以及隸屬御馬監的武驤、騰驤、左衛和右衛等4衛營。而地方軍包括衛軍、邊兵和民兵。

清兵入關之後,軍隊與明朝有些不一樣,主要包括:其一,軍隊前期分八旗兵和綠營,八旗兵是世襲制,八旗男性子弟16歲以上者被挑選入伍;綠營兵是參照明朝軍衛制度改編,主要由新招的漢兵組成,綠營以綠旗為標誌,以營為建制單位,因而得名;此外,綠營有騎兵、步兵、守兵之分,沿江、海防還設有水師。綠營兵籍皆注於冊,由兵部負責管理。其二,八旗兵和綠營兵都實行薪給制,按年或月發一定的銀餉和米糧,八旗兵的薪餉和武器裝備皆優於綠營兵。其三,太平天國革命爆發後,清廷諭令各省舉辦團練助剿太平軍,曾國藩在湖南募團丁為官勇,訂營哨之制,糧餉取自公家,稱湘勇,這便是後來的湘軍,之後,其他地方也仿湘軍建立官勇,如淮軍等,這便是除八旗兵、綠營之外的勇營。其四,湘軍以營為基本建制單位,500人為營,營轄4哨,哨轄8隊,分由營官、哨官、什長率領,從兩營至數十營設統領。兵必自召,將必自選,指揮、訓練自主,糧秣薪餉自籌,每營只服從營官一人,每軍只服從統將一人,營、軍彼此獨立,互不統屬,湘軍都只服從曾國藩,連兵部無權管轄。其六,湘軍兵制的形成是清朝兵制的一大變革,從此,“兵為將有”,中央兵權移於將帥。其七,甲午戰爭中的慘敗使清廷決定建立新軍,1894年之後,湘軍、淮軍、防軍、練軍相繼腐敗不堪用,“新建陸軍”“自強軍”代之而起,新軍編制和訓練仿照西方軍隊,武器裝備全用洋槍洋炮,區別於舊軍隊,所以稱為新軍。《辛丑條約》簽訂之後,清政府推進軍事制度改革,在中央設練兵處,在各省設督練公所,計劃在全國編練新軍36鎮,於是,北洋新軍成為中央軍,各省新軍為地方軍,原有的旗兵之外,防軍、練軍等,汰弱留強,皆改為巡防營。其八,主管全國軍事的領導機關是兵部,而軍事決策的最高機構這是非正式行政機構(無官署無專官無屬吏)的軍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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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軍

第三,皇帝掌控兵權的主要方式

(一)在用人策略上,皇帝嚴格選任自己的親信來擔任軍隊的領導人,輔佐皇帝掌兵權。皇帝選任來指揮軍隊的將帥必須符合幾個條件,其一,要成為統帥必須絕對忠於皇帝,忠誠是將帥的第一品德。皇帝絕不容許輔佐他帶兵的將帥有絲毫的不忠之心;其二,要成為統帥必須有能力帶兵並能得到下屬將領的信任,將領聽憑於統帥,而士兵聽憑於將領,如果得不到將領、士兵的信任,就沒有辦法帶兵;其三,要成為統帥必不能對皇帝構成威脅,將帥即便是表現得非常忠誠,但如果在軍中的威脅過高,對軍隊的掌控力太強,也不會是皇帝所喜歡的,歷史上有不少開國皇帝殺軍功老臣的事件,這其實就是皇帝在為他的繼位者清理軍中元老,生怕繼位者制約不了將帥,掌控不了兵權。比如,劉邦、呂后殺了臧荼、韓信、彭越、英布,旨在保證劉家天子政權穩定;朱元璋殺害的功臣武將更多,如害死了徐達,殺了藍玉、馮勝、傅友德、周德興、陸仲亨、唐勝宗、費聚、趙庸、鄭遇春、黃斌、陸聚、葉升、廖永忠、朱亮祖、王弼、胡美等,可以說,和他一道征戰立國的,沒有病死的,幾乎都被他殺了,只剩下耿炳文和郭英,為了確保朱家天下安全,朱元璋兇惡無比。

(二)在軍隊的組成和管理的結構上,皇帝經常設置互相制衡、制約的機制,比如,漢朝的京師兵分為南軍和北軍,北軍由中尉統領,南軍則由衛尉統領。再如,隋朝設十二衛府,平時主要擔任京城宿衛和駐守其他軍事要地,戰時受命征伐,府兵與禁兵及其他軍隊相互鉗制,這有利於皇帝對軍隊的控制。又如,宋朝將兵權一分為三,樞密院直接秉承皇帝旨意,負責調發全國軍隊,掌握髮兵權;“三衙”(即殿前司、侍衛馬軍司和侍衛步軍司),分別統全國禁兵和廂兵,掌管兵權;而率(帥)臣在平時統領同駐一地的各司軍隊,戰時則擔任都部署、招討使等,率兵出征,掌握指揮權,三方分權管理,互相牽制。此外,明朝在全國要地設立衛所,控扼要害,採用世襲制;同時,設五軍都督府掌管全國衛所軍籍;設兵部負責征討、鎮戍、訓練等事務,戰時,兵部奉皇帝旨意調軍,任命領兵官,發給印信,率領從衛所調發的軍隊出征,戰爭結束,領兵官繳印於朝,官軍各回衛所。清朝的軍隊分八旗,後來有綠營,再後來又有勇營等,八旗也是互相制約的;兵部主管全國軍事的領導機關,而最高決策的是非正式政府機構的軍機處,也是將兵權分開。總之,在軍隊的組成和管理上,將兵種和管理權分開,互相制衡,便於皇帝掌控,最典型的例子便是宋朝樞密院、三衙、率臣將兵權分離為三,互相制衡,確保將帥不能造反;明朝十六衛府與兵部分掌軍隊,也是防備將帥獨攬兵權。其實,早期設兵符指揮軍隊,皇帝和將帥各持一半,兩兵符合一起方能調動軍隊,後來皇帝掌控常備軍,戰事徵召府兵,將帥平時沒有兵權的,而戰時臨時任命的將領才有統兵權,這也是對軍隊進行分權管理。歷朝的皇帝都是如此,分權治兵,生怕並架空。

(三)在戰時的兵力佈置上,也經常將大部隊分開,變成多路軍。通常,軍隊出征,是沒有辦法一支大部隊一起出擊進行決戰的,而常常是分前鋒、中軍、左路軍、右路軍、後路軍等,這一方面可以讓各軍形成掎角之勢,互相照應,而在另一方面,或許更重要,是要防備整支部隊在中軍統帥的帶領下造反或叛變,因為如果是對敵,全軍都會聽從中軍統帥的指揮,而如果是造反或叛變,中軍統帥未必能命令全軍,統帥往往直接掌控的是中軍,如果逆旨行事,其他各路軍未必會聽從指揮。出征時的這種軍隊兵力上的分散佈置,也是皇權防備兵權的一種重要的方式。

(四)在對軍隊的監管上,皇帝為了掌控軍隊,經常設監管的官員,秦代對軍隊的監管是臨時的,沒有固定,到了漢代,對軍隊的監管便逐漸制度化,不但對征戰的軍隊派監軍,而且平時也在部隊安插監軍;隋朝設御史監軍,有專職官員監察軍隊;唐代不但有御史監軍還有宦官充任監軍,並且還設立了監軍事院作為專門的監軍機構;明代對軍隊的監管更是達到了新的高峰,有專職官員和專門的宦官兩個監軍系統並行監管,雙管齊下;清代雍正朝之後,有“密摺”制,軍隊中有監管的耳目,像特務一樣監管著軍隊。總之,皇權對兵權的監督機制越來越嚴密,越來越制度化,對兵權的控制也越來越嚴密。

(五)在懲罰方式上,皇帝對於謀反和反叛的軍帥歷來是判重罪的,將帥領兵出征,如果謀反而觸犯了法律,是犯誅九族的大罪的,而帶兵在外的將帥是沒有辦法帶著家眷的,將領、士兵更是沒有辦法帶家眷,所以,因為怕重罰,怕被誅九族,整支隊伍都會反對謀反,這也是皇帝掌控兵權的一個重要手段。

(六)在後勤補給方面,皇帝對兵權也有控制辦法,常說“兵馬未動糧草先行”,戰爭離不開後勤的支援,甚至可以說打仗所比拼的便是後勤的支援,為什麼糧草被燒了,戰爭便失敗了?這是因為,軍隊沒有糧草,兵、馬就會餓死,還怎麼能打仗呢?官渡之戰等典型戰例,就是因為糧草被燒掉而最終大敗的。古代在戰爭時,負責後勤補給的官員一般都不是指揮部隊的將帥,而是朝廷另外指派的官員,管理糧草支援的官員不受領兵將帥指揮,當將帥領兵與敵拼殺時,後勤補給會源源不斷地提供,但是,如果將帥領兵謀反,朝廷會立即斷了糧草供給,如此一來,謀反的隊伍將必敗無疑。所以,後勤支援也是皇帝掌控兵權的一個重要手段。大軍作戰,糧草是生命線,生命線被捏住了,自然是反不了的。

皇帝統治權術的第一要義就是牢牢掌控兵權,兵權決定政權,所以,歷朝歷代的皇帝都是千方百計掌控好兵權,駕馭好將帥,讓大將軍們竭力為皇帝服務,讓兵權全力支持皇權,鞏固專制皇權。為了牢固掌控兵權,皇帝是不擇手段的,劉邦、趙匡胤、朱元璋、胤禛等,都是費盡心機掌控兵權的典型的專制帝王。歷史上,皇帝手中的兵符常常是血淋淋的,因為她是用將軍們的血染紅的。

中國古代皇權與兵權之間的博弈關係(上)

杯酒釋兵權的趙匡胤

本文比較長,分上下篇,下篇分析“兵權在什麼狀況下會威脅皇權”和“皇權與兵權關係緊密的利與弊”兩個重要問題,歡迎朋友們繼續參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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