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戶部職能演變:由丞相附庸變為“皇權,閣權,部權”三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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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僚系統中,最為重要的,除了掌管天下官員官帽的吏部,其次就是管理天下錢糧的戶部了,就連負責國防軍事的兵部也得靠邊站,你軍隊再多,戶部不給你發糧餉照樣是一群無用之人。

雖然說兵部也有自己的財政來源,比如軍屯之類的,但戶部的經費才是在國家財政中佔比最重的一部分,也正因戶部地位之重,所以戶部最高領導戶部尚書也被稱之為“計相”,以丞相之名冠之,可見古人對戶部的重視。

明代戶部職能演變:由丞相附庸變為“皇權,閣權,部權”三極之一

晚清戶部衙門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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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戶部在前朝基礎上增添了許多和前朝不同的工作內容,我們今天要探討的就是明代的戶部機構。那麼明代的戶部到底具體負責些什麼工作,戶部這個機構又是如何運行的,明代都曾有哪些人管理過戶部,其中比較出色的人又有哪些呢?

明承元制,一開始也是由中書省統轄六部百官,後來由於胡惟庸謀反,朱元璋一怒之下罷黜中書省,廢除丞相制度,將朝政大權盡數攬入自己手中。由於廢除丞相之後皇帝必須事必躬親,除了朱元璋以外其他皇帝並沒有這樣的精力,於是就又有了內閣的誕生,內閣產生之後,中央權力就逐漸演變成了閣權、部權以及皇權之間的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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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隨著時間的推移,六部權力逐漸萎縮,被內閣凌駕於自己之上,但是相比前朝完全聽命於丞相的六部,實際上權力還是有所提升的

明代戶部的最高領導是尚書,其次是左右侍郎,下轄四個部門:

第一個叫做總部,負責管理全天下的戶籍人口,土地賦稅,以及水旱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

第二個叫做度支部,負責考核校準錢糧數目,管理賞賜的錢糧數目以及百官的品級待遇俸祿多少,有點像就今天的會計但實際權力又大於會計。

第三個部門叫做金部,這個部門聽名字我估計大家都會以為是管理金銀的部門,但他實際上負責的是庫藏、市舶司、鑄錢、茶稅鹽稅這些地稅之外的稅種徵收。

最後一個部門則是倉部,這個部門名字一看就覺得是管倉庫的,然而也不是,倉部負責管理漕運錢糧,軍隊儲糧和其他雜七雜八收上來的料糧。

這是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發後對戶部進行的一次巨大的改革,當然了,這種改革並沒有成為定製,還要通過不斷調整來實現六部職能的最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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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三年,這一年又是洪武年間一個十分重要的年份,在胡惟庸謀反案發十年之後,胡惟庸案突然因為李善長和陸仲亨兩個家奴的告密牽連了一大批公侯,朝廷官員再一次大洗牌,這也是導致了洪武年間二次改革的重要原因。

戶部在這一年迎來了大改,下轄的部門由四個拆分成了十二個部門,分省設部管理。

比如四川布政司的錢糧、戶口、土地、倉儲之類的就統一由戶部下轄的四川部管理,同時四川部還兼帶管理雲南的錢糧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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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九年將十二部改名為十二清吏司。

永樂年間又將雲南、貴州的錢糧事務單獨分出兩個清吏司管理,不再由其他省的清吏司代管。在重新徵服安南設交趾布政司以後,又增加了交趾清吏司。

這個時候全國就有了十四個清吏司了,有朋友可能會問,不對啊,之前不是十二個清吏司嗎?再加上雲南、貴州、交趾三個,應該是十五個清吏司啊。

的確是這樣沒錯,不過在永樂十八年增設交趾、雲南、貴州三個清吏司的同時,北京清吏司被廢除,因此就要減去一個清吏司,是為十四個清吏司。

不過宣德年間交趾得而復失,交趾清吏司也隨之被廢除,最後成為了十三個清吏司,這也成為了戶部機構最終的定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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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問題又來了,分省設立清吏司管理當地錢糧,那麼漕運、百官俸祿、庫藏等等特殊的需要中央直接管轄的內容又交給誰管理呢?

這些東西也在改革的同時被分配到了相關清吏司掌管。比如百官、勳貴、宗室的俸祿就分配為陝西清吏司負責,鹽課由山東清吏司負責,關稅由貴州清吏司負責,漕運由雲南清吏司負責。

諸如此類的不能由單一地方的清吏司管轄的特殊錢糧內容,就直接分配一個清吏司專門負責這項業務,可見洪武至永樂朝的戶部機制改革還是比較成功的,最終形成明朝沿用近三百年的錢糧管理體制。

正是因為戶部掌管天下錢糧的重要性,所以明朝政府對於戶部官員的任免也是慎之又慎,為了避免戶部營私舞弊的行為,明太祖朱元璋甚至出臺一項頗具“地域歧視”

的政策,那就是“浙江、江西、蘇松人毋得官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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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為什麼出臺這樣奇怪的政策呢?除了朱元璋本人以外,其他人都是不知道原因的。

不過明朝人自己推測出了一個比較合理的可能性,在兩則明人筆記中記載了這個原因。一個是謝肇淛的

《五雜俎》,一個是沈德符的《萬曆野獲編》,都聲稱江浙地區的士人善於玩弄陰謀詭計,開後門搞小動作之類的。

江浙地區又是明朝最重要的賦稅地區,這裡的稅收是全國最高的,所以為了避免江浙人進入戶部為官和當地的富商土豪勾結,貪汙受賄,偷稅漏稅,影響國家財政的正常運轉,於是就定下了不準江浙人進入戶部系統為官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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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明代戶部怎麼執行所負責的事務呢?具體流程是如何的呢?

戶部工作中最重要的莫過於對戶口的管理,針對戶口管理方面我們以前講到過相關的賦役黃冊制度,裡面有詳細介紹明朝對於戶口的管理,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 ,在這裡就不細說了。

其次就是針對於各個地區的稅收的徵解。每年戶部會通過下設的十三個清吏司以及對應的十三個布政司將該年所需要徵收的稅額分配下去,各個布政司和清吏司則將稅額再細分到每個州每個縣,每個地方州縣再攤派到縣裡的裡甲手中,裡甲根據明朝政府的

“起運和存留”的原則留足自己本地區所需要的支出數額,再將應該上繳給戶部的錢糧運送到京城,這一個部分就是中央財政的主要來源了。

明代戶部職能演變:由丞相附庸變為“皇權,閣權,部權”三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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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徵收賦稅之外,戶部管轄的第三重要的內容那就是漕運,漕運作為明朝的國家命脈,完全決定著明朝的生死,明代的戶部通過多次的對漕運的改革將漕運的管理逐漸完善,比如永樂十三年推行

“支運法”,也被稱之為“轉運法”,即各地漕糧就近運到臨近的儲存漕糧的倉庫,再通過倉庫分段轉運到達京城;宣德十年戶部又改革為“兌運法”以及成化七年再次推廣的“長運法”。隨著漕運的改革,相應法律法規也逐漸成熟,這裡不再一一贅述具體內容。

明代戶部管理如此之多的錢糧,那麼必然需要地方儲存,而儲備在京畿地區的京通倉以及戶部直轄的太倉庫可謂是戶部的身家性命了,戶部會將每年各地起運到京城的錢糧進行登記造冊再進入倉庫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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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戶部還會對全國各地的倉庫儲存錢糧情況進行調查核對,考察過後也要登記造冊,保證對國家每個倉庫錢糧數目都瞭如指掌。就連工部管理的節慎庫,太僕寺下轄的常盈庫戶部都要檢查,無一例外。

然而明代戶部看似風光,執掌天下錢糧,實際上也不過就是替皇帝看錢袋子的一個部門罷了。戶部的一舉一動都需要得到皇帝批准,皇帝不時對於國家財政的正常運行進行侵擾,干預國家財政的正常管理,使得明代錢糧問題逐漸失控,最終引發了明朝嚴重的財政危機,從而導致了明朝的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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