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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對於電動車確實應該上牌管理。為什麼大城市3年,太原卻是一年。有百分之70的不符合標準,在對於舊的電動車商家回收也就300元左右。我是小牛電動車N1超標電動車車主。我們買車都6000元到9999元不等。我們也就騎行了1年就報廢太虧了,那怕給我們上個電動摩托車牌也算。主要是不要闖紅燈,逆行,走機動車道這些不文明行為。還有就是一些品牌新款電動車有個腳蹬子就能上牌,速度可不是25之下也可以上牌,這樣和之前有什麼區別。我們小牛電動群在這2年裡的時間裡可是幫警察👮叔叔找見過好多次小偷,我們車還是了鋰電池。剎車輪胎在和其他品牌比較絕對有安全的合格性。在本人騎車當中做為小牛的騎行者不能說一次都沒有闖過紅燈,絕對是禮貌騎行。汽車來了都是讓汽車過,希望能給所謂我們這些超標電動車也能上個電摩牌。文明出行,文明騎行。
感恩jjlp
先不說電動車怎麼樣,有些人走路都不去看路,而是看手機,有一次,我看見一個人就是這樣在我的車子旁邊過馬路,我趕緊停車,結果,兩秒鐘以後,他還是爬在我車頭上了,然後靦腆的笑了笑,離開了。這樣的人,如果讓他推一個嬰兒車,照樣會鑽到汽車底下去的,會掉河裡去。所以,根本原因不是車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優勝劣汰,永遠是一個真理,這就是很多人意外死亡的原因。不是有一個視頻是這樣的,一大幫人在河灘裡嬉戲,結果,發洪水了,其他人都趕緊跑到幾步遠的河邊,有五個人選擇了站在一塊大石頭上,結果,水越來越大,這五個人就幾分鐘時間,漂到了另一個世界。他們跑的慢嗎?不是的,他們五個人後面還有人慢慢的跑到了河邊,卻相安無事。所以,有時候就是一念之差害死了自己。家長要經常教育孩子,在方方面面都要注意安全,這樣的孩子,長大以後就很少出事。現在很多家長小時候都沒有受到父母的安全教育,所以,下一代出事的概率更高。
xa飛翔
新電動車的標準限速25公里,車總質重量為55公斤(含電池)車距前軸與後軸不超過1.3米,電池不大於48ⅴ,必須有腳踏板只是這樣的一個標準就配稱國標?在機械或動力世界通用國標認可的前提下通稱國標!所為的國標幾個專家湊在一起胡亂編了幾個限制條款,以為能從根本上解決電動車危險?答案是否的不能。
一、沒強調電動車各項指標的安全性,車燈亮度車架耐磨強度,車胎抗壓強度,電池續航能力。
二、控制時速25公里過紅綠燈起步慢,影響自身安全還影響其他機動車,電動車上市幾十年隨著技術的不斷更新,越來越多的百姓所喜愛,企業給國家創造了財富也給廣大百姓帶來了方便,山區小車去不了的電動車或麼託車也可以去。
三、沒規定電動電的穩定性!和整車的質量標準,上坡突然沒電是不安全的最大隱患。
四、電動車出現事故常有發生,很多事故是人為的主要原因撞紅燈,行人橫過馬路根本不看車,小轎車撞了人一般都會怪在電動車身上。
五、加強國民全面交通法宣傳教育、不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規從嚴從重懲罰,我也會騎車開車或步行,法中有我心中有法。
六、限速不是最好手段,強調電動車的起停靈活,剎停舜時,不搶速不走s型,從實際出發宜輸導不宜堵,人人都食人間煙火不要空口吼空話不切實際。
春蠶吐絲方能靜
治標不治本。想法是美好的,我對電動車實行國標,進行了限制,但是現實是殘酷的,不要一發生跟電動車有關的交通事故,就把責任全部推到電動車身上,騎車的人呢?不知道誰曾經說過,武器是否先進不重要,關鍵是使用它的人,這句話用在電動車身上也頗為貼切,固然,電動車速度過快,容易發生車禍,但是電動車高速化也是因為有了市場的需求才產生的,電壓從24伏到現在的72伏甚至更大,電機功率也越來越大,速度就越來越快,我記得才買電動車的時候是24伏的一輛自行車樣的電動車,速度也僅比自行車快不了多少,只是比自行車省點力氣。國家出臺了國標限制電動車,但是對騎車的人呢,男女老少都在騎電動車,年齡各層次的都有,而往往發生車禍的都是一切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闖紅燈,在機動車道上騎行,要想治本,就必須一方面要加強交通法規的宣傳,這在我國是非常非常欠缺的,幾乎交通規則的宣傳是沒有的,或者走走過場,另一方面要加大違法成本,交通違法了,重罰,讓違法的人不敢違法。所以說,限制電動車不如展開制本的工作。
孤峰之狼
電動車新國標,或許能有限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但是從根本上來講,並不在電動車本身,而在於對騎行者的交通安全意識教育,和整治交通違章處罰上下功夫。為什麼這樣說呢,下面我結合一個事例來講一講。
大家都清楚連雲港這個城市,自從近兩年對交通違章新規的實施以來,不管是機動車,還是電動車交通違章現象明顯減少,並且出現了城市交通新景象。如在人行橫道前,機動車必須要等待路人通行,包括電動車也一樣,車讓人屬於主動禮讓為先,這樣就減少了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
為什麼連雲港並沒有從解決電動車重量和限速著手,而從根本上改善了交通安全問題呢,其實恰運用的是逆向思維,即優先考慮從下重手懲罰違章者,不管是機動車,還是電動車,亦或是行人。誰違反交通規則,懲罰直接兌現。
因此,對於電動車管理出臺新國標,只能治標,而不能治本。只有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教育,加重對不遵守交通規則的懲罰力度,從根本上讓人們在出行時顧忌到一旦違規後果的嚴重性,才能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寒石冷月
都知道電動車得走非機動車道,可非機動車道現在是停車場,你讓人家怎麼走?至於二十五公里每小時,必須有腳踏,這純粹是放屁的,目前電動車的最高車速大多是四十五碼,實際上估計也就四十碼樣子,可是最高車速不等於就跑那麼多啊,汽車最高車速還二百多呢!我個人覺得對於電動車,一是要提高騎車人安全意識,二就是要規範騎車環境,現在行人道和非機動車道即使有劃分,但是很多也不當成事,這可以考慮給圍欄,電動車汽修噪音怕是要增加一丟丟,以前是感覺不到後面有騎電動車的,現在是感覺不那麼明顯,但是行人道和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道只要劃分清楚,隔離規範,路上出問題時候少,重點是各個路口,各種路口的治理才應該是重點,而不是讓電動車加上腳踏板,降低道二十五公里每小時。多說一句現在和以前是有部分電動車有腳踏板的,可是有人腳踏板用麼?
喜劇的很被人註冊
騎著國標車就安全了,也不會堵車了!這個結局應該是雙輸的…!事實上非旦不安全,也一樣會堵車,而且還勞民傷財呀。大家又要去換車,折騰一通下來,大部分人又是浪費錢不說還不方便,想買汽車又沒必要,也可能養不起。坐公交車也不方便,不少二,三線城市的公交規劃是不合理的,先天性歷史遺留問題了。之前不少超標車已上牌了,交警部門也大忙了一段時間,連派出所都去支援搞車上牌了,好不容易辦妥了就又要親手把自己辦過牌的電動車所謂的(超標車)抓起來取消…?然後再又上一大堆的新國標車牌。想必交警叔叔的工作量也是巨大的,夠嗆了吧!一圈下來新國標是不受待見的,也解決不了交通壓力現狀。這弄的裡外不是人呀!我想問題其實在於加強管理,重罰之下,不管是電動車還是汽車都是會老老實實的遵守交通規則的。只要責任到人,天下沒有管不好的事!
金虎49119646
本來衝紅燈的不多,等限速之後,衝紅燈的將會成倍增長,車速在50公里到60公里之間時,衝紅燈的只有極少數人,因在100裡內工作,一個小時就能到達工作崗位。而把車速約制在25公里之內,這100里路需要2個多小時。人一般睡足八小時,精力充沛。日常生活中每個人,在家都有很多事要忙,而現在平白無辜地,卻要在路上擔各2小時多,原本能睡八小時,而現卻變成睡六小時左右。而由於種種原因,導到上班遲到,工作壓力,睡眠不足等等原因,將使上班族員工,發生意外事故,成倍增加,表面上,看似減輕交通壓力,實際上將為大大加重交通壓力,真所謂,針對電瓶車,減重減速,將會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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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大國不能全部照辦國外發展思路,不然就會造成災難。我自己有SUV,但我反對在我國發展家庭汽車,這會國家土地,仃車,交通公路,車輛用原材料,鋼鐵,化工塑料,橡膠,燃油,機油以極車輛維護保養,報廢造成極大浪費,對環保,交通安全造成極大危害。交通堵車不可避免,總之危害,安全,浪費對國家和民眾造成損失巨大,有目共睹!那麼再來說說做為人囗大國的中國如何發展讓民眾便利出行,對國家和民眾相對投入,損失較少的交通發展方向呢?我認為大力發展公共交通,飛機,鐵路高鐵動車,輕軌,公共電,汽車,公路高速公路網做為國家第一戰略。除國家,政府,外事所需小型客車外一律取消單位,家庭個人的汽車擁有。改為短途單位,私人家庭發展節能環保,節約輕便的電動車,老年代步車做為第二戰略。因為長途可用第一戰略,建立國有大,中,小型車輛出租公司,已便需要人多同時一個目的地或接待用車。同意點贊轉發,事關民生和國家未來發展
狼它爸
無論怎麼講,專家的後面是政府相關領導的授意,專家的的出臺內容,應該圍繞著這個框架制定,最後的省批權還是在相關政府部門手中。我覺的不能完全怪專家,應該向政府部門呼籲,有些意願和出發點是善意的,但是是否現實,多為老百姓考慮,不切實際的強制推行,這與強權有什麼區別,中國有14多億人口,事情肯定多而雜,中央領導推行和諧社會,就是要多做利民的事情,制度的出臺應有相關輔助配套內容,60、70年的工作地點大部分在市內,離住所不遠,而且現在是什麼狀況,看看現在的朝鮮,大家的感覺怎樣。推行綠色能源也是專家提出的,現在的城市空氣汙染是老百姓的電動車嗎?如果想改變事故的發生率,轎車的大量上路,與轎車沒有關係嗎?噢,騎車的是老百姓,在百姓頭上動動土沒有關係,制定限制驕車的制度來看看。如果想安全,恢復原來的國有企業,企業、單位入城,強制推行單位職工接送公共汽車,日常外出騎自行車。制定規則要全面,不要兩個眼睛和頭腦總是思考著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