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崗位危險告知書(三)

一、梁板架設

1、梁板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臨邊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

2、架橋機組拼、懸臂牽引中平衡穩定及機具配備等,均應按設計要求進行;架橋機組裝完成後需經當地特種設備檢測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3、梁板用平板車運輸,時速應控制在5KM/H以內。簡支梁的運輸,除在橫向加斜撐防傾覆外,平板車上的擱置點必須設有轉盤。

4、途經地方道路時,必須向有關部門申報,經批准後,在指定線路上行駛。牽引車上應懸掛安全標誌。

5、平板拖車運輸時,除一名駕駛員主架外,還應指派一名助手,協作瞭望,及時反映安全情況和處理安全事宜。平板拖車上不得坐人。

6、梁板車在下坡時應緩慢行駛,並應避免緊急剎車。駛至轉彎或險要地段時,應降低車速,同時注意兩側行人和障礙物。

7、梁板吊裝操作人員和司索人員必須有持證上崗。梁板起吊前應對吊環進行檢查,如有損壞應及時補救。梁板在架橋機上縱、橫移動時,應平緩進行,操作人員應按指揮信號協同動作,吊裝區域嚴禁行人。

8、起重人員在高空作業,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的貝雷上弦和未固定的其他可能活動的構件上停留、行走。

9、架橋機的各部性能必須完好,應做好日常的維護、保養工作,定期檢查,使其保持良好的狀態。

施工現場崗位危險告知書(三)

二、橋面系施工

1、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臨邊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

2、 電工、電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 在安裝好的梁板的橋面臨邊必須及時設置防護欄杆。

4、施工用掛籃製作材質必須符合要求,整體搭設好後,必須經力學驗算;掛籃內必須設置防護欄杆。掛籃作業時,作業點沒有掛安全帶條件時,應為作業人員設置掛安全帶的安全繩。

5、在裝、拆模板及澆注混凝土時,必須有專人進行統一指揮。

6、橋面預應力鋼絞線張拉施工,張拉前應對油泵、千斤頂、壓力錶、油管、頂楔器及液控頂壓閥等進行認真檢查,壓力錶還應按規定週期校驗,確保符合安全施工要求,作業中嚴格執行《張拉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管理要求,作業時張拉點前後嚴禁站人。

7、預應力孔道灌漿時應按規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要嚴密牢固,操作工須戴防護眼鏡。

8、嚴格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做到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用電設備及照明電纜的選擇和敷設符合規範要求。

三、隧道開挖

1、必須佩戴好安全帽,繫緊帽繩及其它防塵用品;高處作業時繫好安全帶。

2、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於安全狀態,並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定,如有鬆動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和支護。

3、遇到不良地質地段施工時,應按照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先護頂、強支護、早襯砌的原則穩步前進。

4、作業用的工作臺架、梯子應制作、安裝牢固,臺架上鋪板應結實和滿鋪,必須設置防墜護欄。

5、空壓機安全防護裝置齊全良好,輸氣膠管應保持暢通,不得扭曲,開啟送氣閥前,應將氣管連接好。

6、鑿岩機架設必須穩固。風鑽鑽眼時,應撫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作業時嚴禁幹打眼(幹風槍),鑿巖作業必須使用溼式鑽眼,佩戴好防塵口罩。

7、在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風、電鑽,嚴禁在殘眼中繼續鑽眼。

8、站在碴堆上作業時,應注意碴堆的穩定,防止滑塌傷人。

9、洞內電線、各種電氣設備擺放整齊,漏電保護設置齊全;所有轉動機械必須有防護罩或防護欄。

四、隧道爆破人員

1、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按照工程爆破設計、爆破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2、涉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作業。

3、嚴格執行領取、消耗、清退登記手續,必須遵守爆破物品的“當日領,當日用,當日退”。

4、作業現場,炸藥與雷管必須分開放置在炸藥箱、雷管箱內,並上鎖管理。

5、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應設在洞口服心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爆破作業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嚴禁穿著化纖衣物。

6、裝藥和鑽孔不宜平行作業,裝藥前應檢查工作面附近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乾淨。

7、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火種,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離到安全地點。當發現“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定處理。

8、爆破工作開始前,必須確定危險區域的邊界,並設置明顯的標記,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發出撤離信號,使所有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9、火花起爆時嚴禁明火點炮,其導火索的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後,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但不得短於1.2米。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燃的根次不宜超過5根。

10、採用電雷管爆破時,應加強洞內電源的管理,防止漏電引爆。

11、炮後必須經過15分鐘通風排煙後,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進行盲炮、頂板、支架的檢查,確認無誤後,其它工作人員才能進入作業區域。

12、岩石隧道兩工作面距離接近15米(軟巖為20米),一端裝藥放炮時另一端人員應撤離到安全地點。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應加強聯繫,統一指揮。

13、導坑已打通的隧道,兩端施工單位應協調放炮時間。放炮前要加強聯繫和警戒,嚴禁對方人員誤入危險區。

14、土質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貫通時,應根據巖性適當加大預留貫通的安全距離,此時只准一端掘進,另一端的人員和機具應撤離至安全地點,貫通後的導坑應設專人看管,嚴禁非施工作業人員通行。

施工現場崗位危險告知書(三)

五、隧道支護

1、初期噴錨支護應緊跟工作面,一般距工作面不大於4m,遇破碎地層時,應進行超前錨杆支護(或管棚預支護)。

2、噴錨支護前,應清除工作面、拱頂和兩幫危石;採用的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噴射手應配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持在0.2mpa左右;注漿管噴嘴及噴槍頭嚴禁對人放置。

3、堅持對已支護洞段的檢查工作,當發現已噴區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杆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段增設加強錨杆,其長度應不小於原錨杆長度的1.5倍。如噴錨後發現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時,應用鋼支架支護。

4、當發現量測數據有不正常變化或突變,洞內或地表位移位大於允許位移位,洞內或地表出現裂縫以及噴層出現異常裂縫時,均應視為危險信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待制定處理措施後才能繼續施工。

5、當地壓造成的頂幫位移值達到相對穩定時(國家規定的範圍內)隨隧道開挖工作的推進,及時進行襯砌工作。

6、襯砌使用的腳手架、工作平臺、拖架平臺、跳板、梯子等應安裝牢固,不得有露頭的釘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側應有足夠的淨空,以保證車輛、行人的安全通過。

7、腳手架、拖架平臺上所站人數及堆置的建築材料,不得超過其計算載重量,嚴禁上下同時作業。

8、安裝、拆除模板、拱架時,工作地段應有專人監護。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9、採用模板臺車進行全斷面襯砌時,臺車距開挖面的距離不得小於260m,臺車下的淨空應能保證運輸車輛的順利通行。砼灌築時,必須兩側對稱進行。臺車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臺面應滿鋪底板,並設安全欄杆。拆除砼輸送軟管時,必須停止砼輸送泵的運轉。

10、採用輸送泵澆築砼時,施工停止後,應及時對泵件及輸送管路進行清洗,以防下次使用時堵管事故的產生。

11、在進入作業區域時必須戴好安全帽、防塵口罩等勞動保護用品。

六、洞內運輸

1、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於完好狀態,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裝。

2、進洞的各類機械和車輛,宜選用帶淨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燃燒汽油的車輛和機械不得進洞。

3、所有運載車輛均不準超載、超寬、超高運輸。運裝大體積或超長工具時,應有專人指揮,專車運輸。

4、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車輛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強行搭車。

5、機械裝碴作業時,裝碴機械迴轉範圍內不得有人通過。

6、機動車限速運行,在施工路段車速控制在此10KM/H,非施工路段車速控制在20KM/H以下,車輛行駛中嚴禁超車。

7、在洞內、平交道口及施工狹窄地段應設置“緩行”標誌,必要時應設專人指揮交通。

8、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處的施工機械與設備,應在其外側設置安全標誌,以防運輸車輛碰撞。

9、在洞內倒車與轉向時,必須開燈鳴號或有專人指揮。

10洞內車輛相遇或有人員通行時,應關閉大燈光,改用近光燈或小燈行駛。

11、洞外卸碴場地段應保持一段的上坡段,並在堆碴邊緣內0.8米處設置擋木。

七、基層內場拌合

1、基層攪拌站應按設計要求,安裝在具有足夠承載力、堅固、穩定的基座上。操作處應設作業平臺及防護欄杆。

2、攪拌設備的配電系統和線路鋪設符合規範,電氣絕緣良好,照明系統規範。

3、皮帶傳動、上料區域等部位處設置明顯警示牌,防止機械傷害;放料區域禁止人員行走。

4、機械設備實行定人、定機、定崗制度,非操作者本人不得開動機械。

5、裝載機操作時作業者必須精神集中,頭腦清醒,判斷準確,做好主動避讓工作。

6、作業結束後,按規定地點存放機械,離開機械時,務必將剷鬥降到地面放穩。人員離開機械後,必須及時離開作業區域,不得無故在場內逗留。

7、運輸車輛按規定線路在內場行駛,限速不超過5KM/H。

8、內場拌和作業期間,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外,其它所有人員在作業時間段內不得在內場上料區域內穿行,只能從內場外側道路行走。

9、作業人員(包括操作工和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夜間施工必須佩穿反光背心。

10、設備維護、保養和檢修,涉及電氣焊施工、登高作業時,必須做好相關防護措施的落實工作。

施工現場崗位危險告知書(三)

八、瀝青內場拌合

1、瀝青拌和樓應按設計要求,安裝在具有足夠承載力、堅固、穩定的基座上,為確保安裝作業的安全,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安全技術交底後方可進行安裝作業。

2、拌和樓的配電系統和線路鋪設符合規範,電氣絕緣良好,場地照明系統規範。

3、儲油罐區域應進行有效隔離,設置安全警示標牌,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

4、拌和樓啟動、停機必須按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人員應堅守崗位,嚴格執行操作堆積的相關規定。

5、機組投入運轉後,各工種都要及時監視各部位的運轉情況,不得擅離崗位,運轉過程中,如發生異常,應報告操作人員及時排除故障。

6、運轉中嚴禁人員靠近各種運轉部位;小車軌道及成品料倉庫下嚴禁站人。

7、裝載機操作時作業者必須精神集中,頭腦清醒,判斷準確,做好主動避讓工作。作業結束後,按規定地點存放機械,離開機械時,務必將剷鬥降到地面放穩。人員離開機械後,必須及時離開作業區域,不得無故在場內逗留。

8、運輸車輛按規定線路在內場行駛,限速不超過5KM/H。

9、內場拌和作業期間,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外,其它所有人員在作業時間段內不得在內場上料區域內穿行,只能從內場外側道路行走。

10、作業人員(包括操作工和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夜間施工必須佩穿反光背心。

11、設備維護、保養和檢修,涉及電氣焊施工、登高作業時,必須做好相關防護措施的落實工作。

12、拌和設備配有除塵系統的,應確保正常使用。同時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做到班後清理,工完場清。

九、基層外場普工

1、在道路上工作和行走時,密切注意來往車輛,做到“一看二停三通過”,不搶一分一秒,保證自己不被車輛傷害。

2、外場作業人員上路前必須穿好帶有反光標誌的工作服或反光背心,嚴禁搭載農用車和其它機械上下班。

3、、從事路面基層攤鋪作業的相關人員,應密切注意工程運輸車輛,做到及時避讓;在壓路機、攤鋪機附近施工時,注意機械的動向及鳴號提醒。嚴禁在通車路段及壓路機、攤鋪機下休息,嚴禁在施工現場打鬧、追逐。嚴禁隨意跨越橋樑中分帶。

4、作業人員應注意調平鋼絲繩可能帶來的磕絆。調平鋼絲繩通過通車通道路口時應設專人看護,防範車輛拉斷鋼絲繩可能造成的傷害事故。

5、不得擅自操作機械設備和工程車輛。

6、自覺維護現場交通管制設施。

7、在電力線底下、光纜附近施工時,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時刻提高警惕,保護好電力電線、國防光纜。

8、嚴禁在河流、池塘、江水等游泳、洗澡,由此引發的後果由你承擔。

9、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護好自己的財物。

10、工作時聽從班組長統一指揮,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三級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內容。

十、瀝青外場普工

1、從事瀝青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凡患有結膜炎、皮膚病及對瀝青過敏反應者,不宜從事瀝青作業。

2、在道路上工作和行走時,密切注意來往車輛,做到“一看二停三通過”,不搶一分一秒,保證自己不被車輛傷害。

3、外場作業人員上路前必須穿好帶有反光標誌的工作服或反光背心,嚴禁搭載農用車和其它機械上下班。

4、從事路面面層攤鋪作業的相關人員,應密切注意工程運輸車輛,做到及時避讓;在壓路機、攤鋪機附近施工時,注意機械的動向及鳴號提醒。嚴禁在通車路段及壓路機、攤鋪機下休息,嚴禁在施工現場打鬧、追逐。嚴禁隨意跨越橋樑中分帶。

5、運料車向攤鋪機卸料時,應有專有指揮,做好協調工作。卸料時,料車附近嚴禁站人。

6、皮輪塗油操作人員應面向壓路機跟進操作,嚴禁後退操作。

7、作業人員應注意調平鋼絲繩可能帶來的磕絆。調平鋼絲繩通過通車通道路口時應設專人看護,防範車輛拉斷鋼絲繩可能造成的傷害事故。

8、不得擅自操作機械設備和工程車輛。

9、自覺維護現場交通管制設施。

10、在電力線底下、光纜附近施工時,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時刻提高警惕,保護好電力電線、國防光纜。

11、工作時聽從班組長統一指揮,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三級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內容。

施工現場崗位危險告知書(三)

、路面附屬工程施工

1、作業人員上路前必須穿好帶有反光標誌的工作服或反光背心,嚴禁搭載農用車和其它機械上下班。

2、電工、電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施工點前後方道路在作業前應進行封道管理。封道標誌標牌的設置符合規範要求,應能有效防範車輛進入施工區域。

4、在道路上行走時,密切注意來往車輛,做到“一看二停三通過”,不搶一分一秒,保證自己不被車輛傷害。

5、支立模板等高空臨邊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作業人員不得隨意跨越橋樑中縫。

6、做好施工機具的檢查和使用管理,各類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7、嚴格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做到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用電設備及照明電纜的選擇和敷設符合規範要求。

8、做好道路保潔工作,混凝土澆注時應採取保潔措施,防止路面汙染;施工任務結束後應做到工完場清。

9、工作時聽從班組長統一指揮,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三級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內容。

十二、施工管理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和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及操作規程的規定,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2、在制定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過程中,要在每個環節中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後的方案,若有變更,應及時組織修定。

3、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必須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繁重體力勞動等方面的治理進行研究解決。

6、對施工中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提出並報告項目部相關科室要求整改,並有權制止現場施工。

7、嚴禁酒後駕駛,並認真執行項目部安全用車方面的規定。

8、參加傷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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